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穗府辦〔2003〕33號
關于開展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檢查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2003年6月14日,天河區冼村街范陽大街8巷15號居民出租住宅發生重大火災,造成8人死亡。這是近年來我市死亡人數最多的一次火災事故。為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市政府決定開展"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為給整治工作做好準備,現就開展全市"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檢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本次檢查的范圍是全市所有"城中村"出租屋。重點檢查其是否符合以下消防安全要求。
(一)須設置從首層直通天面寬度不少于1米的樓梯,樓梯中間無閘門;其中樓高3層以上且居住50人以上的須設置2座樓梯。
(二)每個樓層均有安全出口。
(三)廚房必須單獨設置,不得設置在通道上。
(四)房間之間不得用可燃材料作間隔墻體,每個房間須配置性能完好的滅火器;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上的房間要設置2個出口。
(五)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少于3平方米。
(六)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和電器設備。
(八)不得在房間內設置住人閣樓和3層以上的床位。
(九)6層以上的出租屋須設置符合《建筑防火設計規范》的室內消火栓。
二、檢查時間和工作步驟
從6月15日至7月15日,分三個階段對全市"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一)第一階段:6月15日至7月5日,由各區、縣級市組織轄區內各街(鎮)、社區居(村)委會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檢查內容對轄區內出租屋進行檢查摸底,并逐一登記。
(二)第二階段:7月6日至7月10日,由各區、縣級市組織有關部門對轄區內"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情況進行復查。
(三)第三階段:7月11日至7月15日,各區、縣級市將檢查情況匯總報告市公安消防局,同時提出下一步整改計劃。
三、工作要求
(一)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和檢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確保摸清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居住50人以上的出租屋要立即納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來實施管理。
(三)各區、縣級市政府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有關通告(即將發出)的要求,制訂下一步整治計劃。
(四)各區、縣級市政府及各有關職能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有關通告,嚴格規范出租屋租賃行為,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雖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屬違章建筑的出租屋,應當嚴禁其出租;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屋,應當要求其業主依法領取《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和《房屋租賃證》,方可出租,并依法繳納有關稅費。
附件:1.廣州市"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檢查調查表
2.廣州市"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檢查統計表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公安 消防 檢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