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17〕39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全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5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7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6〕22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以下統稱經濟開發區)加快發展,在更高層次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為工作總綱,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進一步明確經濟開發區發展定位,增強經濟開發區功能優勢,促進平衡協調發展,努力把經濟開發區建設成為帶動地區經濟發展和實施區域共同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培育吸引外資新優勢的先行地、科技創新驅動和綠色集約發展的示范區,促進我市開放型經濟水平上新臺階。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經濟開發區綜合投資環境和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更加科學,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體系初步建立,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規范高效的經濟開發區發展體系。提升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品牌影響力,形成1-2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品牌開發區。大力推進綜合實力強、產業集群優、發展質量高的省級經濟開發區申請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數量和質量同步提升。
二、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一)堅持創新體制機制。鼓勵經濟開發區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發展理念、辦區模式和管理方式,強化經濟開發區精簡高效的管理特色,合理優化經濟開發區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集中精力抓好經濟管理和投資服務,同時充分依托所在地政府開展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完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不斷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提高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公共服務配套能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探索社會化、市場化的建設發展新模式。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培育和規范行業組織發展。
(二)堅持科學規劃引領。探索建立經濟開發區統一協調機制,避免我市經濟開發區同質化和低水平惡性競爭,形成各具特色、差異化的發展格局。明確各經濟開發區的發展方向,完善空間布局和數量規模,形成布局合理、錯位發展、功能協調的全市經濟開發區發展格局,切實提高我市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
(三)鼓勵合理整合優化。鼓勵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發展水平高的省級經濟開發區整合區位相鄰、相近的各類園區,建立統一的管理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努力將經濟開發區打造成本地區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的集聚發展平臺。
三、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一)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認真落實國家、省、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部署,各經濟開發區以提質增效為核心,因地制宜確定重點領域,走差異化發展道路。協調發展區內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快傳統制造業改造升級,大力發展科技研發、物流、服務外包、金融保險等先進服務業,推動企業集群和產業集聚。支持符合條件的經濟開發區申報省級服務外包示范園區。深入推進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在金融、物流、專業服務等重點領域與港澳深化合作。推動產城融合發展,促進各經濟開發區完善生活和創新創業配套服務。
(二)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勵各經濟開發區加快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并以各類信息資源為核心,推進資源共享,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提升運營管理效率和配套服務能力。支持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軟件和信息服務、物聯網、云計算、移動互聯和電子商務產業,引導信息技術重點領域領軍企業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拓展傳統產業鏈,提升產業增值水平。進一步優化經濟開發區門戶網站建設,打造宣傳展示平臺。推動經濟開發區信息基礎設施和其他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建設。以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為試點,鼓勵各經濟開發區建立大數據產業園區,利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推動傳統企業轉型升級,激發新興產業發展活力。
(三)推動貿易模式創新。鼓勵經濟開發區建設多業態的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爭取國內外知名電商企業在經濟開發區設立總部和分支機構。鼓勵條件成熟的經濟開發區開展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業務,創建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和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支持經濟開發區內企業申報外貿綜合服務試點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經濟開發區按程序申報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場所。
四、加快創新驅動發展
(一)增強科技創新驅動能力。支持經濟開發區融入全球創新網絡,堅持需求導向和產業化方向,圍繞價值鏈打造產業鏈、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配置資源鏈。鼓勵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引進跨國公司研發中心和創新中心,引導區內企業與跨國公司建立技術戰略聯盟。推動有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與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協同創新平臺,形成產業創新集群。加快經濟開發區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建設。
(二)推進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推進經濟開發區內知識產權與產業發展緊密結合,加快推進中新(廣州)知識城國家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完善知識產權服務工作機制,加快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水平。全面推進企業知識產權“貫標”,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標準化管理,開展專利導航,培育專利密集型產業。構建知識產權運營交易機制,支持“互聯網+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建設,運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促進知識產權高效運用。深入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體制機制改革,完善知識產權爭端解決機制,優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三)推動金融創新。支持經濟開發區與投資機構、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加強合作,創新市場化、社會化投融資體制。支持有條件的經濟開發區設立金融、科技、產業融合創新發展基金,搭建金融、科技、產業融合創新發展綜合服務平臺,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開發建設園區。加快建設廣州金融創新服務區。鼓勵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網點,為區內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支持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具備條件的開發、運營企業運用發行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票據等債務工具,通過改制上市、到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支持開展投貸聯動試點,由銀行機構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合作篩選創新企業,開展“股權+銀行貸款”和“銀行貸款+認股權證”等融資創新。支持加大對風險投資機構的政策扶持,打造風險創投中心。
