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2〕27號
印發廣州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廣州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廣州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廣州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
實現男女平等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性別平等已成為公共政策的基本價值目標之一,保障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推動男女平等,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01年,廣州市政府制定了《廣州市婦女發展規劃(2001-2010年)》,確定了婦女與經濟、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婦女與教育、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法律、婦女與環境等6個優先發展領域的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各區(縣級市)政府也相應制定了本區域的婦女發展規劃。10年來,我市在促進婦女發展和推動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發展,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基本實現,6個優先發展領域總體進展順利,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得到廣泛貫徹,婦女參政議政能力明顯增強,婦女就業及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婦女衛生保健水平明顯提高,婦女受教育水平顯著提高,婦女權益保障進一步落實,婦女發展環境明顯改善,婦女整體素質明顯增強。
在婦女發展成效顯著的同時,由于我市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婦女發展仍面臨一些困難:各區域婦女事業發展不平衡,農村地區和流動人口中的婦女公平享受衛生保健、教育文化、社會保障等權利和公共服務的水平有待提高,農村“兩委”(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女干部比例較低等。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婦女對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的需求也相應改變,新形勢、新任務既是婦女事業發展新的機遇,也是新的挑戰。
2011年至2020年是我市推動科學發展、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方式轉型、建設幸福廣州的關鍵時期,是強化國家中心城市地位、跨入世界先進城市行列的攻堅階段。我市將“以世界眼光、全球視野、戰略思維、創新意識謀劃發展的新藍圖”,積極推進改革開放,全面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走新型城市化發展道路。在新起點上,我市婦女事業發展和婦女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全社會將更多關注婦女發展和性別平等,進一步改善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以《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廣東省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為指導,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結合我市婦女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廣州市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本規劃確定7個優先發展領域,即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教育、婦女與經濟、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婦女與社會保障、婦女與環境、婦女與法律,并把促進發展的主題貫穿始終。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廣泛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實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堅持以人為本,提高婦女社會地位,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優化婦女發展環境,促進婦女的全面發展,促進兩性和諧發展,促進婦女與經濟社會的同步發展。為全面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率先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智慧廣州、低碳廣州,建設國際商貿中心、世界文化名城提供強大支持,全面推進我市婦女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從婦女生存發展的利益需求出發,著力解決關系婦女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努力實現婦女在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經濟參與、決策管理、社會保障、環境優化、法律保護等方面的發展。
2.堅持男女平等,促進兩性和諧發展。注重社會公平,完善和落實促進男女平等的法規政策,構建先進的性別文化,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進一步縮小兩性社會地位差距,促進兩性協調發展。
3.堅持統籌兼顧,促進城鄉和區域婦女協調發展。加大對農村及貧困地區婦女發展的支持力度,通過制度建設、資金投入、項目布局等措施,縮小城鄉和不同區域的婦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文化教育、醫療服務、社會保障和福利、婦女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差距。
4.堅持婦女參與,促進婦女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依法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權利,引導和支持婦女在推動我市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中,實現自身的進步和發展。
二、總目標
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領域進一步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縮小婦女公共服務水平在城鄉、地區、社會階層上的差距,推動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促進婦女全面發展。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公共衛生優質服務,婦女的健康水平明顯提高;保障婦女平等獲得教育資源的權利和機會,婦女的受教育程度持續提高;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參與經濟發展,婦女的經濟地位明顯提升;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社會事務決策與管理,婦女參政議政能力不斷增強,提高婦女的社會影響力;保障婦女合法權利,完善婦女權益保護體系;保障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婦女的社會福利水平顯著提高;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環境決策和管理,婦女的發展環境更為優化。到2020年,廣州市婦女發展整體水平有較大幅度提高,婦女事業不僅在廣東省而且在全國處于領先水平,婦女發展水平基本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三、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在整個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女性人均預期壽命延長,生活質量提高。
——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率達到80%以上。提高宮頸癌和乳腺癌(以下簡稱“兩癌”)的早診早治率,“兩癌”死亡率降低。
——婦女建立健康檔案率達到90%以上,健康檔案使用率達到80%以上。
2.提高孕產婦醫療保健水平。
——到2015年,孕產婦死亡率降至14/10萬以內;到2020年,孕產婦死亡率降至12/10萬以內。流動人口孕產婦死亡率降低。
——到2015年,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5%以上;到2020年,達到96%以上。
——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9%。
3.保障育齡婦女享有優質的避孕節育和生殖健康服務,減少非意愿妊娠的發生。
4.艾滋病、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孕產婦艾滋病、梅毒檢測率分別達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產婦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比例達到90%以上。
5.降低孕產婦中重度貧血患病率。
6.大力開展婦女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保障婦女身心健康。
——到2015年,婦女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達到80%以上;到2020年,達到85%以上。
策略措施:
1.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衛生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進一步明確婦幼保健機構職能定位,明確其主要任務和公益目標。深化婦幼保健機構管理和運行機制改革,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完善補償機制,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運行機制。
2.加強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原則上,市和各區(縣級市)應有一個政府舉辦的婦幼保健機構。婦幼保健機構按照等級評審標準加強機構建設,加強婦女保健特色專科服務能力;落實婦幼保健機構人員編制政策,合理設置婦幼保健崗位,增強履行公共衛生職能的能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強化基層婦幼衛生服務能力,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要根據實際情況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指定專職專業人員負責本轄區婦女群體保健工作,村衛生站要承擔起村婦幼保健工作。加強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婦幼保健相關科室建設,指定專人負責本院婦幼保健公共衛生工作。
3.加大婦幼衛生投入。提高政府衛生支出比重,重點支持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和城市社區衛生,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經費投入,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落實婦幼保健機構財政補助政策,婦幼衛生專項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隨著財力的增長逐年加大投入;支持重癥孕產婦救治機構建設;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產科、婦女保健門診規范建設;市、區(縣級市)財政要重點扶持經濟薄弱地區發展婦幼衛生事業。
4.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婦女常見病普查制度。保障城鄉適齡婦女每年接受1次婦女常見病檢查。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安排本單位女職工進行1次婦女常見病檢查,檢查費由用人單位承擔。各區(縣級市)政府每年應安排具有本行政區域戶籍、且不屬于單位職工的適齡婦女進行1次婦女常見病檢查,費用由區(縣級市)政府承擔。
5.建立婦幼衛生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強化婦幼衛生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機制,嚴格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準入,加大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的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接生、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等違法行為。健全考核和責任落實機制,建立婦幼衛生工作績效考核制度,實施轄區控制“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問責制。建立政府主導、衛生部門牽頭、各部門配合的婦幼衛生工作機制,落實部門職責,共同推進婦幼衛生工作發展。建設基于區域衛生信息平臺的婦幼保健信息系統,提升全市婦幼衛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6.提高婦幼衛生服務質量。重點抓好孕產期保健服務質量,實施母嬰安康行動計劃。開展孕產婦全程規范化保健管理,提高妊娠合并癥的預防、早期發現及干預能力;落實高危妊娠分級管理和轉診制度。加強產科質量管理和服務質量評估;大力倡導自然分娩,減少不必要的醫學干預,控制剖宮產率。提高救治急危重癥孕產婦的能力,加快提高基層醫療保健機構產科急危重癥的緊急處理能力;重點完善市、區(縣級市)兩級重癥孕產婦救治機構布點;建設重癥孕產婦遠程會診系統。
7.加強婦幼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婦幼衛生隊伍培養體系,加快婦幼保健專業人才培養;加快農村建制地區產科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完善婦幼衛生人才培訓體系,加快助產士培訓;市和各區(縣級市)應建立3年1個周期的培訓制度,有計劃地組織婦幼衛生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接受培訓;重視母嬰保健技術和計劃生育技術從業人員能力建設,鼓勵和支持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和繼續教育。實施對口幫扶工作,大力開展城市支援農村、巡回醫療保健、專家基層蹲點等多種形式的對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層婦幼衛生隊伍素質。
8.加強婦女健康相關科學技術研究。組織科研攻關,加強對影響婦女健康的因素、干預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全面掌握婦女健康狀況,鼓勵自主創新,促進成果轉化,推廣適宜技術。
9.加強流動婦女的衛生保健服務與管理。建立各部門齊抓共管的流動婦女綜合管理機制,完善流動婦女的信息登記制度,建立健全流動婦女信息共享機制,為流動婦女提供與流入地婦女同等的衛生保健服務和管理。加大對流動婦女衛生保健知識的宣傳力度。
10.加快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進程。在城市和農村同步實施相同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衛生院免費為婦女建立健康檔案,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到2015年,我市戶籍婦女享有免費的婚前醫學檢查、孕前醫學檢查和產前醫學檢查。到2020年,全市婦女逐步享有免費的婚前醫學檢查、孕前醫學檢查和產前醫學檢查,有效控制出生嬰兒的殘障率和死亡率。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農村婦女“兩癌”檢查項目,農村婦女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預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項目等,并根據影響婦女健康重要因素適時調整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11.加強婦女全生命周期衛生保健服務。針對婦女生理特點,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識,提高婦女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和有條件的醫療保健機構要加強婦幼保健工作,開設青春期、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老年期婦女保健門診,提供各項規范的保健服務,有針對性地解決婦女特殊生理時期的健康問題。
