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穗府辦[2005]16號
轉發市發改委關于大力發展廣州金融業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市發改委《關于大力發展廣州金融業的意見》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五年四月一日
關于大力發展廣州金融業的意見
(市發改委 二OO五年二月一日)
目前,廣州已形成了以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為主體,其他多種類型金融機構并存的金融體系。金融機構種類齊全,服務功能完備;金融資產總量大,資金吞吐和調節能力不斷提高;金融科技水平全國領先,服務安全快捷;金融對外開放不斷擴大,外資金融機構進一步聚集;區域性金融管理中心、金融營運決策中心、資金調度中心、金融業務運作中心的地位不斷強化。為落實省委、省政府建設金融強省的戰略,把廣州建設成為帶動全省、輻射華南、面向東南亞的區域性金融中心,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推動廣州金融業的新發展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大力發展金融業,對于進一步鞏固和強化廣州區域經濟中心的地位,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金融資源的競爭日趨激烈,廣州必須站在建設現代化大都市,服務全省乃至泛珠三角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金融業發展的重要性,樹立科學發展觀,按照我省建設金融強省的戰略部署,明晰目標,制定規劃,整合資源,落實措施,全面推動廣州金融業的新發展。
二、加強領導,發揮政府對金融業發展的推動作用
(一)強化市政府金融工作機構。成立正局級的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金融辦),作為市政府管理和協調金融事務的專門機構。
(二)成立市政府金融業發展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研究決策金融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日常工作由市金融辦負責。
(三)設立市金融發展咨詢委員會。聘請一批有較高水平的金融等方面專家和有關人員,作為咨詢委員會成員,協助研究廣州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的問題,為市政府提供決策咨詢。
(四)建立金融工作聯系機制。由分管副市長召集,市金融辦負責組織,與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銀行業同業公會、證券業同業公會、保險業同業公會等單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保持政府與金融界的密切溝通,并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五)健全省市協調機制。加強與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系,請求省政府加大對廣州金融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并通過省市聯合,爭取中央的大力支持。
(六)加大宣傳力度,樹立廣州金融中心形象。由市政府主辦廣州金融發展論壇,擴大廣州金融業的影響力。市金融辦負責論壇的組織工作。
三、制定政策,努力營造有利金融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設立廣州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從2005年開始,每年由市財政安排5000萬元,用于扶持廣州金融業的發展,時間暫定為3年。該專項資金用于:對總部或地區總部金融機構新購置或租賃辦公用房給予補貼;設立金融發展貢獻獎,獎勵對我市金融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以及引進金融機構來穗投資的組織和個人;設立金融創新獎,獎勵在金融創新方面取得顯著成果的組織及個人;設立金融科研成果獎,獎勵對促進廣州金融業發展有重要作用的研究成果;組織發展金融業的有關調研及研討會等。廣州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金融辦研究制訂。
四、推進穗港金融合作,大力引進國內外金融機構
(一)利用CEPA協議,不斷增強廣州作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輻射的重要承接點和中繼點功能,進一步密切與香港金融業的合作,加強與東南亞乃至國際金融市場的聯系。
(二)發揮中心城市優勢,吸引更多金融機構來穗發展。吸引香港銀行業擴大在穗業務,如設立分支機構或電子交易資訊處理中心等。加強穗港證券市場合作,繼續抓緊落實香港證券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在穗設立辦事機構的工作,配合開展業務推廣,以此帶動香港中介服務業進入珠三角,為廣州乃至珠三角企業赴港上市提供優質服務。吸引外資金融機構參股市屬金融機構,利用其資本優勢、管理優勢以及人才優勢,促使市屬金融機構完善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不斷做大做強。
五、實施人才戰略,優化金融人才結構
完善金融人才培訓體系,落實吸引人才的政策,加強金融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廣州1金融人才素質。發揮高校作用,注重培養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金融機構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建立金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大我市金融企業對外交流合作與外派培訓的力度,鼓勵我市金融企業引進國內外高級金融管理人才擔任中層、高級管理職務。鼓勵與國際金融界加強人才交流互動,吸引香港優秀金融人才和海外金融專業留學人員來穗發展。
六、加快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建設金融安全區
(一)加快推進廣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由市信息辦牽頭,進一步完善廣州信用網功能,加快完善企業征信系統。將分散在銀行、工商、稅務、海關、質監等部門的企業信用信息進行整合,加快完善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整合銀行、公安、社會保障、教育、計生、民政、公用事業等部門的個人信用信息,建立個人信用征信體系。通過多途徑的宣傳教育,提高企業和公民的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觀念。嚴厲打擊逃廢金融債務行為,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氛圍。
(二)配合中央駐穗金融監管部門,建立以金融企業監管指標體系、風險監測考評體系為主要內容的金融系統風險預警機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七、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3號)及省政府《關于大力發展廣東資本市場的實施意見》(粵府[2004]66號)精神,支持和推動廣州資本市場的快速健康發展。
(二)建立目標責任制,發展、利用多層次的市場體系,支持、引導優勢產業與資本市場對接。加大上市公司培育力度,制定優惠政策,簡化審批手續,支持企業改制,推動上市融資。把握CEPA和深圳中小企業板塊設立的機遇,推動相關企業,特別是高科技民營企業到香港和深圳上市。建立股權激勵機制,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鼓勵跨部門、跨行業的資產重組,增強上市公司再融資功能。妥善處理個別公司退市問題,努力消除和化解退市風險。
(三)積極支持證券機構擴大資本規模,完善治理機制,加快業務創新。充分利用企業債券、投資基金、信托產品、金融衍生產品等金融工具,健全廣州資本市場體系。吸引內外資證券機構及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服務業到廣州發展,提高廣州資本市場服務水平。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的支持,研究廣州設立期貨交易所的可行性。
八、積極推動資源整合,加快壯大產權交易市場
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做大做強廣州產權交易所,使其成為立足廣州、輻射珠三角的區域性產權交易中心,并爭取國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支持,成為全國性產權交易市場之一。通過產權市場,推進國有企業資產重組,實現企業產權多元化,促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利用廣州技術產權交易所的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大力推進區域性科技資本市場建設,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開辟融資渠道。加快兩大交易所的整合,形成統一的交易平臺。
九、以改革促發展,不斷提高金融業競爭力
(一)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模式,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整合地方金融資源。
(二)通過引資參股等方式重組市商業銀行,引進先進的經營管理方式,促使其走上良性的發展道路。
(三)完善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的法人治理結構,使其成為一級法人,為改制成農村合作銀行或農村商業銀行打下基礎。
(四)積極探索設立新的金融機構,建立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和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產業發展。
(五)支持和引導本地企業投資設立保險公司,推動農業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養老金保險公司等專業性保險公司的設立。
(六) 吸引國內外投資者參股市屬證券公司,支持其做大做強。
(七)加快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和城市信用社等市屬中小金融機構的清理整頓工作,該保留的積極爭取保留,該退出市場的堅決退出,徹底化解我市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
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珠江新城金融區建設
由市建委牽頭與市規劃局、國土房管局、財政局、金融辦等部門協調,對來穗投資、在珠江新城中央商務區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的金融機構給予支持,以引導金融機構相對集中,發揮金融業的集聚效應和輻射作用。金融機構在珠江新城中央商務區新購地建設自用辦公房的,按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新購置自用辦公房的,一次性給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補貼;新租賃自用辦公房的,在一定年限(初定3年)內按房租市場指導價格給予30%的補貼。
主題詞:金融 發展 意見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