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業經市招考委會議審定、市司法局審查,予以印發實施。現就《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依據、主要內容、主要變化、熱點問答等方面進行政策解讀。
一、為什么要制訂《指導意見》?
2018年5月,我市出臺了規范性文件《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18〕3號,以下簡稱穗教規字〔2018〕3號文),該文件有效期3年,至今年5月到期。2019年6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要求各地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2020年1月,省教育廳印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生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明確了全省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政策精神,2020年4月,我市在穗教規字〔2018〕3號文原有政策基礎上,出臺了規范性文件《廣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0〕1號,以下簡稱穗教規字〔2020〕1號文)。
目前,穗教規字〔2018〕3號文有效期即將屆滿,經研究論證,為進一步加強招生管理統籌,因而梳理整合穗教規字〔2018〕3號文和穗教規字〔2020〕1號文內容,制定《指導意見》。
二、《指導意見》與現行的穗教規字〔2018〕3號文、穗教規字〔2020〕1號文是什么關系?
《指導意見》基本保持了穗教規字〔2018〕3號文框架結構,是在現行的穗教規字〔2018〕3號文和穗教規字〔2020〕1號文的基礎上研制的,是對現行政策的梳理整合、延續和完善。《指導意見》正式出臺后,穗教規字〔2018〕3號文和穗教規字〔2020〕1號文兩份招生政策文件同時廢止。
三、《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指導意見》在穗教規字〔2018〕3號文基礎上,融入穗教規字〔2020〕1號文的新要求。《指導意見》明確了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總體要求、小學招生、初中招生、照顧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違規招生行為及其處理等內容,并以4個附件明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和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總體要求”部分,分別明確以區為主的屬地管理原則、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要求、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優先發展公辦學校、入學訴求個案協調與解決、優化招生服務水平以及均衡編班和學籍管理等。
(二)“小學招生”部分,分別明確招生對象、信息發布、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公辦小學入學程序、公辦小學學位安排和民辦小學入學程序。
(三)“初中招生”部分,分別明確信息發布、公辦初中招生范圍、公辦初中招生方式、公辦初中學位安排和民辦初中招生等要求。
(四)“照顧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部分,分別明確政策性照顧學生、港澳居民隨遷子女、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延緩入學兒童、殘疾兒童和困境兒童、軍人子女和人才子女、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等群體的入學工作。
(五)“違規招生行為及其處理”部分,強調招生工作紀律,并銜接附件3“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
(六)附件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民辦小學、民辦初中招生具體工作方案。
(七)附件2“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明確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具體對象。
(八)附件4“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明確我市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四、《指導意見》出臺后義務教育招生將有哪些變化或調整?
與2020年相比,《指導意見》出臺后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基本無變化。首先,《指導意見》基本延續我市現行政策,僅是對兩份文件(即穗教規字〔2018〕3號文和穗教規字〔2020〕1號文)進行梳理整合,未做較大調整。其次,《指導意見》基本保留了我市2018年以來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做法和2020年國家對義務教育招生改革的新要求。再次,附件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也與2020年實施方案基本保持一致。最后,附件兩份清單(即“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和“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也與往年基本保持一致。
《指導意見》僅在部分細節作微調和完善。
一是在“總體要求”部分適度增加招生工作原則性要求。包括:統籌公民同招;履行控輟保學責任、健全義務教育保障長效機制;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要求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等;根據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的要求,結合廣州市實際,在公辦小學招生部分明確:公辦小學非正常跨區域招生比例必須控制在5%以下,并逐年減少;優先發展公辦義務教育;建立完善學位預警機制;落實減證便民要求和加強學籍管理等。
二是與穗教規字〔2020〕1號文保持一致,明確取消特長生招生和規范公辦外國語學校招生要求,明確港澳籍適齡兒童少年群體入學的有關要求。
三是與來穗人員積分制管理有關政策和做法保持一致,對“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以積分入學方式申請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學位的”,明確“由各區結合實際按來穗人員積分制管理等有關規定辦理”。
四是對“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予以完善,將“面試、人機對話”、“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國際課程班”等與招生相關行為,以及“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納入負面清單范疇 。
我市將繼續對招生工作保持高壓嚴管態勢,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違規招生行為,維護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一方面加大違規招生查處力度,管好學校和校長;另一方面嚴肅治理校外培訓機構及其他第三方等主體參與招生的行為,一旦核實,一抓到底,從嚴追究相關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堅決遏制擾亂招生秩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破壞教育生態、違背教育公平的亂象。
五、有關問答
問題1:孩子今年年滿6周歲,應該如何辦理小學入學申請手續?
答: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兒童,均應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本市戶籍適齡兒童,請家長于當年5月上旬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登記生效后,經公辦小學審核、區教育行政部門確認,適齡兒童獲得錄取資格。具體時間安排和報名指引,屆時將通過“廣州教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請家長關注本區發布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有關指引,按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辦法和程序進行報名和入學。
如果選擇報讀民辦小學,建議家長在報名前充分了解民辦小學的辦學條件、辦學特色、收費標準等情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如實填寫學生信息,以及按規定填報志愿。具體時間安排和報名指引,將通過“廣州教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
問題2:孩子今年小升初,應該如何辦理初中入學申請手續?