12.提供優質避孕節育計生服務。健全和完善人口計生技術服務網絡,加強人口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水平,保證服務質量。以家庭為中心,以需求為導向,以避孕節育和生殖健康為重點,為婦女提供全方位的人口與計生優質服務,實現國家標準的優質服務全覆蓋。提高婦女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育齡婦女尤其是未婚婦女對人流危害性的認識,預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產。強化男女共同承擔避孕節育的責任意識,開發、研制男性避孕節育產品,動員男性采取節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13.預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傳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機制。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婦女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針對重點及高危人群,推廣有效干預措施,有效切斷傳染途徑。強化對娛樂場所的監管,嚴厲打擊吸毒、嫖娼賣淫。加強對采血機構和血制品生產單位的管理。預防和阻斷艾滋病、梅毒母嬰傳播,將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嬰傳播阻斷納入婦幼保健日常工作,強化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綜合服務。
14.推動婦女參加全民健身運動。在社區、公園興建和開辟健身場所,增加體育健身設施,為婦女健身提供條件。進一步建立健全婦女全民健身組織機構,壯大婦女全民健身指導員隊伍。開展適合婦女參加的體育活動,加強婦女體質監測工作;倡導廠礦、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和機關開展10分鐘健身操運動。加強對老年婦女和殘疾婦女體育活動的指導和服務。
15.提高婦女營養水平。完善健康教育網絡,面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健康教育信息與咨詢服務,倡導健康生活方式、良好行為方式和科學膳食結構,提高婦女自我保健和利用衛生服務的能力。加強營養健康知識普及教育和宣傳,為孕前、孕產期和哺乳期婦女等重點人群提供有針對性的合理膳食指導和干預。預防和治療孕產婦貧血。
16.提高婦女的心理健康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精神衛生防治和康復服務網絡,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婦女保健科設置婦女心理咨詢門診;推進以社區為基礎的精神衛生工作,強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社區機構)在心理健康服務中的作用。加強社區精神及心理健康服務隊伍建設,社區機構逐步配備心理咨詢師、婚姻家庭咨詢師、社工、社區志愿者。加強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醫療保健機構人員的精神衛生知識的培訓。針對婦女不同時期生理和心理特點,開展心理咨詢、輔導和干預。加強對女性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提高對孕產婦常見精神疾病的識別能力,開展婦女產后抑郁癥的預防、早期發現及干預。大力開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活動,提高婦女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疾病預防知識知曉率,減少女性自殺行為。
(二)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大力發展學前教育,為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創造條件。
——學前教育女童毛入園率達到100%。
2.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義務教育成果。
——保障女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基本消除女童輟學現象。
——在保障小學適齡女童100%入學率的基礎上,確保5年保留率達到100%。
——初中女童的毛入學率達到100%,適齡女童九年義務教育保留率達到95%。
——力爭實現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入學機會均等,確保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及殘疾兒童同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保障殘疾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到2020年,適齡殘疾女童入學率達到97%。不斷完善殘疾女童的隨班就讀制度。
3.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
——到2015年,高中女生毛入學率達到98%;到2020年,達到99%。降低高中階段女生輟學率。
4.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的質量和水平,完善中等職業教育體系,逐步實現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
5.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6.提高婦女終身教育水平。
——在職婦女接受培訓人數不斷增加。
——農村婦女普遍接受實用技術培訓。
——女職工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比例達到90%以上,獲得各類技術等級證書或資格證書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7.新增主要勞動力年齡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4年。
8.困境婦女優先獲得教育培訓支持。
9.性別平等原則和理念在各級各類教育課程標準及教學過程中得到充分體現。
策略措施:
1.在教育法規、政策和規劃的制定、修改、執行和評估中,增加性別視角,落實性別平等原則。在各級各類教育課程標準及教學過程中充分體現性別平等原則和理念。
2.切實保障女童平等地接受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大力加強幼兒園建設。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切實增加學前教育公共資源。實施幼兒園“規范促優”工程。加強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建設。資助貧困家庭女童和殘疾女童接受學前教育。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程度,為保證留守女童入園創造條件。
3.保障女童平等地接受義務教育。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家長保障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守法意識和自覺性。
4.保障女性平等地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加大對高中階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滿足農村地區女生接受高中教育的需求。對高中家庭困難女生和殘疾女生給予資助,保障女生不因生活困難輟學。
5.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女性主要勞動力人口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落實貧困女大學生資助政策,保障婦女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
6.加大女性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力度。完善科技人才政策,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養體系。
7.加強女性理論和女性學研究。鼓勵進行社會性別和婦女發展的相關項目和課題研究,推動婦女理論和女性學研究。支持召開女性學等與性別平等有關的論壇、研討會。
8.加強婦女職業培訓。為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更多的機會和資源,鼓勵、支持婦女接受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建立單位自主負責、政府政策扶持、職工積極參與、社會各方支持的技能人才培養和評價機制,保障女職工的學習權和發展權。組織失業婦女接受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根據殘疾婦女身心特點,合理開設殘疾人職業培訓課程。
9.加大農村婦女實用技術培訓。加強農村鎮、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建設,完善農村婦女教育培訓機構和網絡。支持和開展農村婦女實用技術培訓,提高農村婦女的科技知識和職業技能,促進農村女性勞動力的轉移就業。
10.提高婦女終身受教育水平,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滿足女性學習的多樣性要求,建立或者開設適合女性特點的職業培訓學校或者職業培訓課程,提高女性接受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的比例。健全繼續教育激勵機制,支持用人單位為從業婦女提供繼續教育機會。以社區為中心,開設適合各個年齡階段的女性課程。加大基層婦女教育培訓機構建設力度。統籌開發社區教育資源,為婦女提供就業培訓、婚姻家庭咨詢、衛生健康、法律知識、職業規劃等內容的社區教育培訓。發展社區老年教育,為老年婦女提供方便、靈活的學習條件。提高婦女利用新型媒體接受現代遠程教育的能力。
11.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進行男女平等教育。在不同教育階段引入相應的性別平等教育,在教育內容和教育過程中充分體現性別平等理念,并進行性別評估,引導學生樹立男女平等的性別觀念。
12.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會性別平等意識。在課程和教材相關指導、制定機構中增加社會性別專家。加大對教育管理者社會性別平等理論的培訓力度,強化教育管理者的社會性別意識。在各級各類師資培訓或者課程中增加性別平等內容。
(三)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獲得經濟資源的平等權利和機會。
2.消除就業歧視,促進婦女平等就業。
——城鎮從業人員女性比例保持在42%以上。
——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女性比例達到45%。
3.消除性別歧視,實現男女同工同酬。
4.擴大婦女就業規模,促進婦女穩定就業。
——城鎮登記失業婦女就業率保持在70%以上。
——“零就業家庭”實現1人以上就業率達到100%。
5.保障女職工勞動安全,降低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
6.依法保護農村婦女的各項經濟權益。
——婦女平等地享有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收益分配、股權配置、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分配、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權益。
——農村婦女平等獲得和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7.婦女貧困程度明顯減低,減少貧困婦女數量。
——農村技能培訓女性比例達到45%以上。
8.保障流動婦女、留守婦女勞動權益。
策略措施:
1.加大婦女經濟權利的法律保障力度。制定和完善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平等享有勞動權利、獲得特殊勞動保護的法規政策。縮小男女兩性在享有經濟決策權上的差距,提供和拓寬婦女平等參與經濟決策的機會和途徑,提高婦女參與經濟決策及管理的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
2.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強化勞動保障監察體系、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系,對于各種形式的就業歧視進行查處。
3.保障農村婦女經濟權益,提高農村婦女的經濟收入。保障農村婦女,特別是外嫁女、離婚婦女、喪偶婦女的合法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保障農村婦女在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分配、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農村集體經濟中的收益分配、股權配置等方面與居住地男性平等的權利。保障婦女在土地、技術、信息、信貸、資本等領域與男性享有平等權利。面向農村婦女開展金融服務。為留守婦女和返鄉婦女提供就業、技術、金融服務和支持。鼓勵農村婦女發展第二、第三產業,幫助農村婦女增收致富。
4.促進農村婦女順利實現非農轉移,多渠道引導農村婦女通過積分制入戶城鎮,加快城市化進程。多渠道引導和扶持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轉移。加大農村婦女的轉移培訓力度,開發適合農村婦女培訓的職業工種,推進農村培訓和農產品加工培訓,增強其非農就業和適應城鎮生活的能力。
5.擴大婦女就業規模,改善婦女就業結構。增加適合婦女的就業崗位,推動多種形式的婦女靈活就業。鼓勵和支持婦女自主創業,完善婦女創業優惠政策,鼓勵婦女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支持和引導婦女興辦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改善婦女就業結構,提升婦女就業質量,提高婦女在高端產業中的就業比例。
6.大力拓展婦女職業技能培訓網絡,不斷提升婦女就業能力。積極開發適合女性就業的培訓項目,針對就業困難且缺乏勞動技能的婦女提供專業勞動技能培訓,積極推動“婦女創業就業培訓”規范化。推進實施職業技能培訓券制度,為婦女提供培訓和鑒定費財政資助。
7.幫扶就業困難婦女就業。加大就業援助力度,多渠道開拓適合婦女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對就業困難女性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援助。鼓勵、支持婦女為主的扶貧經濟實體發展。在就業專項經費中安排專門用于援助婦女就業的資金。
8.切實實施工資分配男女同工同酬原則,完善男女同工同酬監控和申訴體系。指導用人單位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參考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政府各項工資政策,以崗位工資為主導合理確定用人單位內部男女職工和各類人員的工資水平。加強督查和檢查力度,對婦女勞動報酬合法權益受侵害的環節進行重點監控,將男女同工同酬執行情況納入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建設和用人單位社會責任制度建設,完善申訴渠道和體系,積極查處違反男女同工同酬的行為。
9.切實保障女職工勞動權益。依法推進用人單位與女職工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不斷完善勞動合同文本中女職工勞動保護和相關待遇的規定,提高女職工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簽約率和履約率。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和諧工業園區創建活動,將女職工權益保護列為評審內容,推動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大力開展女職工人文關懷,督促企業改進管理方式、用工制度和用工方式,讓廣大女職工實現體面勞動。積極處理涉及女職工的勞動爭議案件,將女職工勞動保護作為勞動監察執法的重點內容,妥善、及時解決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案件。
10.加大對貧困婦女的扶持力度。制定有利于貧困婦女的扶貧措施,保證貧困婦女的資源供給。幫助、支持農村貧困婦女實施扶貧項目。小額擔保貸款等項目資金向城鄉貧困婦女傾斜。加強政府各個部門及群團組織在婦女扶貧方面的規劃與工作整合,建立信息交流與合作機制。重點關注老年、殘疾、單親、重病、流動人口、失地、失業等婦女,制定更加符合其需要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四)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提高婦女參政議政比例。
——市、區(縣級市)人大、政協領導班子中,至少配備1名以上女干部。
——市、區(縣級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人大、政協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2.提高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比例。
——市、區(縣級市)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鎮黨政領導班子中,應各配備1名以上女干部;街道領導班子中,至少配備1名女干部。
