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穗府辦〔2003〕23號
轉發市政府糾風辦關于2003年廣州市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市政府糾風辦《關于2003年廣州市糾風工作實施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市政府糾風辦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關于2003年廣州市糾風工作實施意見
為全面落實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和省、市紀委全會提出的糾風工作任務,現就廣州市糾風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2003年我市糾風工作要求: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省紀委第二次全會和國務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以及市紀委第二次全會的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解決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為重點,突出抓好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購銷中不正之風、減輕農民負擔、改善機關作風和行業作風等糾風專項工作。加強綜合治理,從改革入手,著力在抓鞏固、抓落實、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促進我市經濟發展,以糾風工作的實際成果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從進一步完善中小學義務教育收費"一費制"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入手,堅決禁止、糾正和嚴肅查處巧立名目收取贊助費、建校費和以捐資助學為名擇校收費等違反規定的亂收費行為。規范學校服務性的委托收費行為,堅決制止和糾正基層政府和部門、行業向學校攤派以及在學生入學時搭車收取各種稅費行為。繼續加強對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免收義務教育階段書雜費工作的監督檢查。認真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政策,進一步規范高等、中專學校的收費管理。禁止以任何名目搞"雙軌"收費和變相亂收費。加強對招生考試工作的管理監督,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和營私舞弊行為。
各級教育管理部門在嚴格規范學校收費行為的基礎上,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探索從源頭上治理教育亂收費的新路子。要通過調查研究,掌握教育亂收費的真實情況,弄清在義務教育、高中和高等教育不同階段亂收費的主要表現形式,產生亂收費的主觀、客觀因素,區分可以馬上禁止的行為和需逐步解決的問題。在廣泛聽取人民群眾和專家學者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治亂的工作方案。對政策明朗、紀律明確的,要馬上采取措施,堅決剎住;對一些涉及面廣,雖然政策明朗,但不容易操作的(如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和與其掛鉤的收贊助費問題)要分階段提出工作目標。
(二)繼續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這項工作的最終目標,是要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和確保就醫用藥安全的問題。在鞏固2002年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已取得的"十、八、六"目標(即100%縣級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實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招標量占醫療機構年用藥量80%,藥品降價獲利在扣除醫療機構政策性差價收入后將60%以上讓利給患者)成果的基礎上,在有條件的地方向鄉鎮一級醫療機構延伸。強化監督,進一步規范招標采購程序和操作手段,堅決查處并糾正規避招標、違規操作以及不按規定向患者讓利等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整頓規范藥品市場,嚴肅查處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銷中給予和收受回扣的商業賄賂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虛假醫療廣告等違法行為。加強清平中藥材市場及周邊秩序的監管,加強對已關閉的藥品集貿市場的監控,防止非法藥市反彈。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認真解決醫療服務中索要和收受"紅包"的問題。
(三)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今年要集中力量繼續進一步深化和完善農村稅費改革,嚴格執行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村稅費改革的各項政策規定,不準越權審批收費,不準出臺新的收費項目和提高原有的收費標準,不準違規搞突擊清欠。強化在農村稅費改革中實行的"一事一議"籌資酬勞的規范管理。繼續抓好農業生產性費用、農民建房收費和各種搭車收費等專項整治,堅決糾正農業用水、用電、農機服務等生產性費用中違反規定加價、收費和搭車收費的行為。糾正和取消面向農民的不合理收費。進一步完善農電"兩改一同價"工作,全面實行農村訂閱報刊費用"限額制"和涉農稅收、價格、收費"公示制",嚴肅查處違反規定加重農民負擔造成嚴重后果的案件,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全面推進機關作風和行業作風建設。要緊緊圍繞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府的目標,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抓好黨政機關作風建設。通過深化政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堅決糾正脫離群眾、脫離實際的作風,防止搞華而不實或瞎指揮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狠剎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歪風,嚴肅查處"吃、拿、卡、要"等現象,切實解決某些機關工作人員耍威風、搞特權、刁難群眾和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問題;克服人浮于事、拖拉疲沓現象,提高為基層服務的工作質量和效率,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實事。各級糾風部門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時,要認真組織工商、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開展民主評議行風活動,要組織對質監、物價、交通、旅游系統進行"行風評議回頭查"活動,繼續落實對鄉鎮、社區、基層站所每三年全面開展一次行風評議活動的要求。積極組織參與省紀委、監察廳舉辦的"窗口風采"等活動。
