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內容如下:
一、為什么要制訂《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工作試行辦法》?
為貫徹落實軍民融合深度發展要求,規范我市引進駐穗部隊退役優秀士兵工作,支持國防和軍隊深化改革,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打造我市雙擁品牌亮點,推進我市雙擁模范城創建深入發展,創新落實《關于推進廣州市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指導意見》實際舉措,打牢創建全國雙擁模范城“九連冠”基礎,根據《雙擁模范城(縣)創建命名管理辦法》《全國雙擁模范城(縣)考評標準》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我市推出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工作。駐穗部隊退役優秀士兵是國家和社會的寶貴財富,他們政治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技能突出。引進退役優秀士兵,是支持國家和軍隊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市優秀人才引進戰略的有效途徑。
二、《辦法》的適用對象包括哪些?
《辦法》所稱“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是指在駐本市行政區域內(含海軍廣州艦)部隊連續服役時間不少于2年,且服役期間政治思想強、軍事技術精、作風紀律嚴、完成任務好,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三、申請辦理引進入戶工作的對象應具備什么條件?
《辦法》明確了申請條件:一是退役接收安置地非廣州市,已按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返回退役安置地辦理入戶,且享受相關安置待遇;二是退出現役兩年以內,且退役時獲得師(旅)以上單位政治部門推薦證明;三是與我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四、申請辦理程序和步驟是怎樣規定的?
《辦法》明確了相關程序:一是自愿申請辦理士兵入戶的對象,在退出現役前應向所在部隊(師旅及以上)政治機關提出申請,并如實填寫《廣州市引進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入戶申請表》,由師(旅)及以上政治機關審批;二是年度士兵退役工作結束后1個月內,由師(旅)及以上單位匯總推薦名單,并為推薦人員評分并填寫《廣州市引進優秀退役士兵考核評分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復遞送市民政局。
五、士兵入戶工作有指標限制嗎?是否具備申請條件就可辦理入戶?
廣州市民政局每年向市發展改革委申請一定數量的入戶指標。符合申請條件的對象提交申報資料后,由廣州市民政局、廣州警備區聯合審查資料,結合推薦部隊的打分情況,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優中選優,提出年度入戶名單,之后進行社會公示,并不是符合申請條件的每一名退役士兵均獲得入戶指標。
六、歷年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現在還能辦理申請入戶嗎?
《辦法》至頒布之日起執行,不追溯以往。2016年9月、2016年12月和2017年9月退出現役,且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駐穗部隊優秀士兵,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每名退役士兵有幾次申請機會?
《辦法》規定,駐穗部隊優秀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兩年內均可申請辦理士兵入戶。比如,某同志2017年9月退役,那么他可以在2018年5月30日遞交申請,如當年因條件限制、排序靠后而未能審批通過,那么他待條件不斷成熟后,2019年仍然可以申請一次,并與當年度的申請對象一并打分排序。
八、如有疑問可以向哪個部門進行咨詢?
如對《辦法》及相關操作有疑問的,可以在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節假日除外)撥打電話020-83179891、83179332向廣州市雙擁辦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