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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 2022-07-22
  • 來源: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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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辦〔2022〕16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業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生態環境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7月6日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全面開啟美麗廣州建設新征程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顯著

  第二節  對標美麗廣州建設任重道遠

  第三節  “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面臨新機遇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工作原則

  第三節  主要目標

  第三章  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發展核心引擎作用 全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推動構建區域綠色發展新格局

  第二節  持續推動結構優化升級

  第三節  大力強化綠色科技創新

  第四節  健全綠色發展體制機制

  第四章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推動碳排放達峰

  第一節  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

  第二節  深化低碳發展試點工作

  第三節  提升氣候變化適應能力

  第五章  協同防控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 持續提升環境空氣質量

  第一節  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科學決策能力

  第二節  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第三節  深化工業源綜合治理

  第四節  推進其他面源防控

  第六章  全面推進“三水統籌” 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

  第一節  全力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第二節  深化水環境綜合治理

  第三節  加強水生態保護與修復

  第四節  加強水資源節約利用與保障

  第五節  加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第七章  推進系統防治 改善土壤和農村環境

  第一節  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

  第二節  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第三節  推進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控

  第四節  深化農業農村環境治理

  第八章  防治噪聲和光污染 營造健康舒適寧靜人居環境

  第一節  強化噪聲源頭防控

  第二節  加強各類噪聲污染防治

  第三節  加強光污染防治

  第九章  加強生態保護監管 維護“云山珠水”生態安全格局

  第一節  維護生態安全格局

  第二節  推進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第三節  維護生物多樣性

  第四節  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監管體系

  第十章  強化風險防控 嚴守生態環境底線

  第一節  強化固體廢物安全利用處置

  第二節  加強重金屬和危險化學品風險管控

  第三節  完善核與輻射監管體系

  第四節  加強環境風險預警防控與應急管理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創新 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第一節  健全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

  第二節  健全環境治理法規政策體系

  第三節  健全環境治理企業責任體系

  第四節  健全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第五節  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

  第六節  健全環境治理監管體系

  第七節  健全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

  第八節  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第十二章  增強環保意識 積極踐行綠色生活方式

  第一節  增強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

  第二節  深入踐行綠色低碳生活

  第十三章  實施保障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第二節  分解落實任務

  第三節  實施重點工程

  第四節  加強資金保障

  第五節  強化實施評估

  附件 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圖集

  圖1 廣州市環境戰略分區圖

  圖2 廣州市生態安全格局圖

  圖3 廣州市環境空氣監測站點分布圖

  圖4 廣州市綠色低碳發展重點工程分布示意圖

  圖5 廣州市污水處理系統規劃示意圖


前 言

  “十三五”時期廣州市在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良好,為“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條件。“十四五”時期是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鞏固提升城市發展位勢的關鍵階段,是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階段性勝利、繼續推進美麗廣州建設的關鍵期。為謀劃和繪制廣州未來五年生態環境保護藍圖,明確廣州污染防治攻堅及生態環境保護任務,協同推進廣州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辦〔2019〕9號)的要求,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穗府〔2021〕7號),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編制了《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第一章 全面開啟美麗廣州建設新征程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顯著

  “十三五”時期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指標和任務完成情況良好,是迄今為止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最好的五年,也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優化城市發展布局、提升城市發展質量的關鍵五年,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增強,為“十四五”時期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探索積累了不少成功做法和寶貴經驗。

  (一)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進一步夯實。“十三五”時期,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自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成立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統籌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高位推動中央和省環保督察整改。全面推行河長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市第一總河長、總河長,連發9道總河長令;深入基層調研,開展水污染防治等“四治”工作現場督導,推動流域綜合治理。定期主持召開治水治氣工作調度會議,研究解決重點環境問題,確保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在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順利推進,城市管理綜合決策的實際支持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客觀需求的差距不斷縮小。

  (二)綠色發展水平不斷提升。強化規劃引領,統籌劃定“三區三線”,建立“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推動“多規合一”,國土空間開發格局進一步優化。積極采取嚴格環保準入、深化產業和能源結構調整、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等措施,關停廣州發電廠等9臺112.5萬千瓦時煤電機組,全市燃煤鍋爐由約1400臺減少至29臺,且均已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統籌布局7個循環經濟產業園,整治12.7萬個“散亂污”場所;完成黃標車淘汰,完成公交電動化,純電動巡游出租車投放超1.3萬輛。“十三五”期間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累計下降19.4%、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累計下降27.6%以上。統籌推進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建設,創新開展碳普惠制試點工作,建成全國首個城市碳普惠推廣平臺,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碳配額現貨交易量排名全國第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完成“十三五”目標。2020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14.7%、18.4%、9.9%和9.5%以上,全面完成省下達的“十三五”和2020年總量減排目標任務。黃埔區成功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