——擔任區(縣級市)、街(鎮)黨政正職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數量。
——市、區(縣級市)各級黨委、政府工作部門配備女干部的領導班子比例達60%以上。
3.推動婦女廣泛參與基層民主管理。
——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60%左右。
——村“兩委”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會成員中應當至少有一名婦女,村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達到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10%以上。
——在村民代表會議中,女性村民代表的人數逐步增加。
4.拓寬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渠道。
——企業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代表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女性較集中的部門,行業管理層中女性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法規政策。從制度上確保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有效實現。積極推動有關方面采取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委會中的女性比例,提高候選人中的女性比例。
2.為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通過各種途徑,提高各級領導和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對婦女在推動民主法治進程和促進兩性和諧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的認識。重視獎勵、表彰婦女中的先進典型人物,大力宣傳婦女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和貢獻,提高女性人才在社會上的影響力。
3.拓寬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渠道。在立法和制定各項政策、規劃時,充分聽取各級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婦女組織和婦女群眾的意見。鼓勵婦女通過積極參與決策和管理,實現自身的進步和發展,鼓勵婦女積極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積極參與選舉,增強婦女參政議政的意識和能力。
4.提高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意識和能力。鼓勵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積極提交議案、提案,增加婦女參政議政影響力。加強對女人大代表、女政協委員調研和決策能力的培訓,使其提出的議案、提案和書面意見的數量與質量穩步提高。
5.嚴格遵守國家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務員制度,在干部選拔、聘用及晉升中切實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保障婦女不受歧視。加強對公務員錄用、培訓、考核、獎勵、交流、晉升等各個環節的嚴格監督,保證婦女享有平等的權利。
6.加大培養、選拔女干部的力度。通過掛職、交流、任職等形式讓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干部。鼓勵女大學生下鄉、下基層,參與基層事務管理。建立科學的人才培養選拔機制,擴大女性人才隊伍,加強高層次女性人才的培養,為其成長創造良好環境。加強女性干部儲備,逐步提高后備干部隊伍中女干部的比例。
7.推動婦女廣泛參與基層民主管理。完善村(居)委會基層民主選舉制度,確保村委會中至少有1名婦女。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本村日常事務及重大事項的決策、監督,在村民代表會議中,婦女村民代表應當占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1/3以上。鼓勵常住非戶籍婦女參與基層事務管理。
8.鼓勵女職工參與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保障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女代表比例與女職工所占全體職工人數的比例相適應。創造平等的競爭環境,鼓勵支持更多的婦女進入企事業單位管理層。
9.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參與決策和管理的作用。在制定涉及婦女權益的法規政策和培養選拔女干部、推動婦女參政議政時,充分聽取婦聯的意見和建議。同時,應注意發揮婦聯組織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使其成為聯系婦女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成為反映婦女群眾意見和建議的重要渠道。加強婦女人才庫建設,把婦女人才庫作為培養選拔女干部的重要來源。有關部門和單位在選拔領導干部時,重視婦聯組織、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推薦意見。
10.充分發揮社會團體作用。加強女性社會團體建設,積極引導和組織各界婦女參與社會管理活動。培育女性社會團體,建立有序的管理機制。在重要行業和領域大力發展女性社團組織,大力扶持民間婦女組織的發展。關心和支持各級社會團體中的女性負責人。
(五)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提高婦女享有社會保障的水平,婦女參保實現應保盡保。
——建立符合國家中心城市定位的、統籌城鄉和共享普惠的、均等化程度較高的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
2.形成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障體系
——到2020年,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參保率達到90%以上。
——到2020年,城鄉居民生育醫療保障覆蓋率達到98%。
3.到2015年,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城鄉婦女。
4.婦女養老保障覆蓋范圍逐步擴大。
——擴大城鎮婦女養老保險覆蓋面。
——提高農村婦女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到2015年,實現養老保險覆蓋35歲以上農村婦女。
5.完善城鎮女職工失業保險制度。
——城鎮女職工失業保險覆蓋率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6.有勞動關系的女性勞動者全部參加工傷保險。
7.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制度。
——到2020年,各區(縣級市)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100%。
——全市每萬人口平均擁有康復床位數不斷增加,能基本滿足殘疾人的健康需求。
8.完善惠及全民的社會服務體系。
——加快老年婦女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到2020年,全市每萬老年人口平均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420張。
——婦女養老服務水平提高,到2020年,以社區為單位的養老服務覆蓋率達到95%以上。
策略措施:
1.加快完善社會保障法規政策建設。完善社會保險體系、社會服務系統和社會救助體系相關法規政策,制定發展規劃和規范管理標準,促進社會保障事業由補缺型向普惠型轉變,為婦女普遍享受社會保障提供支撐,保障婦女及時、便利地享有各種社會福利服務。
2.大力推進社會保障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對社會保障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的財政投入,實現城鄉社會保險全覆蓋,形成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社會保險體系。實現基本社會保障制度的統一和城鄉銜接,社會保障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應保盡保,保障標準穩步提高,社會福利適度普惠,社會救助制度化,實現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目標,全面提高婦女社會保障水平。
3.健全覆蓋城鄉的生育保障體系。完善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制度,繼續擴大生育保險覆蓋范圍,加大生育保險強制參保力度,大幅提高城鎮女職工生育保險參保率,并建立保障水平適宜、管理科學、支付及時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結算辦法,逐步提高生育保險待遇水平。重點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基本生活和醫療保健需求。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城鎮靈活就業、未從業婦女和農村婦女提供生育醫療保障,逐步擴大生育醫療保障待遇水平。建立并完善貧困危重癥孕產婦救助基金。
4.進一步完善城鄉養老保險體系。以外來務工人員、非公有制企業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本市16周歲以上農村居民為重點,擴大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力爭實現城鄉婦女居民應保盡保。建立科學調整養老金水平的正常機制,逐步提高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縮小制度間、人群間的養老金水平差距,不斷推進婦女養老保險均等化水平。
5.加強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力度。加快建立統一的醫療保險城鄉統籌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為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婦女能夠享受到社會醫療保障。逐步實現醫療救助制度與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以及經辦服務管理的并軌,加大對弱勢群體參加醫療保險的資助力度,由政府資助,使貧困家庭婦女、低收入困難家庭婦女等獲得醫療保障。
6.穩步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擴大和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支付范圍和標準,逐步擴大婦女常見病、多發病的保障范圍。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品目錄制度,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標準,穩步提高城鄉婦女醫療保障水平。
7.完善失業和工傷保險體系。健全完善保障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三位一體”的失業保險制度和工傷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新型工傷保險體系,擴大失業、工傷保險覆蓋面。逐步提高失業人員的生活保障水平。利用部分工傷預防經費在參保單位開展實施工傷預防相關項目,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和高風險危害工種的女職工進行工傷預防性職業健康檢查與監測,切實保障女職工安全。
8.為殘疾婦女提供社會保障,加強殘疾人康復和殘疾預防工作。進一步建立殘疾人康復保障體系,加大殘疾人康復經費投入。不斷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實施重點康復工程,市、區(縣級市)普遍建立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推進殘疾婦女社區康復。
9.加大女職工職業安全保護力度。增強企業安全生產意識,優化女職工的工作和勞動條件,加強對重點工種和崗位的女職工勞動安全教育和保護。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女職工“四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特殊勞動保護的措施,加強職業病危害的管理與監督,減少婦女職業病的發生。在女職工人數占總職工人數50%以上的企業,推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制度,保障女職工特殊權益和職業安全。
10.大力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加強社會救助制度化的建設力度,建立與社會發展水平、物價水平相適應的社會救助標準調整機制,推進城鄉貧困婦女社會救助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實現全市婦女社會救助標準城鄉一體化管理。加大困境婦女社會救助力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專項救助制度相銜接、慈善臨時救助為補充的社會救助運行機制,為全市貧困婦女提供社會救助服務。
11.提高婦女享受社會福利程度。完善社會福利體系,推動社會福利服務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加快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設施改造,大力推進市第二福利院建設,將30%以上的敬老院建設成為農村社會福利中心。完善長者政府津貼制度,拓寬發放范圍,逐步提高發放標準。
12.加快發展社會養老服務事業。加大養老服務事業投入,建成市第二老人院和市老年病康復醫院,并在天河、花都、南沙、蘿崗區和從化市各建成1所200張以上床位的公辦老人院。加大對民辦養老機構的扶持力度,落實對民辦養老機構的扶持優惠政策,提高并落實對養老床位的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發展非營利性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加大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力度,在各區(縣級市)建設居家養老綜合服務平臺。加大基層養老服務設施和場地建設力度,在社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點)、老年日間托護點和社區老年用餐網點,在居委會和村委會建立老年人活動中心(站、點),并完善“星光老年之家”長效運營機制。推進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創新管理服務方式和措施,拓展婦女退休人員服務內容。
13.鼓勵公眾參與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在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領域設置社會工作崗位,鼓勵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以社工、義工等方式參與社會保障服務。發展社會慈善事業,培育和鼓勵社會各類慈善資金為困難婦女提供救助。
(六)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營造男女平等、和諧發展的社會環境。
——逐步提高婦女發展綱要和規劃的知曉率。
——性別平等原則在環境與發展、文化與傳媒、社會管理與家庭等相關政策中得到充分體現。
——加強婦女理論研究基地及婦女活動陣地的建設,為婦女搭建展示自身魅力與價值的平臺。
2.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婦女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實現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
——到2015年,實現全市基層文化設施全覆蓋,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公共文化服務達到全國一流水平。
——到2020年,市區建成“十分鐘文化圈”、農村建成“十里文化圈”。
——到2020年,全市文明村鎮創建率達到100%。
——全市普及國家衛生鎮。
3.營造和諧的家庭環境,提高婦女生活質量。
——發展婚姻家庭服務。
——加強家庭美德建設,倡導平等、文明、和諧、穩定的家庭關系。
4.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托幼、養老家庭服務,為婦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責任創造條件。
5.為婦女創造適宜的人居環境。
——提高環境質量,降低環境污染對婦女的危害程度。
——到2020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9%;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8%。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到2020年,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率、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農村自來水普及率、農村生活飲用水合格率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婦女的環境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6.倡導綠色環保生產生活方式,鼓勵婦女積極參與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
