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函〔2016〕201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引導廣州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服務實體經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創新委、財政局、環保局、住房城鄉建設委、農業局、商務委、國資委、金融局,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法院,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管部、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有關金融機構:《關于引導廣州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服務實體經濟的工作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金融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18日
關于引導廣州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服務實體經濟的工作方案
為落實國家和省關于促進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相關部署,深化廣州市銀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進一步加大信貸投入,促進廣州存貸款平穩增長和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要求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加強對接、防范風險”的總體原則,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駐穗機構、市各有關部門、各區政府、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不斷提升廣州市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爭取廣州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款余額年均增速達到10%以上,銀行業和實體經濟實現互利共贏發展。
二、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有關要求
(一)落實國家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各項要求,綜合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加強對重大項目、重點領域和創新創業的支持,實現廣州地區貨幣信貸及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依托南沙新區、廣東自貿試驗區南沙片區開展金融改革創新,繼續推進跨境人民幣貸款等業務試點,擴大跨境人民幣貸款規模。(牽頭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管部;配合單位:市金融局)
(二)落實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2016年進一步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工作的意見》和小微企業貸款“三個不低于”有關要求,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接廣州實體經濟。支持廣州市銀行業改革創新,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方式盤活信貸存量,不斷增強對實體經濟的信貸資金投放能力。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組織架構和信貸管理機制,設立科技支行等創新型機構。爭取國家支持將廣州納入第二批投貸聯動試點地區。持續推進農村普惠金融工作,擴大“三農”貸款規模。(牽頭單位:廣東銀監局;配合單位:市金融局、農業局)
(三)嚴查落實政策和監管要求不力,熱衷當通道、做過橋、加鏈條等資金“脫實向虛”行為。清理規范服務收費,加強銀行收費專項檢查,嚴厲懲處亂收費行為,減輕企業融資負擔。(牽頭單位:廣東銀監局;配合單位:市金融局)
三、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服務實體經濟力度
(一)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把握貸款投放總量和節奏,促使貸款余額及增速與廣州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的需求相適應、投放節奏與實體經濟的運行規律相銜接。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爭取總行支持向廣州傾斜信貸資源,加大對廣州樞紐型網絡城市和“三中心一體系”建設重點項目、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中小微企業、“三農”的貸款供給力度和產品創新力度。支持銀行機構在符合規定、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發放價格優惠的貸款,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支持銀行機構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降低企業杠桿率,增強企業資本實力。(牽頭單位:市金融局;配合單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管部、廣東銀監局)
(二)引導廣州地區法人銀行機構包括廣發銀行、廣州銀行、廣州農商銀行以及7家村鎮銀行發揮總部位于廣州、熟悉地方產業等優勢,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不斷加大在廣州地區的貸款投放力度。鼓勵設立更多的法人金融機構,爭取政策支持設立民營銀行等。(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三)引導銀行機構以客戶為中心提升金融服務質效,提升網點服務水平和業務辦理速度,充分發揮智能自助設備、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官方手機應用、微信公眾號等先進技術手段,提高服務效率,延長服務時間,增強服務可得性。鼓勵銀行機構發展財富管理業務和私人銀行業務,促進存款穩健增長。(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四)引導銀行機構加強與證券、基金、信托、保險、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創新業務產品和合作方式,規范穩健發展同業業務。(牽頭單位:市金融局)
(五)建立重點行業企業信貸問題聯系協調機制,引導銀行機構對一些信譽好、有市場的或暫時經營困難的行業和企業,不隨意惜貸、抽貸、停貸,嚴格落實銀監會關于做好銀行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要求,在控制好風險的同時支持企業發展。(牽頭單位:廣東銀監局;配合單位:市金融局)
(六)構建銀行貸款和企業融資配套制度體系,推廣使用中征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加快設立專門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再擔保業務的政策性擔保再擔保機構,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大力開展政策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鼓勵各區創新政銀保擔合作模式,為銀行開展貸款業務創造良好環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金融局,各區政府)
四、不斷擴大實體經濟有效信貸需求
(一)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促進投資、擴大投資的政策精神,加快城市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和企業建設項目投資建設進度。推進三大戰略樞紐、“一江兩岸三帶”、大交通網絡體系、城市信息網絡、城市副中心等項目建設,加快立項、加快開工、加快用款,盡可能利用成本較低的資金特別是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優惠貸款資金。以投資帶動融資,以融資促進投資,實現投融資的良好互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金融局,各區政府)