(四)打造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大力支持經濟開發區開展科技創新,提高企業研發支出占比,鼓勵經濟開發區加大對就業創新的支持力度。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20號),支持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孵化器、眾創空間和研發機構加快發展。支持中小微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推動小微企業做大做強。實施孵化器績效評價管理,著力提高孵化服務能力,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業務向前后兩端擴展,針對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企業提供差異化服務,滿足不同成長階段企業的孵化需求。大力支持廣州科學城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建設。
(五)加快人才體系建設。支持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加強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建設,提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數量比例。推動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支持未設站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鼓勵經濟開發區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經濟開發區引智網絡和人才服務體系,大力培養和引進技術性技能型人才、高層次金融人才。支持經濟開發區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貼息資金、知識產權作價入股等方式,搭建科技人才、金融人才與產業對接平臺。加強中國海外人才交流大會暨中國留學人員廣州科技交流會等海外人才引進平臺建設,發揮人才綠卡制度優勢,積極落實各項海外人才優惠政策。
五、打造開放型經濟新平臺
(一)促進國際合作園區發展。創新國際合作園區管理模式和市場化開發模式,在經濟開發區建立跨國聯合開發、引入戰略投資者和吸引跨國公司連片開發等多元開發機制。加強國際合作平臺建設,支持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歐區域政策合作試點地區、中以高技術產業重點合作區域和增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僑夢苑”、中國—瑞士(廣州)低碳產業園等合作項目建設,支持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爭取將中新(廣州)知識城上升為國家級雙邊合作項目。
(二)推動國際產能合作。推動經濟開發區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和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帶動企業“走出去”和國際產能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經濟開發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港口、園區互聯互通,共同建設關聯境外產業集聚區。
(三)增強區域協調帶動作用。結合梅州、清遠兩市區域特點、產業優勢、資源稟賦等實際情況,圍繞打造跨區域產業鏈的目標,推進產業共建、招商合作,引導廣州市大型骨干企業和特色優勢企業的加工制造環節向廣梅、廣清產業轉移園延伸,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發展。
六、堅持綠色集約發展
(一)強化土地集約利用。支持經濟開發區充分利用“三舊”改造政策盤活土地存量。加大對閑置用地、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用地的處置力度,推進存量用地二次開發。提高經濟開發區單位土地地區生產總值產出強度、土地開發利用率。鼓勵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引導企業通過提高容積率等方式減少占地規模,防止長期大量圈占土地。建立經濟開發區重大項目用地保障機制,確保高科技項目、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供地,對超億美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項目,符合“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要求的,用地計劃予以重點保障。
(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鼓勵經濟開發區進行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等試點創建工作,率先實施能效、水效和環保領跑者制度。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持經濟開發區創建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循環經濟改造示范試點園區等綠色園區,開展經貿領域節能環保合作。大力支持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推進配售電體制改革,開展能源互聯網建設綜合示范,提升經濟開發區能源集約利用水平。嚴格資源節約和環境準入門檻,支持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環境風險。增強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建立環境風險和安全生產防范長效機制,完善并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責任體系,強化事故防控,促進經濟開發區綠色低碳、安全及可持續發展。
七、優化營商環境
(一)優化綜合投資環境。經濟開發區要以與國際接軌為導向,以投資者滿意為中心,加強軟環境的塑造。制定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服務標準,規范企業服務標準化流程,鼓勵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參與制定服務標準。鼓勵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立并完善政務服務中心,為企業提供綜合審批服務,完善商業生活配套,整合區內外資源為企業提供服務,構建更加完善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共服務體系,使其成為服務企業的“集成商”。在經濟開發區加大電子政務建設力度,整合各類信息系統,建立健全網上統一受理平臺和政務服務中心綜合受理窗口,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方式,實現統一窗口受理、統一事項清單、統一審批標準、統一項目編碼、統一網上辦理、統一效能監督,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異常經營名錄、監管信息共享和綜合執法等制度,完善政府顧問工作機制,打造便利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二)規范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節儉務實開展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活動,提倡以產業規劃為指導的專業化招商、產業鏈招商。嚴格執行國家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禁止侵占被拆遷居民和被征地農民的合法利益,不得違法下放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和供地審批權,不得以任何形式違規減免和返還土地出讓金,不得違反國家規定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三)完善經濟開發區數據統計。進一步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省級經濟開發區各類經濟指標的區域統計,相關職能部門要支持各經濟開發區取得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數據。各級統計部門定期匯總各類經濟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數據指標報至省商務廳、統計局,并分送市、區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8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7年11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