7.提高婦女應對自然災害和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能力。
策略措施:
1.加大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教育。強化社會性別平等教育,將其納入黨校、行政學院的教學計劃和干部的培訓規劃。通過新聞報道、專題專欄、網上討論、公益廣告、宣傳標語等多種渠道、多種文化宣傳形式,提高全社會的性別意識,營造男女平等競爭、和諧共進的政策和輿論環境,消除對婦女帶有歧視和偏見的傳統觀念。
2.開展婦女發展綱要和規劃專項宣傳活動。在全社會特別是在婦女中,開展普及婦女發展綱要和規劃的專項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婦女發展綱要和規劃的知曉率和社會影響力。
3.營造尊重婦女的社會氛圍。通過對先進典型的宣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女性形象。開設婦女專題講座,以及舉辦有關報告會、組織攝制婦女宣傳片等,宣傳婦女權益,倡導尊重婦女的社會風尚。積極引導和推動各級廣播電視媒體制作、播出關于宣傳性別平等和婦女發展內容的公益廣告。
4.提高婦女運用媒體獲取知識和信息的能力。為婦女接觸、學習和運用大眾媒體提供條件和機會。提高婦女運用大眾媒體獲取信息的能力,尤其是提高邊遠農村地區和貧困、流動人口中的婦女運用大眾媒體獲取信息的能力。
5.加強老年人文化體育活動場所及設施的建設,豐富老年婦女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動以社區為中心的老年公益事業發展。
6.提高家務勞動社會化程度,減少婦女家務勞動時間。在社區優先發展對家庭生活有直接影響的公共服務,使女性從家務中逐步解放出來,將更多的時間用于自我完善與自我發展。倡導男女雙方共同承擔子女撫養與教育、家庭事務管理等家庭責任,增加女性可自我支配的時間。
7.鼓勵社會參與婦女工作。扶持各類為婦女提供權益保障、心理輔導、訴求表達、婚姻家庭等服務的社會組織,在市、區(縣級市)婦女服務事業單位開發設置社會工作專業崗位,發展婦女志愿者服務隊;創新婦女工作形式和方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為婦女提供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鼓勵全社會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參與婦女工作,推動婦女事業全面發展。
8.加強婦女發展問題研究。創建并完善各級婦女研究基地,財政配套專項經費,鼓勵、資助社會各界加強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婦女理論及婦女發展等問題的研究,并定期調研婦女生存發展狀況,為全市婦女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及理論支撐。
9.加強對女性用品的質量監督與衛生檢查。提供婦女護理、保健及衛生用品的送檢率和合格率,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產品。大力打擊虛假宣傳、過度宣傳現象,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保障婦女合法的消費權益。
10.推動城鎮公共廁所建設更加滿足實際需求。在商場、電影院、公園、景區等公共場所設施建設中,從性別視角合理設置男女廁位比例。有條件和新建的公共廁所設立母嬰如廁設施。在有條件的公共場所以及新建的公共場所設立母嬰室。
11.推進農村自來水和衛生廁所建設步伐。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保障體系,加強集中供水系統建設,加強農村改水技術指導,提高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加強改廁宣傳及技術指導服務,將改廁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將改廁成效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圍,提高農村改廁的經濟、社會、環境和衛生效益。
12.組織動員婦女積極參與環境保護。開展“生態文明”、“低碳生活”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向婦女宣傳普及“綠色環保,低碳生活”的技術、知識與信息,增強婦女的環保意識。綜合運用各種法律、行政及經濟等手段,通過各種教育、培訓、親身體驗及評比活動等,讓婦女掌握各項綠色生產生活技巧,促進婦女主動參與節能減排,綠色消費,低碳生活。
13.在防災、減災工作中體現性別意識。根據婦女特殊需求,在防災、減災工作中對婦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務。通過宣傳培訓,提高婦女預防和應對災害的能力。引入專業社工、心理醫師等,為受災婦女提供心理輔導等專業服務。
14.加強婦女工作領域與外界的交流與合作。深化穗港澳和泛珠江三角洲區域合作,增進與國內外婦女組織的友好往來,借鑒先進地區的經驗及教訓,結合我市實際,提升我市婦女工作的發展水平。
(七)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完善保障婦女權利的法規體系。
2.建立健全法規政策的性別平等審查機制。
3.婦女法律保護意識及行動能力提升。
——到2015年,婦女法律普及率達到全市婦女總人口的90%;到2020年,達到全市婦女總人口的98%以上。
4.預防和嚴厲打擊拐賣、強奸、強迫婦女賣淫等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5.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性騷擾。
6.婦女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財產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7.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在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合法權益。
8.健全婦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機制,為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完善刑事受害人救助機制。
——到2015年,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婦女法律援助網絡體系。
策略措施:
1.推動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專項制度建設。加強法規政策的性別審查機制。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和規劃時要充分考慮性別因素;在制定過程中,讓婦女充分表達意見;對與婦女權益相關法規政策,要認真聽取婦聯的意見。科學評估法規政策對婦女造成的影響;法規政策頒布實施后,評估法規政策對婦女的影響。
2.定期開展針對婦女的專項普法宣傳活動,無償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增強全社會性別平等的法律意識,提高婦女依法進行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3.加強性別平等理論和婦女保護法律培訓。對立法、司法和執法人員進行社會性別理論知識培訓,提高立法、司法和執法人員的社會性別意識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
4.提高婦女在司法和執法中的參與度和影響力。鼓勵符合相關條件的婦女擔任人民陪審員、特約檢察員和人民監督員。
5.嚴厲查處涉黃場所和活動,加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力度,鼓勵群眾對涉黃違法犯罪活動進行舉報和監督。
6.堅決打擊一切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奸淫幼女、強奸婦女、猥褻侮辱婦女、賣淫嫖娼、強迫婦女賣淫陪侍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大打擊拐賣婦女的工作力度,以預防為主,提高全社會的反拐意識和婦女的防范、自我保護意識。完善社會管理,加強對被解救婦女心理康復和回歸社會的工作。
7.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反對家庭暴力的意識,增強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的自我保護和依法維權意識,并及時提供法律幫助和法律援助。發揮“110”報警作用和法律援助機構的救助作用,進一步完善并適時推廣反家暴工作機制,人民法院組成專門的家事合議庭,及時處理家庭暴力事件,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行為。以社區為中心,為家庭暴力受害婦女提供臨時庇護、醫療救治、法律咨詢、心理輔導和社會救助。
8.完善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發生的政策法規,加大司法介入的力度;用人單位、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在其轄區范圍內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
9.維護婚姻家庭關系中的婦女權益。在婚姻家庭和繼承案件審理中,切實保護婦女的婚姻自由權、財產權、子女撫養權和繼承權;在離婚案件中,考慮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婦女在照顧家庭上投入的勞動、婦女離婚后的生存發展以及撫養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實現公平補償。
10.維護農村婦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權益。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保障婦女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鄉(鎮)政府對報送其備案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發現含有歧視婦女或損害婦女合法權益內容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11.對于涉及婦女個人隱私的案件,在偵查、起訴和審理階段采取積極保護措施,使受害婦女免受二次傷害。對此類案件材料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非經合法授權,嚴禁查閱和披露。
12.依法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制定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標準,保障法律援助經費,向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加強法律援助力量,鼓勵和支持法律服務機構、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為婦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援助和服務。
13.依法為婦女提供司法救助。為經濟困難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救助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完善刑事受害人救助制度,對因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婦女實行國家救助,保障受害婦女的基本生活。
14.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婦女保護和維權工作。整合社會資源,扶持婦女維權和服務機構的發展,鼓勵專業社會工作者、社區義工和志愿者為婦女提供法律服務,建立婦女維權工作站,設立婦女熱線,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法律、生活、心理幫助。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區(縣級市)政府依據國家綱要和省、市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規劃。政府各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責,承擔規劃中的相應任務,制定具體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市、區(縣級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具體負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
(二)加強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將婦女發展的主要指標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統一安排,統一部署,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三)優化規劃實施的法律環境。制定完善促進婦女發展的法規政策,在制定和執行中充分體現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執法檢查和司法保護,保障婦女各項合法權利的實現。
(四)保障婦女事業發展的經費投入。各級財政加大婦女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的投入,將實施《規劃》必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針對重點、難點問題設計實施相應項目,落實專項經費,市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和各區(縣級市)政府將本規劃實施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實施專款專用,保證目標如期實現。重點扶持欠發達地區和農村地區婦女事業的發展,促進婦女事業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婦女事業發展。
(五)建立健全實施規劃的工作機制。建立由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規劃實施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建立目標管理考核問責制,將主要目標納入相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有關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健全報告制度,各有關部門每年向本級婦兒工委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實施規劃的工作情況。健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各級婦兒工委委員會議、聯絡員會議,匯報、交流實施規劃的進展情況。健全監測評估制度,成立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的監測組,負責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工作;成立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的評估組,負責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加強婦兒工委辦公室建設,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六)探索總結實施規劃的工作方法。及時開展對婦女發展和權益保護狀況的調查研究,掌握新情況、分析新問題,為制定法規政策提供依據。加強對婦女發展領域的理論研究,總結探索婦女發展規律和婦女工作規律。在規劃實施中不斷創新工作方法,通過實施項目、為婦女辦實事等運作方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堅持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的原則,及時掌握有關情況,總結推廣具有實效和創新的經驗。市婦兒工委每5年召開1次婦女兒童工作會議,總結規劃實施情況和經驗,獎勵對實施規劃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市婦兒工委主持編寫和定期發布《廣州市婦女兒童發展報告》。
(七)加大實施規劃的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級領導干部、婦女工作者、廣大婦女和全社會,廣泛宣傳國家綱要和省、市規劃,宣傳規劃實施中的典型經驗和成效,宣傳促進婦女保護和發展的國際公約、法律政策,營造有利于婦女生存、保護、發展和參與的社會氛圍。
(八)加強實施規劃的能力建設。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相關內容和婦女保護法規政策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課程。將實施規劃所需業務知識納入部門培訓計劃,開展對相關專業工作者的培訓。舉辦多層次、多形式的業務培訓和研討,促進婦女工作經驗交流,提高婦女工作者理論和工作水平。
(九)鼓勵婦女參與規劃的實施。婦女既是規劃實施的受益者,也是規劃實施的參與者。實施規劃要聽取婦女的意見和建議。鼓勵婦女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婦女參與意識和能力,實現自身的發展和進步。
