
據悉,《廣州市關于推動公共文化設施社會化運營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公共文化設施實施辦法》)和《廣州市關于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文創產品開發實施辦法》)出臺后,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又緊鑼密鼓制定了配套政策《廣州市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和激勵工作指導意見(2024-2026年版)》(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將于近日印發。13家文化文物單位被列入試點,將與社會力量展開合作,共同推動文化創意產品研發、生產、經營,攜手做大文創產業“生態圈”。
“正確導向”“公益優先”
明確文創開發激勵措施
對于文化文物單位的文創開發,廣州在政策方面已經展開積極探索,健全了一系列先行先試的地方制度,制定了指導意見和工作指引,著眼各項措施能落地、試點單位好操作。
《文創產品開發實施辦法》規定文化文物單位可采取自主研發、授權開發、聯名開發、委托經營等方式,按照市場化原則選擇文創產品開發經營合作主體。同時引入競爭機制、質量監督評價機制、退出機制,以及激勵機制。
廣州市文化文物單位文創開發資源對接暨廣州藝術博物院(廣州美術館)數字藝術季發布活動現場
《公共文化設施實施辦法》規定,社會力量可以通過參與整體運營、參與項目運營、社會合作運營等模式參與公共文化設施運營。公共文化設施在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與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以外,可以利用一定的空間開展公共文化輔助性服務,包括精品演出、高端展覽、藝術培訓、研學體驗等。鼓勵社會資本依法投入公共文化服務。
作為全新出臺的文創開發配套政策,《指導意見》明確了文化文物單位文創收入范圍和收費規則,以充分發揮激勵機制的正向作用,激發內生發展動力,在兼顧收入合理平衡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的文創一線開發、推廣、管理等人員給予傾斜。
廣東民間工藝博物館(陳家祠)的收費講解服務
“正確導向”和“公益優先”仍然是重中之重。廣州市文廣旅局在鼓勵社會化運營中強調,要堅持保護為先,合理利用文化文物資源,避免過度商業化、娛樂化。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收取費用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內容,不得超過總服務內容的1/3。公共文化輔助性服務區域面積不超過該公共文化設施建筑面積的10%(建筑面積超過3萬平方米的部分,應按照不高于建筑面積5%的比例上限配置公共文化輔助性服務區域)。
設于南越王博物院王墓展區的文創空間
以“大文創”思路為先導
面向社會開放文化文物資源
文化文物資源通過有效渠道直接面對市場,深度嵌入現代產業鏈條,是文創產品開發的真正目標。廣州市文廣旅局相關負責人指出,廣州將著力推進“大文創”概念:依托文化文物資源,開發、銷售文化創意產品,為優化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而組織研學、演藝、社教等文化活動,開發數字文化產品及衍生品,編印出版物,將科研成果轉化為新質文化消費場景,提供定制參觀及講解,引進高質量收費特展等形式,都將納入“文創開發”的范疇。目前,各試點單位已經推出了人工講解收費服務、文創咖啡廳、原創話劇等形式多樣的創新型文創產品。
《指導意見》重視“IP”的基礎性地位,強調試點單位篩選主推IP,進一步遴選最強IP,確定IP投放方向,依托各類文化符號明確IP清單,培育文化品牌,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
通過確權保護文化文物資源是關鍵,文化文物單位的文創開發將按照市場化原則、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合作主體,并據實際情況確定授權費用或合作分成比例。
同時,依托廣州數據交易所打造的“數文易——一站式數文產品服務平臺”可以將數據要素與文化IP結合,讓文化文物資源通過文化元素數據提取、創意設計等“二創”形成可合規流通交易的數字資產,并依托平臺提供可信、安全、便捷的數文產品登記、交易服務,推動數文產品與傳統制造業等融合對接,促進高效流通和價值實現。
系列文件的出臺、交流平臺的搭建、文博單位的探索,對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