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牌假牌遮擋牌一抓一個準
3月12日,廣州交警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行為整治行動。記者在位于天河立交附近的查車點留意到,短短1個小時內,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故意遮擋號牌等電動自行車涉牌違法行為多發。
交警開展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圖為天河立交一帶的查車點。
上午10時,一名男子因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違規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被執勤交警攔下。“有人告訴我號牌在車尾會經常被抓拍,放車頭就拍不到了。”被問及為何把號牌懸掛在車頭正前方時,該男子這樣答道。
“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按照規定在正后部懸掛本市登記的有效號牌。”執勤交警依法給予其50元罰款,并解釋說,電動自行車所有人、駕駛人應當保持號牌清晰、完整,不得實施倒掛、側掛、破壞或者故意污損、遮擋號牌等影響號牌識別的行為,不得轉讓、出租、出借號牌。最終,該名男子因上述3種交通違法行為被罰款150元。
“這車是去年年底買的,買的時候沒有帶牌,忙著過年就忘記了。”因無牌上路被查后,一名男子向執勤交警解釋道。經警方核實確認,該車沒有號牌,也沒有上牌預約記錄。
根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未按照規定懸掛本市登記的有效號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車輛,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執勤交警隨后依法對其車輛進行扣留。
在查車點附近的拖車上,十余輛被扣留的電動自行車中,一個“靚號”車牌頗為“吸睛”。據執勤交警介紹,該號牌疑為“拼接版”假牌,“掃描二維碼顯示該號牌為未發放的假號牌,但‘靚號’是有車主的。”
工作人員把被扣留的電動自行車搬到拖車上。
“根據《規定》相關內容,電動自行車有3次以上違法記錄,經通知后拒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可以扣留車輛。”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陶警官提醒市民群眾,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處理。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聯系方式、身份證明名稱或者號碼變更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避免造成不便。
?全市電動自行車上牌量達580多萬輛
“前方為電動自行車禁行路段,請勿駛入……”近日,在珠江隧道和洲頭咀隧道附近路段,廣州交警利用多架警用無人機“空中喊話”,加大引導力度,提醒電動自行車守法出行。
記者了解到,《規定》正式實施后,廣州通過構建“精細管理、宣教先行、科技助力、嚴查嚴管”的綜合治理模式,聚焦電動自行車無路可走的問題不斷優化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開展新規普法,進一步提升市民群眾的守法意識。依托視頻取證設備等科技力量抓拍取證,通過“定點整治+溯源追究”的執法模式嚴查重點違法行為等,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
交警部門透露,自《規定》正式實施以來,全市查處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同比上升超過130%。在廣大交通參與者和全市相關職能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近30%。
雖然綜合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電動自行車通行問題依然存在。廣州交警介紹,截至目前,全市電動自行車上牌量已達580多萬輛,龐大的電動自行車群體所帶來的交通安全問題備受關注,路面上涉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仍然突出。
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從3月12日起,廣州交警將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嚴查電動自行車涉牌、非法改裝、騎乘人員不戴頭盔、闖紅燈、闖限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全市15條道路試點“機非混行車道”
怎樣保障電動自行車“有路走”?廣州交警堅持“精細管理”,通過不斷開辟道路資源優化新路徑,自去年以來在新港路、中山大道西、機場路等路段開展“機非混行車道”試點工作,在沒有增加道路資源的情況下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
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廣州共設置了15條“機非混行車道”,交警部門將收集實行階段的實際效果,綜合評估不斷優化提升。
“我們通過推進實施多個點位‘微改造’,不斷優化通行條件。”廣州交警介紹,如對金沙洲大橋東行上橋合流處拓寬非機動車駐足空間、實施機非交替放行,對西堤二馬路人民橋段、廣園東路禺東西路優化慢行交通組織,在冼村路段設置后繞式公交車站,推動東風路、解放路人行天橋梯道坡面改造等,努力保障電動自行車“有路走”。
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是系統工程和民生工程,需要全市各職能部門、各區通力合作,全社會積極參與。“我們將按照《規定》的相關要求,和廣大市民群眾一起努力,通過依法推動綜合治理,減少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營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廣州交警呼吁廣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自覺守法,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