五、監測評估
(一)工作內容。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評估、中期監測評估和終期監測評估;科學設定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確定重點監測指標和評估指標,明確指標定義;建立重點監測統計制度,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婦女發展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動態反映規劃目標進展情況;系統分析和評價規劃目標達標狀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和規劃實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預測婦女發展趨勢;通過監測評估,準確掌握婦女發展狀況,制定和調整促進婦女發展的政策措施,監督和推動政策措施的落實,推動規劃目標的實現,為規劃未來婦女發展奠定基礎。
(二)職責分工。市婦兒工委建立監測評估機制,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設立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市統計局負責,成員由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單位統計、業務和信息技術人員組成。監測組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研究制定監測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數據和信息;撰寫并提交年度監測統計報告;指導區(縣級市)開展統計監測工作等。
評估組由市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成員由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單位業務人員和專家組成。評估組負責規劃評估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撰寫并提交評估報告;指導區(縣級市)開展評估工作等。
各區(縣級市)都要建立相應的監測評估機制,認真開展本地區監測評估工作。
(三)措施保障。市、區(縣級市)政府將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充分結合監測評估結果開展宣傳,研究利用監測評估結果,加強規劃實施。
(四)基礎建設。規范和完善與男女平等、婦女發展有關的統計指標和分性別統計指標,將其納入市和部門常規統計或統計調查。加強監測統計隊伍建設,加快監測統計的信息化、自動化建設,建立監測數據網上報送系統,建立和完善市、區(縣級市)婦女發展監測數據庫。
(五)工作要求。實行監測評估工作報告制度。各區(縣級市)婦兒工委向市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市婦兒工委對各區(縣級市)規劃監測評估工作進行指導,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監測組要向婦兒工委提交年度監測報告,加強監測預警工作,完善規劃實施達標情況預警督辦制度,為促進規劃目標如期達標發揮警示監督作用。規范數據信息的收集、發布和展示,加快數據信息的交流、反饋和利用,逐步實現數據資源共享;評估組要向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有關部門按要求向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向婦兒工委提交本部門評估報告。
廣州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
兒童時期是人生發展的關鍵時期。為兒童提供良好的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機會和條件,最大限度地滿足兒童的發展需要,發揮兒童的潛能,培養兒童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是政府和社會的共同責任。兒童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資源,兒童發展是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促進兒童發展,為造就現代公民和高素質人才奠定基礎,是廣州全面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構筑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迫切需要。
2001年,廣州市政府頒布了《廣州市兒童發展規劃(2001-2010年)》,確定了兒童與健康、兒童與教育、兒童與法律保護、兒童與環境4個優先發展領域的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十年來,廣州市政府重視規劃的實施與落實,將兒童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有力推動我市兒童事業的全面發展,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的條件得到明顯改善,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基本實現。兒童健康水平明顯提高。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從2000年的8.54‰、11.80‰下降到2010年的4.04‰、5.46‰;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患病率從2000年的1.15%下降到2010年的0.63%;孕產婦死亡率從2000年的20.40/10萬下降到2010年的15.20/10萬。兒童教育普及程度顯著改善。全市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毛入園率從2000年的78.36%上升到2010年的172.53%,高中教育毛入學率從2000年的58.36%提高到2010年的110.81%。家庭教育創新發展。孤兒、貧困家庭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等弱勢兒童群體得到更多的社會關懷和社會救助,兒童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
在兒童發展取得較大成效的同時,還需要認識到在當前經濟社會發展轉型時期,我市兒童發展仍存在不少困難與問題。兒童優先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兒童工作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推動農村人口和流動人口中的兒童公平享有教育文化、衛生保健、社會保障等權利和均等享受公共服務的任務繁重;對困境兒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殘疾兒童的康復和教育需加快推進;遏制出生缺陷發生率上升和出生性別比偏高的任務艱巨;學前教育公共投入不足,規范化管理有待加強。社會文化環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兒童健康成長的消極因素。著力解決兒童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促進兒童的全面發展和權利保護,是今后一個時期兒童工作的重大任務。
2011年至2020年是我市推動科學發展、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方式轉型、建設幸福廣州的關鍵時期,是強化國家中心城市地位、跨入世界先進城市行列的攻堅階段,這將為我市兒童健康成長提供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和良好的社會經濟條件,為我市兒童發展迎來新的機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以《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廣東省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為指導,按照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要求,結合我市兒童發展的實際與需求,制定《廣州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并確定兒童與健康、兒童與教育、兒童與法律保護、兒童與福利、兒童與社會環境等5個優先發展領域。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我市全面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率先轉型系升級、建設幸福廣州的核心目標,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切實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以優先保護、平等發展、扶貧濟困、普惠福利為主線,提高兒童整體素質,促進兒童健康、全面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依法保護原則。在兒童身心發展的全過程,依法保障兒童合法權利,促進兒童全面健康成長。
2.兒童優先原則。在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制定和公共資源配置等方面優先考慮兒童的利益和兒童成長的需求。
3.兒童最大利益原則。從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利益出發處理與兒童相關的一切事務,保障兒童利益最大化。
4.兒童平等發展原則。為所有兒童創造公平的社會環境,確保兒童不因戶籍、地域、性別、民族、信仰、受教育狀況、身體狀況和家庭財產狀況受到任何歧視,保障所有兒童享有平等的權利與機會。
5.兒童參與原則。創造有利于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鼓勵、支持兒童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特別是參與兒童發展規劃和兒童自身事務,暢通兒童表達的渠道,重視吸收采納兒童的意見。
二、總目標
建立健全覆蓋全市城鄉兒童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完善服務體系,提高兒童身心健康水平;促進基本教育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兒童享有平等的、高質量的公共教育;建立和完善適度普惠的兒童福利制度與體系,提升兒童福利水平;提高兒童工作社會化服務水平,創建兒童友好型的社會環境;進一步完善兒童法律保護體系,依法保障兒童合法權利。到2020年,我市兒童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兒童發展處于全國先進水平。
三、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提高出生人口質量。
——嚴重多發致殘的出生缺陷發生率逐步下降,重癥地中海貧血、重度先天性心臟病、唐氏綜合癥等出生缺陷發生率以2010年為基數下降1/2。
——到2020年,低出生體重兒發生率控制在4%以下。
——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達到98%以上。新生兒聽力篩查率達到95%以上。提高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篩查率,2015年達到60%,2020年達到80%。
——逐步降低艾滋病、乙肝、梅毒的母嬰傳播率。
——孕產婦艾滋病、梅毒檢測率分別達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產婦所生兒童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比例達到90%以上。
——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以區(縣級市)為單位降低到1‰以下。
2.降低嬰幼兒死亡率,減少兒童傷害死亡率。
——嬰兒死亡率2015年降至3.5‰以下,2020年降至3‰以下。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2015年降至5.1‰以下,2020年降至4.8‰以下。
——降低早產兒、出生窒息和5歲以下兒童肺炎等主要病因的死亡率。
——降低流動人口中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18歲以下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10年為基數下降1/6。
——降低5歲以下兒童傷害死亡率。
3.提高兒童健康水平。
——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降低到7%以下,低體重率降低到4%以下。
——中小學生恒牙齲齒患病率以2010年為基數下降50%。營養不良的發生率明顯下降,兒童視力不良及肥胖上升趨勢得到遏制。
——預防和控制結核病、艾滋病、梅毒、乙肝等重大傳染性疾病。
4.兒童衛生保健水平大幅提高。
——納入國家擴大免疫規劃的疫苗接種率以街(鎮)為單位達到95%以上。
——保障流動兒童獲得與戶籍兒童同等的兒童保健和計劃免疫接種服務。
——加強0-6歲兒童健康檔案管理,兒童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95%以上,健康檔案使用率達到80%以上。
——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達到95%以上,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達到98%以上。
——提高流動兒童保健管理率、免疫規劃接種率。
——中小學生每年進行1次免費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提高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率。
5.降低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發生率和兒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6.加強兒童健康、安全教育。
——中小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2015年達到85%以上,2020年達到90%以上;健康行為形成率2015年達到75%以上,2020年達到80%以上。
——提高適齡兒童性與生殖健康知識普及率。
——中小學生安全知識知曉率達到100%。
7.確保兒童藥品、食品、玩具質量和娛樂設施安全。
8.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
策略措施:
1.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衛生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進一步明確婦幼保健機構職能定位,明確其主要任務和公益性目標。深化婦幼保健機構管理和運行機制改革。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完善補償機制,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運行機制。
2.加強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市、區(縣級市)原則上有一個政府舉辦的婦幼保健機構。婦幼保健機構按照等級評審標準加強機構建設,加強兒童保健特色專科服務能力;落實婦幼保健機構人員編制政策,合理設置婦幼保健人員崗位,增強履行公共衛生職能的能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強化基層婦幼衛生服務能力。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要根據實際情況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指定專職專業人員負責本轄區兒童群體保健工作;村衛生站要承擔起村婦幼保健工作的職責。加強綜合性醫療機構婦幼保健相關職能科室建設,指定專人負責婦幼保健公共衛生工作。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和區(縣級市)婦幼保健院要設置兒科,規范新生兒病室建設。加強區域性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機構和學校衛生室的建設,落實校醫和保健教師。落實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落實衛生保健人員配備。
3.加大婦幼衛生投入。提高政府衛生支出比重,重點支持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和城市社區衛生。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經費投入,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落實婦幼保健機構財政補助政策;婦幼衛生專項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隨著財力的增長逐年加大投入,保障婦幼衛生工作正常運行;支持重癥兒童救治機構建設;市、區(縣級市)財政要重點扶持經濟薄弱地區發展婦幼衛生事業。
