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2〕18號
轉發市發展改革委關于2012年廣州市深化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市發展改革委《關于2012年廣州市深化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關于2012年廣州市深化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
市發展改革委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是鄧小平同志南方談話二十周年,也是新一屆市委、市政府的開局之年。面對改革新情況、新形勢,必須堅定改革決心,凝聚改革共識,重振改革勇氣,用改革的辦法解決發展的問題,進一步破除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現就2012年深化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國家、省深化改革的工作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12338”決策部署,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大力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重大改革,著力突破制約我市發展的結構性、體制性、深層次的瓶頸和障礙,以形成強大動力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
(二)總體要求。
圍繞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加強改革的統籌推進和整體設計;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社會建設的關系,從體制機制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切實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正確處理好城市與鄉村的關系,構建城鄉一體、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正確處理好市與區(縣級市)的關系,增強區(縣級市)發展活力。
二、重點改革任務
(一)堅持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體制機制。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全面深化市屬國企組織結構、資本結構、產業結構、運管結構調整和監管體制改革,實施“推進國資集中統一監管、推進建設現代國企、推進打造國企航母、推進國資運營資本化”等四大工程。探索廣州“大國資”監管模式,逐步實現全市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健全市屬國企法人治理結構,全面推進規范董事會建設,向驗收合格的企業董事會授予主業內的投資決策權、包括總經理在內的高管人事權和除董事長外的薪酬分配權。完善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試行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新辦法,推進試點企業股權激勵工作,擴大股權激勵實施范圍。推進市屬國企戰略性結構調整,支持國有企業開放式市場化重組,選擇25家左右企業作為“國企航母”重點培育對象。推進國資運營資本化和證券化,加快意力電子、輕出集團、廣哈通信等15家企業股份制改造,推進珠江鋼琴、廣州酒家等企業整體上市工作。規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完善國有資本收益收支管理。(市國資委牽頭)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進一步優化非公經濟發展環境,全面落實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政策規定,支持民營資本平等參與公開招投標,鼓勵民間投資進入經營性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市政公用事業領域、公共服務領域、政策性住房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結合“三個重大突破”,支持民營資本投資建設企業創業園區、創業基地和參與運營科技園、科技孵化器和創新中心,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市經貿委牽頭)。完善民營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規范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力爭在2012年底前有條件的區(縣級市)設立2家以上小額貸款公司和1家村鎮銀行(市金融辦牽頭)。
(二)健全市場配置資源的體制機制。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探索民間融資利率、費率定價機制,籌建廣州金融街,集聚銀行、證券、保險、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典當、貴金屬交易等機構,形成民間融資的“廣州價格”,打造全國首個民間金融集聚區。繼續深化廣州銀行和廣州農商銀行改革,推動市屬證券公司改革與創新,推進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科技發展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和航運金融機構等新型機構。繼續積極爭取期貨交易所、票據交易中心、信貸資產交易所、外匯交易清算所等在廣州布局和設立,建設區域性的OTC(場外市場);支持廣州交易所集團創新發展,設立碳排放權交易所等新型平臺;開展保險業綜合改革試驗,推進科技保險、農業保險、環境污染責任險、醫療責任保險、社區綜合保險等試點工作;大力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擴大資本項目人民幣結算。(市金融辦牽頭)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設國家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城市,推進增城市閑置地處置試點、廣州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等工作,深入推進“三舊”改造。建立完善“市區聯動、多池蓄水”的土地儲備新機制,圍繞“三個重大突破”戰略分類安排用地指標。開展城鄉統籌土地管理制度創新試點,落實基本農田保護補貼資金制度,健全基本農田保護的經濟激勵和約束機制;開展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2012年底前實現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全覆蓋;構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平臺,形成城鄉一體的建設用地有形市場;著力破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瓶頸難題,探索引入社會資金參與項目開發,整合增減掛鉤資金,推動項目順利實施;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深化花都區花山鎮、從化市城郊街、增城市小樓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試點,制定出臺加快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實施意見。(市國土房管局、農業局牽頭)
深化價格收費改革。合理制定廣州自來水價格,推進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實行工商業用水同網同價。完善燃氣價格,按照國家、省要求,配合西氣東輸二期工程土庫曼斯坦新氣源入穗,合理核定全市管道燃氣價格,實現同城同價、氣價聯動。繼續完善停車場收費,合理劃分收費區域級別,有效疏導交通。改革車輛通行費年票制,推動珠三角實現年票互通。推進中新廣州知識城和三個國家級開發區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審批零收費制度,繼續推進廣州開發區開展堤圍防護費改革等試點工作。(市物價局牽頭)
