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2〕60號
關于聘任第四屆廣州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和國務院法制辦關于做好仲裁委員會換屆工作的要求,經過推薦和協商,市政府同意聘任以下同志為第四屆廣州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任:陳忠謙(廣州仲裁委員會)
副主任:李立之(廣州仲裁委員會)
副主任兼秘書長:王小莉(廣州仲裁委員會)
委員:吳明場(市法制辦)
陳 立(市工商聯)
陳春生(省法制辦)
陳浩鈿(市發展改革委)
邵國明(市司法局)
周林彬(中山大學)
周幫華(市工商局)
袁 越(市外經貿局)
葛洪義(華南理工大學)
曾凱章(廣州市貿促委)
蔡鎮順(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委員名單按姓氏筆畫排列)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題詞:機構 仲裁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5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