4.完善出生缺陷三級防治體系。實施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加強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優化服務模式。建立以助產機構為主體的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服務網絡,提高產前篩查服務能力,加強對出生缺陷高風險人群的全程管理及早期干預。開展地中海貧血、唐氏綜合征、明顯結構組織畸形等出生缺陷病種的免費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及干預服務。加強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和聽力障礙篩查及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篩查、診斷、治療及隨訪工作,提高確診病例的治療率和康復率。逐步增加新生兒疾病篩查的種類。加大出生缺陷、遺傳代謝性疾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力度,提高目標人群防治知識知曉率。
5.加強兒童疾病防治。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加強疫苗冷鏈系統建設和維護,規范預防接種行為。保障流動兒童享有與本地兒童同等水平的免疫接種服務。以城鄉社區為重點,普及兒童健康基本知識。降低早產、新生兒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臟病等的死亡率。加強兒童艾滋病、結核病、梅毒、乙肝等傳染病的防治工作,將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及先天梅毒綜合服務納入婦幼保健常規工作。
6.加強兒童健康相關科學技術研究。組織科研攻關,增加國內國際交流和合作,加強對影響兒童健康的因素、干預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全面掌握兒童健康狀況,鼓勵自主創新,促進成果轉化,推廣適宜技術。
7.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開展新生兒保健、生長發育監測、喂養與營養指導、早期綜合發展、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與指導等服務。落實兒童健康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加強兒童健康檔案和中小學學生健康檔案管理。加強對流動兒童衛生保健管理,保障其與本地戶籍兒童享有同等衛生保健服務,將流動兒童納入流入地社區兒童保健管理體系。
8.提高兒童醫療救治能力。提高基層醫療保健機構兒科急危重癥的緊急處理能力。完善市、區(縣級市)兩級重癥兒童救治機構布點。加強區(縣級市)重癥兒童救治中心能力建設。建設重癥兒童救治遠程會診系統。
9.預防和控制兒童傷害。建立完善兒童傷害監測系統和報告制度。制定實施多部門合作的兒童傷害綜合干預行動計劃,加大執法和監管力度,為兒童創造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預防和控制溺水、跌傷、交通傷害和毒藥傷害事故發生。將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建立中小學兒童應急避險演練機制。中小學校、幼兒園和社區普遍開展災害避險以及游泳、娛樂、交通、消防安全和產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兒童家長和兒童的自護自救、防災避險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學校和幼兒園的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校園傷害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為受災兒童提供及時有效的醫療、生活、教育、心理康復等方面的救助服務。由政府財政投入,學校統一為學生購買學生意外傷害保險。
10.加強兒童食品、藥品、用品、玩具和游樂設施的質量和安全監管。建立嬰幼兒食品安全監測、檢測和預警機制,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嬰幼兒用品、玩具生產銷售和游樂設施運營的監管。健全兒童玩具、兒童用品等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學校、兒童活動場所裝修應達到綠色環保標準。
11.防治兒童心理行為問題和兒童精神疾病。開展兒童心理行為問題和兒童精神疾病監測工作。建立健全兒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務網絡。推進以社區為基礎的心理衛生工作,精神專科醫院、兒童醫院和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設置兒童心理咨詢門診。學校開設心理健康指導課程,逐步設立心理咨詢室,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建立廣州市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詢與援助中心。開展精神衛生專業人員培訓。針對兒童特點,開展健康科學的娛樂、體育、科普活動,緩解學習壓力;加強青春期心理和情感教育,滿足青春期兒童心理需求。開展精神疾病早期干預工作。
12.加強對兒童的健康指導與干預。建立政府牽頭、各部門配合、全社會參與、法律保障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機制。加強托幼機構和中小學校衛生保健管理,對兒童開展疾病預防、心理健康、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導,提高兒童身心健康水平。將兒童衛生保健知識納入廣州市理論學習平臺內容,將兒童衛生保健健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課程體系,加強校醫健康教育知識培訓,提高健康教育開課率,廣泛宣傳基本衛生保健知識,幫助兒童養成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加強兒童視力、聽力和口腔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兒童口腔防治指導體系,在幼兒園、中小學開展牙病防治和控制不良視力的工作,全面實施兒童六齡齒免費窩溝封閉項目。預防和制止兒童吸煙、酗酒和吸毒,嚴禁向兒童出售煙酒和違禁藥品。
13.改善兒童營養狀況。開展兒童營養監測評價。加強愛嬰醫院建設管理,完善和落實支持母乳喂養的相關政策,大力推行母乳喂養。開展科學喂養、合理膳食與營養素補充指導,提高嬰幼兒家長科學喂養知識水平。實施兒童營養與健康干預項目,提高托幼機構膳食營養管理水平,制定和推動中小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提高農村寄宿制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伙食補貼標準,擴大補貼范圍。加強衛生人員技能培訓,預防和治療營養不良、貧血、肥胖等兒童營養性疾病。
14.加強兒童生殖健康服務。將性與生殖健康教育納入義務教育課程體系。將性與生殖健康服務納入各級婦幼保健機構青春期保健服務內容,加強能力建設,提供適合的服務,滿足適齡兒童咨詢與治療需求。
15.提高兒童身體素質。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建立體質監測制度和預警機制。合理安排學生學習、休息和娛樂時間,保證學生睡眠時間。廣泛開展“中小學生陽光體育運動”,保證學生每天1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提高體育活動質量。鼓勵和支持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完善并落實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和體質監測制度,保證學生每年進行1次健康檢查,并建立學生體質健康檔案。
16.加大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土地等環境污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加強監管,確保主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屬(鉛、鎘等)暴露水平符合國家標準。
(二)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發展兒童早期教育,高水平、高質量地普及學前3年教育。
——建立0-3歲兒童早期教育指導與服務體系。到2020年,全市城市社區辦好0-3歲教養支持中心;農村鎮都辦起0-3歲教養支持中心。
——學前3年兒童毛入園(班)率達到100%。
——全市基本普及學前3年教育,到2013年底,全市所有鄉鎮建成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
2.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義務教育成果。
——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100%,小學5年保留率達100%。
——初中毛入學率達100%,初中年輟學率2015年控制在0.6%以下,2020年控制在0.5%以下。
——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
——到2015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均達到規范化標準。
——到2020年,全面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兒童享有公平教育。
——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率2015年達到97%,2020年達到98%以上。
——保障流動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3.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
——全市初中畢業生升學率2015年達94%,2020年達96%以上;高中毛入學率2015年達98%,2020年達99%。
4.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擴大中等職業教育的規模,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5.提高教育質量,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6.全面普及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策略措施:
1.確保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保證教育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并適度超前發展。切實增加財政教育投入,市財政一般預算教育經費占一般預算支出的比例到2020年達到25%以上。
2.推進依法治教。加快推進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規政策體系;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導機構和制度;提高全社會教育法制觀念和法律知識水平。
3.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建立城鄉一體化的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縮小城鄉辦學條件、師資水平、教育質量上的差距。按期按質完成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和規范化學校建設任務,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
4.加強兒童成長規律研究,定期公布關于兒童成長的規律性認識,為家長提供兒童教養知識。
5.重視和加強0-3歲兒童教育,建立0-3歲兒童科學育兒指導體系,發展公益性、普惠性的育兒指導機構。城鄉社區以幼兒園或社區活動中心等社區資源為依托,設立兒童早期教育指導中心,為0-3歲兒童家長及看護人員提供早期教育指導服務。支持和扶持早教機構發展,推進科學的保教方法。城市0-3歲兒童家長每季度接受育兒知識培訓1次,農村0-3歲兒童家長每半年接受育兒知識培訓1次,不斷提高家長的科學育兒能力。
6.全面普及3-6歲學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加大公共財政對學前教育的扶持力度。通過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扶持民辦幼兒園、資助普惠幼兒園、整頓無證幼兒園,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等措施,構建規范化、多層次、高質量的學前教育體系,滿足適齡兒童多元化入園需求。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資助貧困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努力解決流動兒童入園問題。完善幼兒園設置審批制度、保教質量評估監管體系。
7.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著力推動義務教育規范化學校建設。建立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公共服務制度,完善市各級政府對義務教育的財政投入機制,并向農村地區傾斜。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區域輻射面,鼓勵和支持優質教育資源向薄弱地區和薄弱學校延伸。采取措施保障來穗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8.保障特殊困難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落實孤兒、殘疾兒童、貧困兒童就學的保障及資助政策。切實把特殊教育納入我市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總體規劃之中,將特殊教育學校建設納入中小學規范化建設工程總體規劃之中,各區(縣級市)辦好1所以上的特殊教育學校。完善普通學校接受殘疾兒童隨班就讀辦法。扶助城鎮、農村困難家庭學生就學,確保困難家庭的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為流浪兒童、有嚴重不良行為的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創造條件。
9.充分挖掘現有教育資源,循序漸進,逐步解決流動兒童入學問題,保障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制定實施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后在廣州繼續升學的辦法。在偏遠的農村地區加大寄宿制學校建設力度,優先滿足留守兒童住宿需求。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農村兒童上學的交通問題,確保校車安全。
10.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質量。優化布局結構,合理配置資源,擴大優質普通高中的教育資源,充分發揮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和輻射作用。推進學校辦學模式多樣化、多元化發展。推進特色高中的發展。深化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全面落實課程方案,保證學生全面完成國家規定的文理等各門課程的學習。積極開展學校綜合實踐活動,創造條件開設豐富多彩的選修課,為學生提供更多選擇,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11.繼續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以就業為導向,以提高質量為重點,改革、創新中等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和培養模式。深化課程改革和校企合作,推動中等職業教育內涵發展,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的質量和水平。逐步推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大力培育技能人才培訓網絡,出臺培訓資助政策,做好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的勞動技能培訓。
12.整體推進素質教育。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社會適應能力。加強公民意識教育、品質教育,注重培養學生的健康人格,良好公民品質。引導組織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社區、社會公益活動,開展志愿服務。
13.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深化中小學教育內容、教學方式、考試招生和評價制度改革,完善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評價體系。重視兒童快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減少作業量和考試次數,營造生動、活潑、主動學習的氛圍。
14.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和能力。加強師德教育,重視幼兒園園長、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教師學歷合格率和學歷層次。教師要愛護、尊重兒童,維護兒童的人格尊嚴,嚴禁任何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兒童。學校紀律、教育方法應適合學生身心特點。
15.積極推進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術手段現代化。中小學基本普及信息技術教育,逐步推進中小學網絡教育。
16.深化辦學體制改革,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以多種形式辦學,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應依法辦學,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市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民辦教育的管理、引導和監督,使在民辦學校學習的兒童同樣得到良好的發展。