(五)要繼續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在縣以上政法、行政執法部門全面推行部門預算,實行預算內外資金統一管理。加強對市直機關和部分區統一公務員崗位津貼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實行統一公務員崗位津貼后亂發錢物的行為。進一步深化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擴大試點單位和試點資金范圍。認真清理和規范政策外補貼,嚴肅查處私設"小金庫"的行為。
(六)進一步鞏固治理公路"三亂"成果。繼續落實治理責任制,嚴格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各區、縣級市糾風辦要加大對"三亂"易發多發時期以及重點地區、重點路段的監督檢查,特別是要加大明察暗訪的力度,對有公路"三亂"行為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力爭2003年全市范圍公路基本實現無"三亂"的目標。
繼續抓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要在繼續鞏固成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鄉鎮企業的減負工作,進一步落實企業減負政策;要繼續糾正違規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的不正之風,堅決糾正一些黨政機關及群眾團體攤派報刊征訂任務的行為。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制。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具體明確糾風工作各專項治理工作的責任分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負責,市物價局、財政局、糾風辦配合。糾正醫藥購銷中不正之風工作,其中查處藥品和醫療器械購銷中給予和收受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由市工商局牽頭負責,市藥監局、衛生局、糾風辦配合;整頓規范藥品流通市場秩序由市藥監局牽頭負責,市衛生局、工商局、物價局、糾風辦配合;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和醫德醫風建設由市衛生局牽頭負責,市物價局、藥監局、工商局、糾風辦配合。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由市農業局牽頭負責,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糾風辦配合。機關作風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由市糾風辦牽頭負責,市直機關工委和市直各單位、具有公用事業職能的企業單位參與。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由市財政局牽頭負責,市物價局、審計局、糾風辦配合。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由市法制辦牽頭負責,市交委、公安局、公路局、市政園林局、高速公路總公司、糾風辦配合。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由市經委牽頭負責,市物價局、財政局、審計局、建委、交委、商業局、外經局、農業局、糾風辦配合。各糾風專項治理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協調行動。各級糾風部門要積極發揮組織協調職能,既要積極支持和充分發揮各牽頭部門及相關部門的作用,在治理工作的總體安排、具體部署、落實措施等方面主動參與,強化指導和組織協調,又要加強對有關部門抓落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充分發揮專項治理聯席會議的作用,推動各項糾風工作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區、縣級市和有關部門要抓緊時間,精心安排,認真組織,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抓好重點工作,務必取得明顯成效。在工作安排上,要突出重點,確保主要治理項目有新進展;在抓落實的方法上,要加大治本的力度,以體制、機制和管理創新為手段,以公開、公示和民主監督為載體,積極探索從源頭上遏制不正之風的途徑和方法。整個糾風專項治理工作要突出抓好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購銷中不正之風和減輕農民負擔等專項工作,其他專項治理工作要在抓鞏固成果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部位,狠抓關鍵環節,選準切入點,一抓到底,切實抓出新的成效。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三個相結合",即一般檢查與重點檢查、全面檢查與專項檢查、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注重實效,防止形式主義。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解決,確保整體工作的順利推進。
(三)嚴肅紀律,抓正反典型。抓典型是促進工作落實、體現反腐敗動真格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因此,在整個糾風工作過程中,要通過抓典型、抓查處、抓曝光,從嚴剎風整紀。對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特別是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以及涉及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和不作為的典型案件,要敢于碰硬,一查到底,嚴肅處理。要選擇一些典型的案件公開曝光,擴大糾風工作的社會效應。在抓好反面典型的同時,要抓好正面典型的宣傳報道。在糾風專項治理和行業作風建設等方面工作成績突出的,要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學習,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
(四)拓寬思路,積極探索標本兼治的新途徑。各地區、各部門既要從嚴治標,又要著力治本。加強調查研究,注意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努力探索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提高綜合治理行業不正之風的能力和水平。
市政府糾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