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情況需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
生活中,跳槽、換工作地的情況很常見,但并不是所有情況都需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
只有跨省、跨制度流動時,臨領取基本養老待遇前,才需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
舉個例子,從北京的公司跳槽到上海的公司,兩個公司不在同一個省,就是跨省流動,臨領取基本養老待遇前需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之前在農村務農,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之后應聘到企業上班,又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這是跨制度流動,臨領取基本養老待遇前也需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
省內流動就業要轉移嗎?這個要分情況!1.企業職工在省內流動就業的,不需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2.如在省內跨統籌區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或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的,需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
二、不轉移社保關系,會影響退休待遇嗎?
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為保障基本養老保險權益不受損,參保人員需在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前,及時歸集各地的養老保險關系。
可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12333咨詢電話了解詳細規定。
三、在好幾個省份工作過,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有次數限制嗎?
在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之前,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沒有次數限制也沒有時間限制,可選擇在流動就業時隨同轉移。為了方便辦理,可在臨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一次性將本人名下的各段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
可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或12333咨詢電話了解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