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背景和必要性
為貫徹《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7〕90號),切實降低納稅人稅負,2017年省財政廳、原省地稅局印發《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粵財規〔2017〕4號),下調我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2022年9月22日,省財政廳、稅務局印發《關于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粵財規〔2022〕5號),明確經省政府同意,粵財規〔2017〕4號文規定的稅額標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
2017年,按照粵財規〔2017〕4號文規定的稅額標準,市政府發布《關于印發廣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調整方案的通知》(穗府規〔2017〕20號),將稅額標準由3-30元下調至2-15元,切實降低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文件將于2022年12月31日期滿失效。為切實貫徹落實省的減稅降費部署,根據省、市行政規范性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我市重新發布了《廣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調整方案(2022年修改)》(以下簡稱《方案》)。
二、政策依據
?。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09號)
(二)《廣東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細則(2021修改)》(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89號)
(三)《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粵財規〔2017〕4號)
?。ㄋ模稄V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粵財規〔2022〕5號)
三、《方案》修改內容
?。ㄒ唬┬薷耐恋氐燃壏秶挠嘘P街道名稱。
2018年以來,我市街道的行政區劃有所變化,包括:黃埔區的荔聯街、東區街撤銷合并為云埔街;黃埔區原蘿崗街拆分為蘿崗街和長嶺街;黃埔區原大沙街(大蠔沙島除外)更新為大沙街;增城區原荔城街拆分為荔城街和荔湖街?!斗桨浮钒凑蘸喜ⅰ⒉鸱趾蟮慕值烂Q進行修改,修改后仍維持原土地等級和稅額標準,納稅人稅負不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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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納稅人稅負影響
重新發布的《方案》僅修改街道名稱,不涉及土地等級和稅額標準的調整,納稅人稅負不受影響,有利于繼續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