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2004年春節即將來臨,為辦好一年一度的迎春花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花市主題及總體要求
2004年是農歷猴年(甲申年),迎春花市的主題是:圍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宣傳我市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現我市經濟繁榮、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的欣欣向榮景象,激勵全市人民與時俱進,為實現新世紀的各項目標而努力奮斗的決心和信心。花市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安全、祥和、喜慶、繁榮”。
二、花市設置與開放時間
(一)花市的設置。市屬越秀、東山、荔灣、海珠、天河、黃埔、芳村、白云、番禺、花都10區各開設一個迎春花市,地點分別是:越秀區設在教育路、西湖路;東山區設在大沙頭三馬路;荔灣區設在荔灣北路;海珠區設在濱江西路(人民橋至解放大橋段)和寶崗大道(濱江西路至南華西路段);天河區設在天河體育中心內;黃埔區設在黃埔體育場內;芳村區設在廣州花卉拍賣中心(廣州花卉博覽園內);白云區設在棠景街遠景路;番禺區設在盛泰路;花都區設在永發大道。
(二)花市開放時間。除芳村、番禺、花都花市外,其他各區花市統一為3天,即從2004年1月19日上午8時起至1月22日凌晨2時止。其中1月19日、20日兩天至深夜12時止,1月21日延至1月22日凌晨2時結束。芳村、番禺、花都三個區花市的開設時間,由各區自行決定。
為了便于花市搭棚和水電安裝工作的開展,各花市路段從1月10日凌晨零時起封閉。各部門需要辦理花市通行證的,須報請市花市辦公室加具意見后,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統一核發。花市開放期間,允許持花市擺賣證的外地車牌摩托車運載鮮花和自行車超高運載桃花進入花市。
三、花市的內容及布局
今年的花市,要根據新形勢的要求,比往年搞得更好,更具特色。各區花市應以擺賣花果為主,適當安排一些工藝品、字畫、春聯等應節商品上市。在此基礎上,要與城市文化、旅游有機地結合起來,可安排一些“花王”評比、插花表演、即席揮毫等活動,以突出本區特點,形成自己的特色。有條件的區,可在組織形式、內容布局等方面進行改革,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各區要在花市主要出入口處搭建一個彩牌樓,其余入口處可搭建簡易牌樓或屏風,并各自擬定花市對聯。整個花市的設置,內容要與花市主題一致。花市內檔位要做到布局合理、通道暢順,以利于治安、防火和衛生工作。各花市要做好文明收市宣傳工作,制止花市結束時的砸花現象。市花市辦公室負責編印2004年《花市特刊》,以擴大花市宣傳效果。
四、花市安全工作
各區要把花市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以確保花市期間的安全。如發生問題,按職責范圍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花市期間,在花市范圍路面設點的商販要全部停業或遷出經營;花市范圍內的建筑工地要暫停施工;花市內的各類車輛保管站全部停止經營或遷至花市范圍之外。嚴禁各類錫紙氣球、氫氣球和仿真手槍、刀具等危險品進入花市,以保證花市的安全和良好秩序。
五、各部門職責分工
(一)市公安部門負責治安、防火、防爆、反恐怖等安全工作以及花市周邊的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要成立花市安全保衛指揮部,負責花市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市交委負責各花市路段封路期間的公交線路調整和指揮。
(三)市城市綜合執法支隊負責花市路段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及花市外圍擺賣點的管理。未經批準私自設立的花卉擺賣點,由市、區城市綜合執法支隊按市政府的有關規定予以取締和沒收。
(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花市內擺賣秩序的管理。
(五)市衛生局負責花市的衛生保障工作。
(六)市市政園林局負責及時做好花市范圍內路樹的修剪以及向各區花市核發道路臨時占用證。
(七)市市容環衛局負責組織所屬單位及時做好花市場地垃圾的清掃和保潔工作。花市期間每個檔位可收取共10元衛生清潔費,由環衛部門派員在各區花市辦公室收取檔位費時一并收取。同時,負責花市的流動廁所設置。
(八)市房管部門負責花市范圍內的危房安全防范工作。
(九)廣州供電分公司負責花市期間的供電保障。
(十)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市水電設備安裝公司、承擔花市棚電工程的有關單位以及廣州供電分公司負責花市的搭棚、水電安裝、電力供應工作,并負責做好棚架及供電線路架設的安全工作。
六、花市的管理
(一)花市檔位登記管理。各區花市可實行檔位投標,但必須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不投標的檔位具體登記辦法和收費標準由各區花市辦公室自定。各花卉生產單位、專業戶、花農、花販等均可憑身份證或有關證明到各區花市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花市檔位嚴禁炒賣和擅自改變原定布局經營其它品種,以上行為一經發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立即糾正和處理。
(二)花市的外圍管理。花市內檔位登記滿后,如因檔位不能滿足需求,確需增設花卉臨時擺賣點的,在不影響花市經營、不妨礙交通、不損害廣州市形象和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由各區花市辦自行確定、管理。
(三)花市內的廣告管理。各區花市辦公室負責承辦本區花市內的廣告。廣告可采取多種形式,有償服務。對廣告內容要嚴格把關,做到內容真實、健康、形象美觀,嚴禁香煙廣告和虛假廣告進入花市。廣告費收入納入各區花市經費統籌使用。
(四)花市內各類活動的審批。對花市內開展的各類活動要從嚴限制,個別確需在花市內搞宣傳、采訪報道、咨詢服務活動(各類活動僅限于白天進行)的單位,要先向舉辦活動所在區的花市辦公室申請,經批準后才能開展活動。申請報告應于2004年1月5日前遞交。除上述各類活動外,花市范圍內原則上不再舉辦其他活動。
(五)花市經費的管理。由市財政劃撥一定專項經費,用于全市花市的籌辦和補貼。此經費交由市花市辦公室統籌安排分配,由各區財政包干使用。各區的花市經費由區財政直接掌握并做出預、決算,各區花市辦應開設臨時帳戶掌握分配使用花市全部經費。花市結束后,各區花市辦公室將花市收支情況分別報市花市辦公室和市財政局。水電安裝工程和用電收費仍按2003年標準收取。
七、花市的組織領導
各區花市的組織領導由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各區應成立區花市指揮部,由區人民政府有關領導擔任總指揮,區有關單位負責同志參加,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日常工作,人員名單于2004年1月5日前上報市花市辦公室。具體分工可參照市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進行。
成立花市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由王曉玲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朱力副秘書長、市工商局陳斯達局長、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長擔任。小組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府辦公廳、各區人民政府、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財政局、廣州供電分公司、市市容環衛局、市市政園林局、市衛生局、市國土房管局、市消防局、市交警支隊、市城市綜合執法支隊、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市水電設備安裝公司各派一名領導擔任。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陳斯達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工商局楊大海、黃樹榮副局長和市場處曹健文處長擔任。辦公室成員由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派干部組成,協調小組成員的領導和辦公室成員的干部名單盡快報市花市辦公室。辦公室成員負責處理各自職責范圍的具體日常工作。花市開放期間,上述各成員單位要派出一名領導和一名干部參加市花市指揮部的值班。有關人員名單請各單位于2004年1月5日前報市花市辦公室,具體值班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