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辦〔2020〕4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單位予以督查激勵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進一步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18〕117號),進一步健全督查正向激勵機制,增強激勵效果,充分激發和調動全市各級各部門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營造擔當作為、競相發展的良好氛圍,為奮力實現廣州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增加新動能、增添新活力。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單位給予督查激勵支持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標準,對優化開辦企業指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監管改革成效顯著的區(街、鎮)予以通報表揚,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推薦申報國家級試點,優先納入我市開辦企業便利化改革、企業注銷便利化改革、“四品一械”證照聯辦以及事中事后監管改革等相關試點。(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二、對獲得外貿轉型升級國家級或省級基地的區,在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培育中予以優先扶持。(市商務局負責)
三、對促進社會投資健康發展、企業債券發行、債券品種創新與風險防范等工作成效明顯的市屬國有企業,在國企年度業績考核中予以一定鼓勵;鼓勵地方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力度,對企業債券工作服務和推動好的區予以通報表揚。(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負責)
四、對年度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高于全市增速,對全市投資增長貢獻大的區,及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開工率、完成率高的區,在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時予以重點支持。(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五、對一般公共預算以及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及壓減存量規模、庫款管控、國庫集中支付結余消化和新增專項債券資金使用、清理財政暫付款、預決算公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等財政管理工作完成情況較好及其他重點專項財政管理工作成效顯著,或獲得上級部門表彰的3個區予以獎勵支持。(市財政局負責)
六、對國省道建設養護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好、路面狀況指數(PQI)相較于去年增長較高的區,優先將具備條件的國省道建設養護項目列入建設養護計劃,優先安排補助資金用于該區國省道建設養護工程項目;對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好、地方財政投入落實到位、轄內縣鄉村道橋梁評定為三類以上(含三類)比例較高的區,優先將具備條件的農村公路建設養護項目列入建設計劃,優先安排補助資金用于該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七、對市水務建設年度投資計劃執行好,以及中央、省級補助資金當年執行率達到100%的區,適當優先或增加安排市級投資,爭取中央、省補助資金,相應減少所安排項目的區建設投資。(市水務局負責)
八、在全市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中,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好,用地指標使用方向和結構合理且用地需求量較大的;土地儲備工作完成較好的;單位土地投入產出高、經濟效益好,同時嚴格落實“增存掛鉤”機制、完成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任務好、且批后供地率高、閑置土地少的;除國家和省級立項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外,年度違法占用耕地面積低于6.67公頃(100畝)且違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小于15%的,年度違法用地總量扣除國家、省、市重點項目后全市排名未在前三名的,未被自然資源部或省、市人民政府約談或啟動問責的,未發生被自然資源部或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直接立案、掛牌督辦案件的區,參照國家獎勵約30%的名額比例,予以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綜合全市年度耕地目標責任考核中節約集約用地評分和土地儲備考核的排名,確定被獎勵區的名單,予以一定比例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獎勵指標占省下達市指標的15%,獲獎勵區各5%。(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
九、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年度專項考核排名前3名的區給予通報表揚;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年度專項考核排前2名的區,在分配上級激勵資金時予以傾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十、對推動農村電商、脫貧攻堅等工作成效顯著的電商企業予以優先支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認定為廣州市農村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市商務局負責)
十一、實施《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后補助試行辦法》,對通過國家級、省級和市級認定的載體以及在相關的年度評價中獲得優秀的孵化載體予以獎勵,引導全市孵化器和眾創空間不斷提升孵化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市科技局負責)
十二、大力培育區域“雙創”示范基地,支持創新創業支撐平臺建設,對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建設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以及省發展改革委批復建設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市新興產業發展資金予以配套支持,從政策、措施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三、結合我市促進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工作,制定推動相關產業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扶持,鼓勵和支持廣州企業申報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導向計劃,參與制造業單項冠軍及其他示范項目、示范企業、示范平臺評定,積極爭取省級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對企業的扶持。對通過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初賽、決賽的相關集群建設或平臺項目,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十四、對大力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特色優勢明顯、技術創新能力較強、產業基礎雄厚并在獲批國務院督查激勵過程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區,優先推薦該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重點項目納入國家、省重大建設項目儲備庫,重點推薦該區企業申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銀行聯合組織的信貸項目,優先支持該區企業申報國家企業中心等創新平臺。