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錄取參考科目考試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23〕14號)明確廣州市試行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數學、外語、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個科目自主命題,信息科技、藝術等暫由各市自行組織命題。為進一步明晰我市2024—2026年中考錄取參考科目的考試安排和試卷結構,做好考試具體組織實施,根據《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2022年版)》和《廣州市教育局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1號),結合近年來中考改革試行情況,制定《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錄取參考科目考試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有哪些調整變化?
答:(一)保持穩定的內容:
1.廣州市繼續自主命題保持不變。
2.各科考試方式保持不變。
3.錄取參考科目考試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保持不變。
4.錄取參考科目考試成績使用和認定辦法保持不變。
(二)主要調整的內容:
1.“信息技術”變更為“信息科技”,音樂、美術科目合并為藝術科目,錄取參考科目從地理、生物學、信息技術、音樂、美術5科變為地理、生物學、信息科技、藝術4科。
2.藝術科目(含音樂、美術)原始總分100分,音樂、美術原始分各50分,其中上機考試各35分(采用合考分卷的考試形式),實踐考察各15分。
3.生物學閉卷筆試非選擇題部分增加10分,調整后選擇題占60分,非選擇題占30分。
4.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2022年版)》要求,全面推進基于核心素養的考試。
三、考試對象包括哪些?
答:2024—2026年廣州市初中應屆畢業生和報考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的返穗生、往屆生。
四、各科考試怎么考?
答:錄取參考科目全面采取機考形式。
五、考試時間怎么安排?
答:地理和生物學(含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進行。信息科技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結束前進行。藝術實踐考察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結束前進行,上機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進行。具體時間以當年文件公布為準。
六、錄取參考科目各項考試如何組織?
答:地理、生物學、信息科技、藝術上機考試實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各區具體實施,由計算機自動評分。
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由市統一命題,由各區具體實施,考試范圍于考前一個月公布,主要根據考生實際動手操作的過程和結果,結合評價量表進行評分。
藝術實踐考察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成績。市統一向學校提供試題樣例和評價標準,教師根據學生的實際演唱或繪畫技能進行評分。
七、錄取參考科目考試成績等級如何評定和使用?
答:錄取參考科目成績評定由高到低分為A、B、C、D、E五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按在全市考生總人數所占比例分別劃分為:A(25%)、B(35%)、C(25%)、D(10%)、E(5%)。
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額分配招生時,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檔考生的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即達到4C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檔考生的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均須達到D級及以上(即達到4D及以上)。
用于初中畢業與學歷認定的錄取參考科目考試成績,長期有效。用于招生錄取的錄取參考科目考試成績,應屆生當屆有效,非應屆生當年有效。在非本市取得的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錄取參考科目考試成績,由轉出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成績證明,可辦理成績轉入。
八、哪些特殊情況可申請藝術科目免考?
答:聽力殘疾或言語殘疾考生可申請音樂學業水平考試免考,視力殘疾或色盲、色弱、視覺障礙等考生可申請美術學業水平考試免考。由學生本人提出免考申請,殘疾考生提供第二代及以上有效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色盲、色弱、視覺障礙等考生提供本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及就醫病歷,經學校審核后報區教育局審批同意,可予以免考。認定為符合音樂或者美術免考的考生,不予評定藝術考試成績等級,其錄取資格不受藝術考試成績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