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2024年汽車“以舊換新”政策來了!最高補貼8000元。
一、活動對象
1.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
2.個人名下的舊車車主、新車車主、補助申請人三者為同一人。
二、舊車報廢換新(按國家政策執行)
實施時間
自國家《細則》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時。
申請時間
為自國家《細則》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時。如需更改補正相關信息的,也應于2025年1月10日24時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不予辦理補貼。
乘用車定義
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其中: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
舊車報廢定義
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
購買新車定義
個人消費者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補貼標準定義
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
操作辦理要求
1.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以下簡稱汽車以舊換新平臺),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
2.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于國家本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
三、舊車置換更新
活動時間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補貼車型
1.補貼車型為小客車。
2.小客車是指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中機動車結構規格分類表規定的“小于或等于 9 座以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置換舊車定義
置換舊車是指個人置換本人名下2023年12月31日前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小客車。
購買新車定義
1.新車是未注冊登記過的小客車。
2.新車是2024年4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依法登記注冊并在廣州從事汽車銷售經營的企業購買新能源車、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
3.以上新、舊小客車使用性質登記均為“非營運”,均不包括警用、消防、救護、工程救險、營轉非、出租轉非、預約出租轉非。
以上條件均同時滿足。
舊車置換更新定義
1.舊車置換:個人消費者置換的舊車需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所有權轉移。按照《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在商務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備案的廣州市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進行交易,并取得有效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注:二手車交易市場開具的銷售發票或二手車經銷企業開具的反向發票、銷售發票),并辦理舊車轉移、遷出(變更除外)等相關業務手續。 2.新車購買:個人消費者在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在依法登記注冊并在廣州從事汽車銷售經營的企業購買新車,于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車輛注冊登記。
汽車“置換更新消費券”補貼標準
根據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的含稅價為準,分三檔進行補貼:第一檔:購車價格為7萬元(含)至15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3000元/輛,燃油車補貼2000元/輛;第二檔:購車價格為15萬元(含)至25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5000元/輛,燃油車補貼4000元/輛;第三檔:購車價格25萬(含)以上的,新能源車補貼8000元/輛,燃油車補貼7000元/輛。
操作辦理
本人微信進入“2024穗車購”小程序,填寫《廣州市舊車置換購買新車補助申請表》中的信息(簡稱《申請表》)。
拍照上傳本人身份證。
拍照上傳舊車《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拍照上傳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信息(1-4)頁。
拍照上傳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拍照上傳新車《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信息頁。
汽車“置換更新”消費券補貼發放方式
個人消費者登錄廣州市2024年新一輪汽車“以舊換新”活動平臺指定入口,根據平臺提示進行線上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經平臺對個人消費者的舊車信息校驗成功后,有資格獲得限本人使用的汽車“置換更新消費券”。購買新車的消費者、完成車輛注冊登記并在平臺上傳相關資料,持有本人的汽車“置換更新消費券”的,經活動方聯合審核并通過后,將獲得補貼資金。
四、受理期限
1.舊車置換日期需在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完成。指個人消費者成功取得有效《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完成辦理舊車轉移、遷出等相關業務。
2.新車購買日期需在2024年4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間完成。個人消費者在依法登記注冊并在廣州從事汽車銷售經營的企業購買新車,并取得有效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3.新車注冊日期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為方便消費者有序辦理新車登記注冊,本活動新車注冊登記時間延長至2025年1月31日,并在該日期前完成全部補貼申請,如逾期申請,不予辦理。
溫馨提示
本次活動使用財政資金補貼,鼓勵廣大市民踴躍參加,在資金預算范圍內實行“先申請、先審核、先發放”。如果到期預算資金仍有結余或提前申請完畢,市商務局將另行公告。相關公告信息可在本人手機APP上查看。
敬請有意換購新車的廣大市民,一是“報廢換新”消費者請及時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二是“置換更新”消費者及時在微信上搜索“2024年穗車購小程序”,在公告結束日期前完成申請手續。
廣州市2024年汽車置換更新政策
廣州市2024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問答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