(二)推進工業企業、制造業企業發展壯大,促進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支持發展大型民營骨干企業,支持“個轉企”和“小升規”,鼓勵民間投資。加快落實《廣州市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十條工作措施》,為銀行服務中小微企業營造良好環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工業企業、制造業企業、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特點定制金融服務,擴大信貸投放。(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配合單位:市金融局)
(三)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動科技型企業加快發展,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與高端制造業等產業方面打造戰略性新興產業群,培育壯大“新支柱”產業,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科技支行,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科技保險等機構合作,創新服務方式,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風控方法,實現對科技企業、文化創意企業進行無抵押貸款。(牽頭單位:市科技創新委;配合單位:市金融局)
(四)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工作計劃,堅持分類調控,完善交通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促進房地產市場均衡健康平穩發展。加大公積金對住房支持力度,根據公積金存貸比和貸款申請情況,開展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業務。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符合政策要求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和居民正常購房貸款需求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金融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五)加快推進廣州國企改革發展,鼓勵銀行機構為國資國企生產經營涉及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發展平臺建設、促進產業優化和創新驅動發展等提供價格優惠的中長期貸款支持。支持廣州銀行機構為市屬國有企業并購重組、上市、優化股權、增資擴股等提供并購貸款等資金支持和財務中介服務。(牽頭單位:市國資委;配合單位:市金融局)
(六)加快發展廣州商貿業,支持廣州地區銀行機構加快推進消費信貸管理模式和產品創新,依托銀行卡、網絡直銷銀行等渠道大力發展消費金融業務,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支持銀行機構對有訂單、有效益的外貿企業貸款,擴大基于外貿訂單、保單、應收賬款等抵質押融資規模。(牽頭單位:市金融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委)
五、建立多樣化多層次的產融對接機制
(一)建立多樣化、常態化產融對接制度。發揮“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的平臺作用,梳理融資項目,積極組織開展項目對接會、融資洽談會等活動,及時向企業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傳遞產業、環保、財政、金融等信息,引導融資項目與銀行機構加強對接,協調解決項目融資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快貸款。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創新委、商務委、國資委、環保局、金融局等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資源積極組織相關企業及銀行機構舉辦形式多樣的產融對接會(原則上各單位每年至少1次)。各區參照市的做法,組織開展區層面的產融對接活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創新委、商務委、國資委、環保局、金融局,各區政府)
(二)積極推廣應用“廣州市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臺”,面向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提供融資對接和公共信用信息查詢服務,加強產融對接。鼓勵各區與各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合作,依托互聯網建立“網上金融超市”,構建企業、金融機構融資信息和金融產品信息發布交流平臺。(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金融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管部,各區政府)
(三)充分發揮廣州民間金融街、廣州金融創新服務區、南沙現代金融服務區、廣州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區等金融功能區、番禺萬博基金小鎮、從化溫泉財富小鎮以及全市各類產業園區作用,支持所在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園區管理公司等建立常態化產融對接機制,引導園區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企業加快對接,為企業提供優質的融資服務。(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金融局,各區政府)
六、落實與貸款融資有關的各項財政扶持政策
(一)落實廣州各項產業、科技、中小微企業、“三農”、綠色環保等各領域的融資扶持政策,對銀行貸款業務和企業貸款融資給予貼息、風險補償和費用補貼以及設立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可根據運行效果提高扶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撬動作用,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貸款規模。(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創新委、財政局、農業局、商務委、環保局、金融局)
(二)完善財政存款存放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廣州信貸投放相匹配的激勵機制,按照“相互支持、互利共贏”原則研究制定操作辦法,將對廣州地區貸款支持力度作為財政存款招投標的重要評價指標之一,對在廣州投放貸款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傾斜財政存款存放,激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信貸投放。(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金融局)
七、加強信貸風險防控
(一)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風險防控的總體原則,在促進貸款規模擴大的同時,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各項風控措施,提高貸款質量,嚴控新增不良貸款,切實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不良貸款的清收處置,對于金額較大、涉及面廣的融資問題要加強協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社會不穩定事件。(牽頭單位:廣東銀監局;配合單位:市金融局)
(二)加大對失信行為和逃廢債行為的打擊力度。提高案件訴訟、審查辦理及處置執行效率,加快不良貸款處置進程。(牽頭單位:市金融局;配合單位:市法院)
八、完善工作機制
(一)加強信貸運行監測和信息共享。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管部、廣東銀監局、市金融局要建立日常信息溝通交流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及時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警。
(二)加強工作督查。市金融局負責會同各相關單位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并開展督辦督查,定期向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相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積極主動開展各項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