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6〕49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市糧食安全責任屆滿前考核結果的通報
各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農業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統計局:根據省糧食局等八部門《關于做好全省糧食安全責任屆滿前考核工作的通知》(粵糧法〔2015〕21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糧食安全責任考核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15〕29號)有關要求,市發展改革委(糧食局)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對11個區政府糧食安全責任進行了屆滿前(2013、2014年度)考核。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2013、2014年度,各區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穩定糧食生產能力,完善糧食管理體制,加強糧食宏觀調控,規范糧食市場管理,加快糧食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儲備糧油管理,健全糧食應急機制,確保了轄區糧食供需平衡、價格穩定、應急有效和質量安全,為保障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經考核評定,各區政府糧食安全責任屆滿前考核達標。其中,白云、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區均完成市下達的糧食安全責任考核糧食播種面積、糧食總產量、糧食儲備規模(原糧)、糧食風險基金等四項指標(以下簡稱四項指標),評定為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四項指標達標單位。
糧食安全事關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各區政府、各有關單位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深刻認識糧食安全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保障糧食安全的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繼續發揚成績,圍繞確保糧食安全總體目標,認真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制,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改進糧食生產和流通的薄弱環節,健全供給穩定、儲備充足、調控有力、運轉高效的區域糧食安全保障體系,促進糧食產業健康持續發展,確保我市糧食安全。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