完善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健全科技創新機制,繼續推進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建設,制訂《廣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地方性法規,聯合開展創新型城區(縣級市)試點工作,實施“十大百項科技創新工程”;完善科技資源共享機制,支持市內企業設立研發機構或與市內外高校院所聯合組建設研發機構;構建九大戰略性主導產業、六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大科技創新支撐體系(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牽頭);完善市屬國企自主創新激勵機制,探索科技要素參與分配制度、創新能力考核評價機制,爭取國有骨干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達到3%以上(市國資委牽頭)。健全綠色發展機制,建設低碳試點城市,組織實施低碳示范園區、社區、商業區規劃建設,逐步提高新建筑節能執行標準,推廣綠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進軌道交通和“綠道”建設,實質性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探索開展重點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環保局牽頭)。健全服務經濟發展機制,深入推進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建立有利于新興服務業和服務新業態發展的制度和政策環境,推進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功能性發展平臺和重大項目建設(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進一步優化市場經濟環境。重點開展“三打兩建”(打擊欺行霸市、打擊制假售假、打擊商業賄賂,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市場監管體系),查處打擊非法壟斷市場經營的各類欺行霸市行為,食品藥品、建材、電子產品、汽車配件和證照等領域造假行為,以及商業受賄索賄、謀取非法利益等問題(市委政法委,市紀委,市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大專利申請特別是發明專利申請和引導發明專利產業化的資金扶持力度,推進全市企業專利“滅零倍增計劃”,深化國家專利質押融資試點。繼續開展“廣州市保護知識產權市長獎”評選。(市知識產權局牽頭)
(三)構建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體制機制。
構建城鄉統籌發展的體制機制。根據全市各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實施分類指導、分類發展、分類考核,探索建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及城鄉規劃相互銜接的“三規合一”的機制(市發展改革委、規劃局、國土房管局牽頭)。完善城鄉規劃體系,實施全市城鎮體系、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整體規劃(市規劃局牽頭)。結合廣州城鄉發展土地現狀和階段特征,開展城鄉統籌土地管理制度創新試點(市國土房管局牽頭)。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剝離依附在戶籍背后的教育、醫療、社保等福利制度,創新符合特大城市發展需求的人口政策制度,探索以開發區、產業園區和中心鎮重點承載地的農民工轉戶制度(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牽頭)。推進增城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完成綜合配套改革試驗3年階段性任務,推進城鄉重大基礎設施和項目建設,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增城市政府牽頭)。
構建區域協調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積極探索廣佛同城化、廣佛肇經濟圈、珠三角一體化的聯動發展、協調合作、利益共享機制(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深化穗港澳合作,規劃建設南沙新區,完成《南沙新區發展規劃》及城市、土地、產業、人口、交通、港澳合作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報批,推動60平方公里起步區規劃和建設(南沙開發區管委會牽頭);推進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白云粵港澳(臺)流通服務業合作區、廣州南站穗港澳現代服務業合作先行先試區等三大重點合作區域建設;加強港澳貿易促進機構聯系,建立穗港、穗澳兩地貿易管理交流合作機制。推進國家級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建設,落實國家政策關于離岸外包業務免營業稅政策,重點拓展外資研發中心、電信、工程承包設計等服務外包領域,籌辦首屆中國(廣州)國際服務外包發展合作交易會(市外經貿局牽頭)。繼續推進廣州國家級開發區創新發展模式改革試驗,完成3年重點突破階段的各項任務(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南沙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全面推進中新廣州知識城市創新知識經濟發展模式綜合改革試驗(中新廣州知識城管委會牽頭)。
積極探索南沙體制機制創新。加快推進番禺大崗、欖核、東涌等三鎮劃入南沙新區劃調整工作(市民政局、南沙區政府、番禺區政府牽頭)。推進南沙新區開發的立法工作,依法保障南沙城市格局和產業發展基本方向,科學安排開發建設次序,控制好開發建設節奏和強度(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辦、南沙區政府牽頭)。研究制定南沙特殊居住證制度,吸引高端人才進入,將南沙打造成為高端人才的聚集地(市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沙區政府牽頭)。積極爭取賦予南沙新區省級管理權限,尤其是涉水、涉海、服務業對外開放項目前置審批等方面的權限(市發展改革委、法制辦,南沙開發區管委會、南沙區政府牽頭)。
(四)創新社會管理服務的體制機制。
深化教育體制改革。繼續推進“開展地方政府促進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綜合改革”、“推進廣州學習型社會建設”、“依托教育信息化促進區域教育均衡發展”等3個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在辦學體制機制、人才培養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繼續推進“基礎教育學校管理模式改革的探索與實踐”、“義務教育階段實施小班教學改革試點”、“基礎教育領域實施特色發展戰略改革試點”等3個省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項目,進一步推進學校機構設置改革,總結小班教學的發展模式,探索基礎教育領域的特色教育發展戰略改革。(市教育局牽頭)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開展全市醫改近3年工作總結評估,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深入實施全民醫保工程和基本藥物制度,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一體化,持續推進市屬大型綜合醫院、區(縣級市)綜合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行政村衛生站建設,加快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市發展改革委、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