17.完善學校收費管理與監督機制,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和收費資金使用管理。
18.創新和改進家庭教育。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研究及分類指導。建立多元化的家長學校辦學體制。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兒童觀、教育觀和成才觀,掌握現代科學育兒知識和方法。在流動兒童、留守兒童、殘疾兒童相對集中的學校,對其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進行家庭教育指導。
(三)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擴大兒童福利范圍,推進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建設。
2.保障兒童人人享有基本醫療和保健服務,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覆蓋率和保障水平,完善兒童醫療救助體系。
3.推進孤殘兒童專業服務機構的建設,提高機構服務水平。
——到2015年,市新建1所兒童福利院和1所殘疾兒童康復中心。
——到2015年,各區(縣級市)都建有1所集養護、醫療康復、教育、技能培訓綜合功能的重度殘疾兒童教養學校。
4.提高殘疾兒童康復率。
5.完善兒童福利津貼制度。
——全市孤兒養育標準在保證每人每月1000元的基礎上,隨經濟增長和物價水平變化逐步提高。
——建立5歲以下貧困家庭兒童和18歲以下殘疾兒童生活津貼制度。
6.建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機構,完善流浪兒童的社會救助,增加救助人次,擴大救助規模,減少流浪兒童的數量和反復性流浪。
7.基本保障孤、病、殘、貧困兒童,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醫療、就業等權利。
8.建立和完善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的服務機制。
策略措施:
1.提高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和供給水平。將兒童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加大對兒童事業的投入;完善服務體系和機制,增加財政對兒童福利投資的預算,逐步實現兒童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2.完善兒童醫療保障體系。建立滿足本市兒童多層次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障制度。制定對兒童“較低繳費,較高待遇”的基本醫療保險優惠政策。逐步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合并為城鄉一體化的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實現城市和農村兒童基本醫療保障均等化,統一政策、統一補助、統一籌資標準和保證保障水平一致。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參保兒童的支付范圍,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參保兒童的支付比例和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標準,擴大兒童門診特定項目范圍和指定門診慢性病病種范圍,力爭使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參保兒童住院基本醫療費用的總體支付比例不低于70%。將所有未成年人以及在校大學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技工學校)學生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兒童基本醫療保障覆蓋率達到96%以上。
3.建立兒童醫療救助制度。實現醫療救助與社會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時對接,資助困難兒童和重度殘疾兒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助參保參合率達到100%。簡化救助程序,提高兒童醫療救助水平,解決兒童“醫療難”問題。對患有地區多發“地方病”的兒童實施醫療減免或專項補助。采取政府撥款、社會和個人捐助等形式,設立兒童醫療救助專項基金;建立貧困大病兒童的醫療福利制度,為貧困大病兒童提供醫療救助。建立重大疾病專項醫療救助制度,將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血友病、地中海貧血納入專項救助范圍,并根據實施情況增加專項救助病種。開展醫療救助政策評估,修訂、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實施廣覆蓋、多層次醫療救助,確保我市困難兒童和重度殘疾兒童一出生即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待遇。
4.擴大兒童福利范圍。完善城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過分類施保提高貧困家庭兒童的生活水平。探索對兒童實施營養干預和補助的方法,改善兒童營養狀況。逐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標準,擴大救助范圍。
5.完善孤兒基本保障制度,不斷提高孤兒保障水平。按照全市城鎮和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的增長幅度,建立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的自然增長機制,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滿足孤殘兒童生活、教育、康復、醫療和就業、住房等多方面的基本需求。對孤兒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予以政府補貼。完善孤兒養育和服務模式。全面提高兒童福利機構的管理服務水平。探索適合孤兒身心發育的養育模式。完善孤兒收養制度,規范家庭寄養,鼓勵社會助養。建立和完善家庭寄養監督、支持和評估體系,提高家庭寄養孤兒的養育質量。
6.探索建立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替代養護制度,為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醫療、教育、就業提供制度保障。為此類兒童提供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
7.建立健全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加強殘疾兒童首報登記工作。對0-6歲殘疾兒童免費實施搶救性康復服務,優先開展0-18歲殘疾兒童的搶救性治療和康復。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機構服務的專業化水平,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干、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以居家養護為主,以社區養護為輔,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服務體系,全面提供康復醫療、功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心理輔導、康復轉介、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和咨詢、職業技能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等服務,增強殘疾兒童生活自理、社會適應以及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對殘疾兒童家長進行康復知識培訓和指導。
8.加強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逐步加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積極延伸救助保護功能,完善救助保護機制。推進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建設,優化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網絡;加強與流出地的溝通協調,加大協助流浪未成年人返鄉工作力度,切實減少重復外出流浪;進一步豐富救助保護內容,加強與其他社會救助形式的銜接、互補,繼續完善生活救助、心理疏導、符合條件的流浪未成年人就業技能培訓、反家暴庇護、類學校教育、臨時安置等救助形式,探索嘗試失蹤兒童查找、行為矯治、家暴兒童權益維護、受助流浪未成年人臨時監護等救助形式;鼓勵并支持社會力量參與保護和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積極引入社工、志愿者參與,運用社會工作方法開展救助保護工作,提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專業化和社會化水平。
9.探索建立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的服務體制機制。積極推進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和財政投入體制改革,逐步將流動人口納入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管理,納入政府工作職能。建立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管理制度,完善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建立健全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服務體系,從學習指導、心理輔導、親情關懷和生活幫助上,對留守兒童進行扶助。建立留守兒童家訪制度,提高留守兒童家長的監護意識和責任感。鼓勵社會組織、兒童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為流動兒童、留守兒童提供綜合性社會服務工作。
10.鼓勵公眾參與兒童福利事業。逐步建立健全服務兒童的社工和志愿者服務機制網絡,鼓勵、引導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參與兒童福利事業。大力加強兒童福利領域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兒童福利機構開展社會工作崗位設置。政府通過政策支持、購買服務、輿論引導等措施,依托社會和民間力量,構建兒童福利事業的社會支撐體系。發展面向兒童福利的慈善事業,開展社會募捐活動,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慈善救助。
(四)兒童與社會環境。
主要目標:
1.營造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輿論氛圍。保障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的權利,使兒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視和傷害。
2.為兒童創造積極向上的文化環境。
3.提高兒童科學認知水平。
4.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手機、游戲、廣告、圖書和影視中不良信息的影響。
5.為兒童提供安全的校園環境。
——中小學校安全設施達標率達到100%。
6.優化兒童成長的家庭環境。
——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
——基本普及兒童家長家庭教育知識,兒童家長家庭教育的參與率提高。
7.創造兒童閱讀的有利條件,培養兒童閱讀習慣,增加閱讀時間和閱讀量。
8.加快兒童校外活動設施和場所的建設,加強面向兒童及其家庭的公共服務。
——90%以上的城鄉社區均建立1所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戲、娛樂、教育、衛生、社會心理支持和轉介等一體化服務的兒童之家,并配備有專職或兼職兒童社會工作者。
——增加兒童校外活動場所的數量,各區(縣級市)建有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和兒童科普基地。
——市、區(縣級市)各公園開辟兒童活動場地,設立兒童活動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兒童開放。加大全市各鎮尤其是中心鎮農村兒童活動場所和設施建設。
9.保障兒童參與家庭生活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1.強化兒童權利的輿論宣傳。采用多種宣傳形式在全社會樹立“兒童優先”和“兒童權利”的觀念,提高公眾對兒童權利尤其是兒童參與權的認識,形成有利兒童生存和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
2.屏蔽、阻斷社會不良信息。廣泛宣傳健康向上的兒童形象,凈化兒童成長的文化環境,推動影視分級制和網絡分級制度,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手機、游戲、廣告、圖書和影視中不良信息的影響,嚴厲打擊制作傳播損害兒童身心健康的色情、暴力等信息的行為。
3.為兒童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產品和文化環境。辦好少年兒童廣播電視報刊專題欄目,推出優秀兒童影視作品及兒童讀物,鼓勵編寫出版有關兒童科普方面的教材和親子讀本,舉辦大型兒童文化娛樂活動,開展兒童喜愛的兒童節目評比活動。鼓勵各級公共圖書館特別是鎮、村圖書館(室)建設,加大兒童讀物在公共藏書中的比例。有條件的區(縣級市)建兒童圖書館。
4.不斷提高兒童科學素養。大力開展科普教育特色學校創建活動,舉辦學校科技節、科技周,鼓勵學生進行小制作、小發明、小創造。推動科技館活動進校園、科普大篷車進校園等工作。鼓勵利用科技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資源,為兒童提供科學實踐的場所和機會。
5.為兒童健康上網創造條件。大力支持兒童喜愛的教育、娛樂互聯網資源的開發,為兒童網上學習、網上游戲提供多元有益的選擇。在公益性文化場所和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公共電子閱覽室,為兒童提供公益性上網服務。社區公益性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推行綠色上網軟件,加強對網絡不良信息的打擊和治理,凈化互聯網環境。加強對營業性網吧的管理,營業性網吧嚴格實行消費者實名登記制,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加大對“黑網吧”的打擊力度。家庭和學校加強對兒童上網的引導,防止兒童沉迷網絡。
6.加強校園安全建設和監管。大力開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加強托兒所、幼兒園、校園和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清理整頓校園周邊文化娛樂場所、商業網點、音像市場和網吧,禁止在學校周邊200米內開設歌舞廳、游戲機室、網吧,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學校出口處設置交通標識。加強校園安全建設。中小學校按規模配備校園保安,嚴格進出安檢,配齊安保器械。
7.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普遍建立各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100%的中小學、幼兒園、城市社區和行政村按“七有”(有掛牌標識、有師資隊伍、有固定場地、有教學計劃、有統一教材、有活動開展、有教學效果)標準建立家長學校。建立家庭教育從業人員培訓和指導服務機構準入等制度,培養合格的專兼職家庭教育工作隊伍。加大公共財政對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的投入,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家庭教育工作。
8.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推廣運用手機加網絡加社區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發展家庭教育講師團隊伍,深入基層開展家庭教育咨詢和研究。不斷擴大和提高家長教育的覆蓋面和合格率,確保兒童家長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參加2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鼓勵中小學校利用家長會、家校聯系會議等形式,對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育兒觀念、方法給予指導,提高其科學育兒水平,推進家長教育的有效化、制度化、常態化。
9.營造保障兒童健康成長的家庭氛圍。重視培養兒童的獨立意識,保障兒童合理自主選擇、適度娛樂、自由支配休閑時間。多形式推廣“親子日”等活動,增加兒童尤其是流動、留守兒童與父母親情交流的機會和時間。預防和制止虐待、忽視、家庭暴力等危害兒童安全事件的發生。
10.加快兒童活動場所和設施建設。提高兒童活動場所利用率和服務水平。開放學校活動資源,建設校園網絡。增加兒童課外活動設施,擴大活動場所,建設1個面積更大的市級兒童公園。支持社會力量開辦兒童文化活動機構,規范城鄉兒童活動場所的管理,逐步實現各類文化、科技、體育等公益性設施和活動場所向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加強農村兒童活動陣地建設,大力推進農村學校少年宮工作。
