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修訂背景解讀說明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對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為各級各部門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做好新時代新征程自然災害應對工作提供了強大的思想武器和行動指南。2018年以來,根據黨中央關于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國家、省、市相繼實施了應急管理機構改革,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職責在政府部門之間作出了調整。與調整前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相對應的突發地質災害應對機制已不能完全適應我市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現實需要。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適應新時代新征程廣州市地質災害風險防范化解工作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突發地質災害防范應對工作制度體系,提高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廣州市應急管理局根據機構改革后各相關部門的地質災害管理職能調整變化情況,融合運用新修訂的《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度成果和2021年至2022年全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與區劃評估成果以及近兩年廣州市地質災害防范應對工作保持“無傷亡、少損失”的經驗,對原《廣州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
二、主要內容解讀說明
本次修訂的《廣州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主要內容由七部分構成。
第一部分:總則。這一部分闡明了本次預案的編制目的是進一步提高廣州市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編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適用范圍是處置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突發性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其中指明了突發地質災害的“突發性”和“與地質作用有關”這兩個條件要素;工作原則是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依法規范、高效有序。
第二部分:廣州市地質災害概況及易發區域。這一部分介紹了廣州市地質災害的總體概況,以及地質災害高易發區、中易發區、低易發區、非易發區的分布區域和總體面積。概況指出,每年汛期是我市斜坡類地質災害的高發期,前汛期(4—6月)重點關注鋒面低壓槽帶來的連續強降水(“龍舟水”);后汛期(7—9月)重點關注強熱帶氣旋、臺風等帶來的強降雨或暴雨、特大暴雨。
第三部分:組織體系。這一部分明確了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成立的條件和組成人員,以及市指揮部、市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指揮部、市應急專家咨詢組、基層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等四類組織的主要職責。
第四部分:運行機制。這一部分對地質災害的防范應對過程各環節作出安排和提出要求,具體環節包括預防、監測、評估、預警、應急處置、社會動員、信息發布、響應終止、災后處置。與修訂前的原預案相比,本次修訂的《廣州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完善并細化了運行機制的相關環節和內容。一是把災害風險評估作為必要環節納入運行機制。提出各建設、管理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本領域、本單位地質災害風險排查,建立風險隱患臺賬,評估風險等級,分級分類分解,明確地質災害防范和應對措施。二是規范了應急處置環節的具體流程。形成了較為嚴謹的應急處置行動邏輯:信息報告、先期處置、災區監測、響應啟動、指揮協調、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長、現場處置措施、響應升級(擴大)。三是在災后處置環節新增了保險工作安排。其中提出地質災害發生后,保險機構要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單位、個人的人身和財產保險理賠事項,各相關單位要為保險理賠工作提供便利。這項安排,有利于維護人民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增強災后處置工作的社會效果。
第五部分:應急保障。這一部分從隊伍、經費、物資、平臺、技術等方面對突發地質災害處置工作的應急保障明確了有關要求。與修訂前的原預案相比,本次修訂的《廣州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將應急避護場所保障納入應急保障的組成部分,提出各區政府及市有關行業部門要充分利用管轄范圍內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因地制宜設立應急避護場所,統籌安排交通、通信、供水、供電、排污、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
第六部分:監督管理。這一部分對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教培訓以及防治和應急處置工作獎懲等事項提出相關要求。
第七部分:附則。這一部分對相關術語作出解釋并對預案管理、預案銜接等事項作了明確。
三、主要特點亮點解讀說明
與修訂前的原預案相比,本次修訂的《廣州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具有四個方面特點亮點。
(一)突出體現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黨的領導是全面的、系統的、整體的,必須全面、系統、整體加以落實。”本次預案修訂工作貫徹和體現“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這一必須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則。預案在《總則》旗幟鮮明地提出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進一步提高廣州市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融合吸收運用全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填補以往預案內容方面的空白。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廣州市全面開展了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目的是摸清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底數,為有效開展自然災害防治工作提供權威的災害風險信息和科學決策依據。其間一體組織實施了全市地質災害風險調查和區劃評估工作,將全市劃分為數量明確的地質災害高易發區、中易發區、低易發區、非易發區。這一區劃成果被融合吸收運用到本次修訂的預案,設置了“廣州市地質災害概況及易發區域”專章作為預案內容的第二部分,不但填補了原《廣州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此方面的空白,更重要的是能夠用以指導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督促責任主體根據地質災害風險區域分布,有針對性采取和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從源頭防范地質災害,保障防災工作心中有數,體現了自然災害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的努力方向。
(三)全面貫徹綜合減災實踐要求補齊災害管理任務鏈條。本次預案修訂工作堅持系統觀念,貫徹綜合減災的實踐要求,著眼于發揮應急管理部門的綜合優勢和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優勢,圍繞地質災害防災、備災、抗災、救災和恢復重建等各環節的管理責任,完善了綜合減災責任體系設置,補齊了災害管理任務鏈條,將修訂前原預案中的廣州市突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28個延伸增加到覆蓋災害管理各階段工作任務的52個單位,全部作為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成員單位,并一一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的職責,確保各區各部門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肩上有責。
(四)增加并明確了廣州市本級決定啟動一級(Ⅰ級)和二級(Ⅱ級)應急響應的情形。對標貫徹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和做法,在本次預案修訂內容中,首次明確了啟動我市突發地質災害一級(Ⅰ級)應急響應、二級(Ⅱ級)應急響應的情形。即:接到重大、特別重大地質災害報告經核實的,或者現場處置中確認為重大、特別重大地質災害的,市指揮部應立即提請市應急委第一主任決定啟動一級(Ⅰ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提請市應急委主任決定啟動二級(Ⅱ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組織各相關成員單位加派力量和專家組趕赴現場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并按規定將地質災害情況速報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