創新社會管理服務體制。推進社會管理綜合改革試點,深化街道、社區服務管理體制改革,強化社區居委會自治功能,推行社區直選。制定特大鎮、村社會服務管理體制機制創新試點工作方案,推進從化鰲頭鎮省級中心鎮行政體制改革試點。創新完善黨組織領導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健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議決定村級重大事項制度,組織開展廣東省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全面推進“一隊三中心”建設,6月底前完成街道政務服務中心、街道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和街道綜合執法隊組建和整合工作(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編辦牽頭)。加快推進“五個一”工程,年底前完成每個街道建立一個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一個文化活動中心、一個體育休閑公園、一個衛生服務中心、一個視頻監控系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加大社會組織培育力度,深化社會組織直接登記改革,加強社會組織法人治理,全面實施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完善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和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研究制定社會組織培育目錄,推進社會組織平臺建設,加強社會工作專項隊伍建設(市民政局牽頭)。
(五)推動政府轉型的體制機制。
全面推進簡政放權改革。繼續推進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下放,重點理順市、區(縣級市)財政、規劃、國土等事權體制;加快推進政府部門向市場主體、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事權轉移,全面梳理政府部門技術性、事務性、輔助性職能,研究制定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目錄,建立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申請、評估、監督機制,全力促進營商環境和做事規則與國際接軌。探索引入公共服務領域競爭機制,為社會提供多元化、多層次公共服務(市編辦、發展改革委、民政局、財政局牽頭)。全面啟動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制定公布《廣州市第五輪保留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健全行政審批動態管理機制(市法制辦牽頭)。優化行政審批流程,重點優化項目投資領域、企業工商注冊登記領域及其他領域審批事項流程(市政務辦牽頭)。
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按照省統一部署,穩妥有序地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和分類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市編辦牽頭)。完善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政策,有序推進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市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牽頭)。探索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和績效評估制度(市編辦牽頭)。推進事業單位法定機構試點(市編辦、市府研究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牽頭)。
深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資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咨詢評估和后評價等制度。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改革,推進包含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等交易市場整合,健全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城市投融資機制,運用市場方式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研究調整民營投資產業導向目錄,進一步放寬民間投資領域和項目準入。(市發展改革委、建委、經貿委牽頭)
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市與區(縣級市)財政體制,制定出臺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市對區縣財政管理體制的意見和方案。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定位,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健全項目支出預審機制,細化和規范公用經費定額標準制度,繼續推進市直單位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和考核。穩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為基礎、資金撥付以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的國庫管理模式。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健全對財政資金收納、分配、存儲、調度和支付各環節的風險控制機制,試行財政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改革,探索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市財政局牽頭)
三、組織實施
各區(縣級市)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新時期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狠抓落實,確保2012年各項改革任務順利完成。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統籌安排,密切跟蹤、督促檢查各項改革進展和落實情況,加強對各項改革的指導與協調,推動建立全市改革聯席會議制度。各區(縣級市)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各項改革工作,牽頭部門積極推進重點改革任務,相關部門配合牽頭部門做好有關工作,有改革試點任務的有關部門及區(縣級市)政府積極主動推進試點。各牽頭部門及區(縣級市)政府每半年向市發展改革委通報本部門改革進展情況,由市發展改革委匯總上報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及國家發展改革委。
附件:
序號 | 重點改革任務 | 牽頭部門 | 完成時限 |
1 | 探索民間融資利率、費率定價機制 | 市金融辦 | 2012.6 |
2 | 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改革 | 市發展改革委 | 全年 |
3 | 低碳試點城市建設 |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貿委、市環保局 | 全年 |
4 | 城鄉統籌土地管理制度創新試點 | 市國土房管局 | 2012.12 |
5 | 南沙新區體制機制創新 | 南沙開發區管委會 | 全年 |
6 |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 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全年 |
7 | 社會管理綜合改革試點 | 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編辦 | 全年 |
8 | 簡政放權改革 | 市發展改革委、市編辦、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法制辦 | 2012.12 |
9 | 增城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 | 增城市政府、市發展改革委 | 階段任務 2012.12 |
10 | 廣州國家級開發區創新發展模式改革試驗 |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南沙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 | 階段任務 2012.12 |
主題詞:經濟管理 體制改革 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2年4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