答:具有本市戶籍且在公辦小學(含政府在民辦小學購買的學位)畢業的學生及政策性照顧學生,原則上在畢業學校所屬區范圍內升讀公辦初中。公辦初中具體招生方式由各區根據實際確定,主要有電腦派位、對口直升和地段入學等方式。如因特殊情況需回戶籍所在區升學的學生,家長應在各區規定時間內向戶籍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實際居住的有效文書資料(如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協議、宅基地使用證、拆遷協議、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經核準后可在戶籍所在區升學。具有本市戶籍、在民辦小學畢業或外市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到公辦初中就讀的,可回戶籍所在區升學。
如果選擇報讀民辦初中,建議家長在報名前充分了解民辦初中的辦學條件、辦學特色、收費標準等情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如實填寫學生信息,以及按規定填報志愿。具體時間安排和報名指引將通過“廣州教育”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
問題3:2021年廣州市小學和初中有特長生招生嗎?
答:根據國家要求,從2020年起,我市已全面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各類特長生招生,2021年及以后延續執行這一要求。
問題4:民辦學校招生電腦派位是由學校組織的嗎?如何確保電腦派位公正公平?
答:民辦學校招生電腦派位工作由屬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民辦學校不得自行組織電腦派位。我市明確要求各區實施電腦派位時,需邀請公證機構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人員、媒體記者或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電腦派位工作,確保電腦派位公平公正。此外,任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問題5:如何落實“公民同招”?
答:為最大程度保障學生和家長的選擇權,我市基本延續以往招生工作主要進程,分別明確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的錄取結果,安排公民辦小學、公民辦初中在同一天組織新生注冊,由家長和學生自主選擇確定注冊學校,注冊即確定學位。
政府兜底保障戶籍學生公辦學位。對于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但自愿放棄民辦學校學位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各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為其統籌義務教育公辦學位,但最終統籌的公辦學位不一定是原電腦派位或者對口直升學校的學位。具體安排由各區確定。
問題6:學生選擇公辦學校,而放棄民辦學校學位,致使民辦學校空出來的招生計劃,如何安排錄取?
答: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在電腦派位和錄取中,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可以實行補錄,由各區組織;具體補錄工作細則由各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確定并向社會發布。有需求的家長可關注屬地區教育局的相關信息。
問題7:如果派中后的民辦學校的學費較高,對家庭經濟有點壓力,可以選擇放棄嗎?放棄學位后,孩子還可以去哪里申請就學?
答:家長在網上填報志愿前,務必要事先了解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收費情況、辦學條件等相關信息,根據孩子個性、家庭經濟狀況等實際,理性填報志愿。
被電腦派位派中的學生,家長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確認,并按要求到擬錄取學校進行注冊。逾期未注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廣州市戶籍學生或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學生自愿放棄民辦學校學位的,可以到屬地區教育局申請統籌公辦學位。請家長留意,統籌的學位不一定是原電腦派位或者對口直升學校的學位。不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學生,可以按當地區指引或規定申請入學,包括積分入學,或者參加民辦學校補錄等。
問題8: 民辦學校可以跨區招生嗎?外市的小學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讀廣州的民辦初中?越秀戶籍學生是否可以報讀天河的民辦學校?
答: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關于“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范圍內招生,原則上主要面向學校所在縣(市、區)招生”的精神,我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要面向屬地區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經核準后其跨區招生計劃不得超過總計劃的50%。屬地區生源的界定依據為:穗籍學生,以其戶籍,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非穗籍學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其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
因此,外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如果本人或父母未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也不具有廣州市小學學籍,則不能報讀廣州市的民辦初中。越秀戶籍的孩子,可以報讀越秀區的民辦學校或其他區有跨區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如果同時具有越秀戶籍和天河小學學籍,家長應選定其中一個區填報志愿,從本區學校和有跨區招生計劃的非本區學校中,選擇填報1至2個平行志愿。需要注意的是,在戶籍所在區和學籍所在區不同的情況下,只能選定其一個區進行報名。
在此也溫馨提醒:延續2020年要求,廣州市教育局曾在2020年11月發布溫馨提醒,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等政策精神,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如有意向報讀本市民辦小學、民辦初中,需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地址,或小學畢業學籍界定屬地區。因此,請適齡兒童家長關注本人及兒童的《廣東省居住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等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有效證件)的持有情況,如尚未辦理或已過有效期,請及時到居住證登記辦理部門辦理(或續簽、補證)有關證件,確保在招生報名期間證件有效。
問題9:我聽說現在實行“租購同權”了,是否意味著我租房也可以讓孩子入讀對口地段小學?
答:“租購同權”在教育公共服務方面,是指保障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而不是指保障入讀地段對口學校。對于具有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政策性照顧學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持當地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的,由實際租住地所在區統籌安排到義務教育學校就讀,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權益。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以積分入學方式申請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學位的,由各區結合實際按來穗人員積分制管理等有關規定辦理。具體實施細則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問題10:教育部門如何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家長如果發現校外培訓機構或學校涉嫌違規招生,應該如何做?
答:我市一貫強調嚴厲打擊違規招生行為,明確要求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處理群眾信訪或輿情線索,嚴肅查處各類招生違規行為。對出現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中違規招生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教育部門均按規定嚴肅處理。如果家長發現校外培訓機構或學校涉嫌違規招生,可致電政府熱線“12345”反映,或向市、區教育部門反映。
問題11:在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的背景下,家長應如何引導孩子,特別是一些學習比較優秀的孩子調整心態和學習計劃,更好地促進自我發展?
答: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有利于引導學習回歸理性、回歸本位,減輕學生負擔,減少家長焦慮。人生是一次長跑,少年兒童的成長應該是全面的發展,孩子在努力學習的過程中培養了良好學習生活習慣、奮進向上的心態和堅忍不拔的毅力,在任何一所學校都會有好的發展。家長應該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成才觀,理性確定孩子的成長目標,合理設立孩子的升學預期,加強與孩子的溝通交流,給予更多的關心和鼓勵,增強孩子的信心,配合學校,共同引導孩子及時適應新要求,優化學習安排,更加注重健康成長,更加注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