(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五、對推進質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區,在質量、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有關試點示范、重大項目建設等方面予以支持,在市級質量工作考核中給予適當加分,在質量基礎設施投入、國家和省級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建設、產業計量測試中心規劃布局、質量提升、品牌建設、質量獎培育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六、對推進職業教育改革成效明顯、職業教育投入保障有力的區,在中職學校專業和內涵建設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支持,支持相關區的項目建設;優先組織引導中高職院校優秀畢業生前往相關區就業創業,支持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市教育局負責)
十七、對落實“穩就業”“保居民就業”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等任務完成較好的區,在安排就業扶持資金時予以適當傾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十八、對棚戶區改造工作積極主動、項目推進措施有力、成效明顯的區,在分配使用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和省級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時,優先支持該區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
十九、對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政策較好、成效較明顯的區、醫院,制定實施兼具創新性和可推廣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舉措的區、醫院,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下達我市后,由市統籌按一定比例或額度給予激勵,并在相關專項資金分配時予以支持。(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十、對落實養老服務業支持政策積極主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成效明顯的區,在安排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資金預算時,通過工作績效因素予以資金傾斜支持。在申報中央補助及有關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遴選相關試點項目方面予以傾斜支持。(市民政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
二十一、對于中央、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成效明顯;年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獲評合格以上檔次且大氣、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廣州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突出創新并且獲得上級部門認可;中央及省級環保專項資金使用執行率高的區,在相關專項資金分配時予以重點支持。(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二十二、對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推進力度大、河湖管理保護成效明顯的,考核結果優秀的區和優秀的基層河長根據《廣州市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辦法(試行)》予以激勵。(市水務局負責)
二十三、對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措施得力,推進“五個美麗”行動成效明顯,獲得省、市表揚或肯定的區,優先推薦為全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激勵候選區;對獲得省推薦申報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明顯國務院督查激勵的區,作為市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的重要衡量因素。(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二十四、對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效果突出、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區予以通報表揚,對公共衛生服務管理工作落實較好前三名的區予以資金激勵。(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十五、對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開展信用創新應用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成效顯著的區,優先支持參加國家和省級信用工作試點示范,并予以通報表揚或經費支持。(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二十六、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如入選全國、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和項目的單位,或在法治廣州考評中成績優秀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和法治政府建設經費支持;對服務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等法律服務機構,予以通報表揚并優先推薦政府部門等單位使用。(市司法局負責)
二十七、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完善督查激勵長效機制方面的重要作用,對獲得國務院督查激勵措施獎勵的市牽頭部門,可按規定納入機關績效考核加分事項和予以通報表揚;對獲國務院督查激勵的區,每項安排500萬元國務院督查激勵配套資金予以激勵。(市政府辦公廳、市績效辦、市財政局負責)
對真抓實干、相關工作成效明顯的單位給予督查激勵支持,是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國務院督查激勵工作的重要部署,是市直各部門推動重點工作落實的重要抓手,是新時代加強和改進督查工作、完善督查激勵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具有重要意義。市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配套激勵措施,及時制定或調整完善具體實施辦法。要加強宣傳解讀、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作配合,及時總結評估實施效果,確保激勵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要按照中央、省和市關于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的有關工作要求,既公平公正、客觀全面評價基層工作成效,又簡化操作、優化流程,避免增加基層負擔。各區人民政府要明確責任部門,具體負責激勵措施的對接、落實工作,加強宣傳引導,鼓勵奮勇爭先,用足用好激勵措施,創造出實實在在的成績,充分發揮督查激勵的示范帶動作用。市政府辦公廳將對激勵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適時對實施效果組織評估。
從2021年起,市各有關部門于每年5月30日前,根據國家、省和市統一組織的重大督查情況,結合本部門日常督查情況,提出擬予激勵支持的區(街、鎮)或單位名單,報送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將統籌組織開展相關督查激勵工作,對獲激勵的部門、地區和單位給予通報表揚。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