11.強化社區兒童服務、管理和教育功能。以社區為基礎,動員各類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兒童工作,依托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等社會服務資源,開展兒童社會工作服務,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戲、娛樂、教育、心理輔導、親子關系、危機干預及轉介等服務。
12.支持兒童適度參與社會事務。支持兒童參與家務勞動和自身事務管理,增加兒童的社會實踐機會,通過“羊城小市長”評選等形式多樣的活動鼓勵兒童參與社會活動,支持兒童以兒童志愿者等角色參與公益活動,提高兒童的社會參與能力。
(五)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健全保護兒童的政策法規體系,不斷完善保護兒童權利、促進兒童發展的專門立法。
2.逐步增強兒童自覺自主的法律保護認知、意識及行動能力。全市中小學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廣東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廣東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的宣傳普及率2015年達到95%,2020年達到100%。
3.兒童法定監護人的法律責任和保護意識明顯增強,履行能力明顯提高。
4.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趨勢得到遏制,綜合解決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引導出生人口性別比趨向合理。
5.預防和打擊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禁止對兒童實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6.依法保護兒童的合法財產權益。
7.依法保障兒童獲得出生登記和身份證登記。
8.禁止使用童工(未滿16周歲)和違規使用未成年工。
9.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與重新犯罪率。
——全市每1個基層法院設立1個少年審判庭。
——加強工讀學校建設,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降低。
10.完善司法體系中關于兒童保護的部分,保障兒童依法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繼續健全和完善保護兒童的法律法規體系。推進兒童權益、兒童福利、兒童教育以及殘疾、孤困、流動、流浪、留守等特殊兒童群體保護的立法進程。清理、修改與兒童權利保護不相適應的地方法律、法規,推動獨立的未成年人法律體系的建設,增強可操作性。
2.加強法制宣傳。有效利用各種方式,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無償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向社會宣傳保護兒童的法律知識,提高全社會保護兒童的法制觀念、責任意識和能力。繼續進行“法制教育進校園”系列活動,到2020年,所有中小學設立法制宣傳員。定期開展兒童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加強中小學校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兒童自我保護和家庭、學校及社會各界共同保護的法制觀念、責任意識、行動能力。將中小學校法制宣傳教育普及率作為重點監測指標,納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績效考核體系。
3.加強相關執法檢查監督。通過定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促進執法和司法人員兒童權益保護的觀念提升、知識強化和技能培訓,提高執法水平和執法質量。
4.建立健全兒童監護監督制度。提高兒童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責任意識。逐步建立以家庭監護為主,以社區、學校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監督為保障,以國家監護為補充的監護制度。
5.保護兒童人身權利。建立受暴力傷害兒童的發現、報告、救助和社區回歸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強奸、拐賣、綁架、虐待、遺棄等侵害兒童人身權利和脅迫、誘騙、利用兒童犯罪的刑事犯罪。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利用兒童進行乞討、賣藝、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建立受暴力傷害兒童問題的預防、強制報告、反應、緊急救助和治療輔導工作機制。整合資源,探索建立兒童庇護中心。加強預防和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兒童及其家長“防拐”意識和能力。依法打擊拐賣兒童犯罪活動。
6.落實兒童出生登記制度。提高社會各界對出生登記的認識,完善出生登記相關制度和政策,加強部門協調和信息的交流與共享,簡化、規范登記程序。
7.消除對女童的歧視。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導向機制,落實獎勵生育女孩家庭的優惠政策,提高農村生育女孩家庭的經濟和社會地位。加大對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選擇性別和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的打擊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趨勢。
8.積極參與兒童權益保障社會網絡的建設。積極救助受害兒童,優先依法辦理涉及兒童的案件。堅持警校共建,實行立體預防,選派優秀干警擔任中小學法制宣傳員,建立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立體式預防犯罪網絡。加強與共青團等群團組織的工作聯系與配合,積極參與維護兒童權益的社會活動,構建社會化兒童權益保障網絡,全力維護兒童合法權益。
9.加強對兒童財產權益的保護。依法保障兒童的財產收益權和受贈權、知識產權、繼承權、一定權限內獨立的財產支配權。除法律規定的特殊行業外,禁止使用童工(未滿16周歲),禁止對兒童一切形式的經濟剝削。建立健全監督、懲罰機制,消除童工現象。嚴格執行國家對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不安排未成年工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者危險作業。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不得以實習、社會實踐等為名,強迫、利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務活動;加強對使用童工的法律懲處和行政監督。
10.建立和完善不良行為兒童的矯治制度。對有不良行為的兒童進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預和行為矯治,預防、減少兒童違法犯罪發生;加強對嚴重不良行為兒童的教育和管理,探索學校教育、社區矯正和行為矯治的有效途徑和方法。
11.建立和完善適合未成年人的司法制度,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應根據需要指定專人辦理,完善少年法庭建設,推動建立區別于成年人的司法制度。對未成年人要與成年人分別羈押,分別起訴,分別審判。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戒為輔的原則,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規范化量刑,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消除對失足未成年人復學、升學、就業的歧視。
12.加大兒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為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形成以各級司法部門及社會團體相結合的兒童法律援助網絡。充實基層法律援助工作隊伍,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引入社會工作者和志愿工作者機制,加大兒童接受法律援助的覆蓋面,提升兒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務的質量和水平,落實司法救助政策。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區(縣級市)政府依據國家綱要和省、市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兒童發展規劃。政府各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責,根據《規劃》要求,制定具體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市、區(縣級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婦兒工委)具體負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
(二)加強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將兒童發展的主要指標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統一安排,統一部署,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三)優化規劃實施的法律環境。制定完善促進兒童發展的法規政策,在制定和執行中充分體現兒童優先原則,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執法檢查和司法保護,保障兒童各項合法權利的實現。
(四)保障兒童事業發展的經費投入。各級財政加大兒童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的投入,將實施規劃必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針對重點、難點問題設計實施相應項目,落實專項經費,市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和區(縣級市)政府將本規劃實施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實施專款專用,保證目標如期實現。重點扶持欠發達地區和農村地區兒童事業的發展,促進兒童事業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兒童事業發展。
(五)建立健全實施規劃的工作機制。建立由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規劃實施的工作機制,共同做好規劃實施工作。建立目標管理考核問責制,將主要目標納入相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和考核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有關負責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健全報告制度,各有關部門每年向本級婦兒工委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實施規劃的工作情況。健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各級婦兒工委委員會議、聯絡員會議,匯報、交流實施規劃的進展情況。健全監測評估制度,成立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的監測組,負責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工作;成立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的評估組,負責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加強婦兒工委辦公室建設,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六)探索總結實施規劃的工作方法。及時開展對兒童發展和權益保護狀況的調查研究,掌握新情況、分析新問題,為制定法規政策提供依據。加強對兒童發展領域的理論研究,總結探索兒童發展規律和兒童工作規律。在規劃實施中不斷創新工作方法,通過實施項目、為兒童辦實事等運作方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堅持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的原則,及時掌握有關情況,總結推廣具有實效和創新的經驗。市婦兒工委每5年召開1次婦女兒童工作會議,總結規劃實施情況和經驗,獎勵對實施規劃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市婦兒工委主持編寫和定期發布《廣州市婦女兒童發展報告》。
(七)加大實施規劃的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級領導干部、兒童工作者、廣大兒童和全社會,廣泛宣傳國家綱要和省、市規劃,宣傳規劃實施中的典型經驗和成效,宣傳促進兒童保護和發展的國際公約、法律政策,營造有利于兒童生存、保護、發展和參與的社會氛圍。
(八)加強實施規劃的能力建設。將兒童優先原則相關內容和兒童保護法規政策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課程。將實施規劃所需業務知識納入部門培訓計劃,開展對相關專業工作者的培訓。舉辦多層次、多形式的研討會,促進兒童工作經驗交流,提高兒童工作者理論和工作水平。
(九)鼓勵兒童參與規劃實施。注重發揮兒童的作用,聽取兒童的意見和建議。鼓勵兒童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兒童參與意識和能力,實現自身的發展和進步。
五、監測評估
(一)工作內容。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監測評估、中期監測評估和終期監測評估;科學設定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確定重點監測指標和評估指標,明確指標定義;建立重點監測統計制度,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兒童發展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動態反映規劃目標進展情況;系統分析和評價規劃目標達標狀況,評判規劃策略措施和規劃實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預測兒童發展趨勢;通過監測評估,準確掌握兒童發展狀況,制定和調整促進兒童發展的政策措施,監督和推動政策措施的落實,推動規劃目標的實現,為規劃未來兒童發展奠定基礎。
(二)職責分工。市婦兒工委建立監測評估機制,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設立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市統計局負責,成員由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單位統計、業務和信息技術人員組成。監測組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研究制定監測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數據和信息;撰寫并提交年度監測統計報告;指導區(縣級市)開展統計監測工作等。
評估組由市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成員由承擔規劃目標任務的有關單位業務人員和專家組成。評估組負責規劃評估工作的指導和人員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撰寫并提交評估報告;指導區(縣級市)開展評估工作等。
各區(縣級市)都要建立相應的監測評估機制,認真開展本地區監測評估工作。
(三)措施保障。市、區(縣級市)政府將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充分結合監測評估結果開展宣傳,研究利用監測評估結果,加強規劃實施。
(四)基礎建設。規范和完善與兒童生存、發展有關的統計指標和分性別統計指標,將其納入市和部門常規統計或統計調查。加強監測統計隊伍建設,加快監測統計的信息化、自動化建設,建立監測數據網上報送系統,建立和完善市、區(縣級市)兒童發展監測數據庫。
(五)工作要求。實行監測評估工作報告制度。區(縣級市)婦兒工委向市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市婦兒工委對各區(縣級市)規劃監測評估工作進行指導,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和督導。監測組要向婦兒工委提交年度監測報告,加強監測預警工作,完善規劃實施達標情況預警督辦制度,為促進規劃目標如期達標發揮警示監督作用。規范數據信息的收集、發布和展示,加快數據信息的交流、反饋和利用,逐步實現數據資源共享;評估組向婦兒工委提交評估報告;有關部門按要求向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向婦兒工委提交本部門評估報告。
主題詞:婦女 兒童 規劃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7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