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港澳律師來穗執業試點
大力培育涉外高端法律人才
律師隊伍是依法治國的一支重要力量,為了讓全社會了解近年來廣州律師行業深度參與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成效,11月18日上午,廣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廣州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題新聞發布會,首次將目光聚焦廣州律師行業。
廣州市全面依法治市辦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廖榮輝表示,近年來,廣州市司法局推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取得新突破,現代法律服務業再上新臺階,創造了一批在全國、全省領先的“廣州經驗”和“廣州品牌”。
著力打造天河、白云、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
“推動市人大出臺加強法律服務工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決定。”廖榮輝表示,廣州市著力打造天河、白云、南沙法律服務集聚區,在全國首創法律服務交易會、首建涉外律師學院,成立“一帶一路”律師聯盟廣州中心、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廣州國際商貿法律服務中心和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調解中心,率先推行律師調查令制度,率先實現刑事訴訟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蓋。
目前,廣州市現有律師事務所869家,執業律師人數19478人,全國城市排名第3位。
黨的十九大以來,廣州律師辦理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法律事務123.8萬件,擔任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22415家。海事海商、知識產權等法律業務位居全國前列。涉外律師業穩健發展,全市現有境外律師事務所駐穗代表處23家,居全省首位;粵港澳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4家、律師事務所境外分支機構17家。涌現出一大批先進組織和個人,多名廣州律師當選全國律協副會長、副監事長、常務理事;4家律師事務所、8名律師獲評“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全國優秀律師”。
法律服務隊伍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廖榮輝表示,去年以來,廣州市司法局推動出臺《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牽頭發起成立“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法治聯合體”,為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奠定堅實基礎。
今年5月,廣州市正式發布《用繡花功夫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營商環境若干措施》,標志廣州營商環境改革進入4.0時代。以律師為主體的法律服務隊伍,主動融入到廣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加快推進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為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廣州律師主動融入國家戰略發展大局,圍繞省、市重點工作,拓寬法律服務領域,強化品牌建設與特色業務,不斷釋放白云、天河、南沙等法律服務集聚區效能,支持廣州中央法務區建設,為廣州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知識產權樞紐城市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務、高品質的法治保障。
同時,著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務水平,打造一批示范涉外律師事務所,推動“一帶一路”律師聯盟廣州中心發展壯大。深化港澳律師來穗執業試點工作,大力培育涉外高端法律人才,主動服務“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助推廣州建設國際大都市,助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大局。
廣州律師在法治實踐中始終堅持人民律師定位
廖榮輝表示,要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律師工作全過程、各方面。為此,市司法局將全力組織實施好律師行業基層黨建三年行動計劃,不斷提升律師行業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凝聚力和號召力,以高質量黨建推動廣州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努力建設一支與黨同心同向的人民律師隊伍。
“始終踐行人民律師為人民的服務理念。”廖榮輝說,廣州始終堅持市場評價是第一評價、企業感受是第一感受、群眾滿意是第一標準,聚焦市場主體關切,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廣州律師在法治建設實踐中要始終堅持人民律師定位,恪守為民初心,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加大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民營企業“法治體檢”“百所聯百會”等公益法律服務力度,完善升級法律服務方式,培育創新法律服務產品。
“心中有信仰,腳下有力量。”廖榮輝表示,廣州市司法局將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和強烈的歷史擔當,引領全市律師行業堅持黨的領導,以黨史學習教育為契機,踐行為民宗旨、勇于拼搏奉獻,為奮力打造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廣州實現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大力量。
市律協:律師深度參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
今年9月,廣州正式入選全國首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近年來,廣州市律師協會從五個方面組織發動全市律師深度參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并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積極建言獻策,為優化營商環境立法提供“廣州方案”。成立營商環境指標研究工作專班和12個指標小組,研究提出改革建議。5年來,律師界“兩代表一委員”共提出建議、議案、提案近1000件。
二是服務市場主體,彰顯暖企護企助企“廣州溫度”。研究制定為我市民營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的18條措施,開展“百所聯百會”“一所惠十企”等活動。
三是服務外向型經濟,擦亮涉外法律服務“廣州品牌”。為中國企業“走出去”提供有針對性法律服務,目前廣州市有涉外律師事務所269家,涉外律師近1100人,11家律所在海外設立17家分支機構。
四是發揮律師調解效能,打造糾紛多元化解“廣州模式”。組建由925名律師組成的調解隊伍,在全市各級法院、專業法院普遍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實現訴調無縫對接。
五是發揮社會協同作用,構建律師參與社會治理“廣州特色”。持續開展疫情防控、工會、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處理等專項法律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