  (三)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取得歷史性突破。堅持“減煤、控車、降塵、少油煙”的工作思路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六項指標實現全面達標,細顆粒物(PM2.5)濃度再創新低、連續四年穩定達標,二氧化氮自2012年收嚴濃度限值以來首次達標,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細顆粒物和空氣質量達標率在9個國家中心城市中排第一位。堅持“以流域為體系,以網絡為單元”的工作思路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100%;全市13個考核斷面水質總體繼續同比改善并全部達到考核要求,地表水水質優良斷面比例達到76.9%,較2015年提升30.7個百分點;13個考核斷面首次實現劣Ⅴ類水體斷面全部清零;147條黑臭水體全部消除黑臭;列入省重點攻堅任務的鴉崗國考斷面水質從2018年的劣Ⅴ類提升2個類別至2020年的Ⅳ類;廣州市被生態環境部作為全國僅有的兩座治水先進城市之一在全國通報表揚。堅持“摸清家底、管控源頭、防范風險”的總體工作思路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國率先開展“凈土開發”,創新土壤管理模式,“十三五”期間累計開展了344個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積極推動廣鋼新城等重點地塊土壤修復工作。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完成392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全覆蓋,完善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加強自然生態保護,2017至2019年連續3年開展“綠盾”專項行動,著力構建綠色生態網絡體系,全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8平方米,森林覆蓋率41.6%,累計建成綠道3400公里,完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本底調查。

  (四)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修編廣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飲用水水源保護等各類專項預案,開展環境風險源分級分類動態管理,備案環境風險源3049家,進一步規范應急響應程序,未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推進南沙小虎島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建設。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開展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禁止“洋垃圾”進口監管等專項行動,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廢物處置環境監管,實現安全處置率100%,有效防止疫情“二次”傳播。落實環保督察整改,中央、省環保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案件3334件全部完成整治,督察反饋問題完成整改56個。建立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防范與化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源頭防范化解,推進環境信訪改革,2020年全市環境信訪投訴量同比下降19.6%。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深入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100余次,正面清單案件被生態環境部收入典型案例,群眾身邊突出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五)生態環境治理能力顯著增強。在污染治理能力建設方面,新、擴建污水處理廠32座,建成污水管網1.89萬公里,污水處理能力躍居全國第二;建成固體廢物處理設施69個,廣東生活環境無害化處理中心升級改造項目已建成試燒,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二期焚燒設施如期完工。在監測能力建設方面,廣州市環境監測與預警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國家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由11個增至21個,建成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11個、省考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4個,實現國考省考斷面自動監測全覆蓋;全市累計716家重點監管排污單位共1078個點位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分別為“十二五”時期的3.5倍和3.4倍。在監管能力建設方面,深化生態環境機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進一步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建立全省首支專職環保員隊伍,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環保監管機制;積極推進視頻實時監控、無人機飛行巡查、揚塵在線監測設備自動預警等先進技術應用;高標準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績通過省驗收,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在信息化能力建設方面,建成廣州市環境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上線“廣州市機動車污染排放監管系統”,日均檢測機動車約6600臺;建設生態環境移動執法系統;完成“一涌一冊”信息管理子系統開發,對納入南粵水更清50條(53段)河涌實施信息化管理。通過全力夯基礎補短板強監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能力與社會公眾熱切期盼的差距進一步縮小。

  (六)共建共治共享大環保格局初步形成。健全環境治理政府管理體系,推動印發全國首個以市委、市政府名義發布的環境監督工作黨內規范性文件。印發工作責任規定,構建具有廣州特色的“1+1+N”生態環境工作責任體系;推動修訂完善《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推動制定出臺《廣州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廣州市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廣州市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出臺《關于全面強化各級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推動制定《廣州市濕地保護規定》;推動完成2部地方性環保法規、32件市政府及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訂,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硬約束。強化環保規劃引領,作為全國首批試點城市印發實施《廣州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4—2030年)》,劃定全市生態保護紅線,推動環境總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聲環境功能區等區劃納入市“多規合一”平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開展流溪河流域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試點。嚴明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深化環評改革,明確89類項目豁免環評手續辦理,落實“簡政強區”要求,將全市95%以上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下放到各區;落實“六穩”“六保”要求,疫情期間出臺環評審批和環境執法“正面清單”,開辟抗疫審批“綠色通道”,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以花都為試點加大力度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持續創新綠色金融等市場化機制;累計對約7200家次企業進行環境信用評價,與45個單位簽署合作備忘錄,聯合懲戒對象406家;在全市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督促企業落實治污主體責任。不斷完善公民環保責任體系,印發《廣州市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鼓勵市民行使監督責任;建成“廣東省環境教育基地”26家、“全國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單位”11家;推動出臺《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廣州市反餐飲浪費條例》《廣州市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廣州市關于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生活方式的行動方案》等地方立法和政策文件,引導公眾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公眾對生態環境保護合理訴求與參與程度的差距不斷縮小。

“十三五”規劃主要目標指標完成情況

序號

指標名稱

單位

現狀值
(2020年)

規劃值
(2020年)

指標

屬性

完成

情況

1

主要污染物排放累計減少

化學需氧量

%

[14.7]1

[14.7]1

約束性

完成

氨氮

%

[18.4]1

[18.4]1

約束性

完成

二氧化硫

%

[9.9]1

[9.9]1

約束性

完成

氮氧化物

%

[9.5]1

[9.5]1

約束性

完成

2

總氮排放量減少

%

國家和省尚未對總氮總量控制工作進行具體部署

執行省下達的總量控制指標值

預期性

未統計

3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累計減少

%

由于國家未出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計算及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目前暫無該項統計數據

執行省下達的總量控制指標值

預期性

未統計

4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累計下降

%

[19.4]1

[19.3]1

約束性

完成

5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累計下降

%

[>27.6]1

[20]1,2

約束性

完成

6

推動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的數量

[29]1

[20]1

預期性

完成

7

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3

%

76.9

61.5

約束性

完成

8

地表水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水體斷面比例3

%

0

0

約束性

完成

9

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比例4

%

0

0

約束性

完成

10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

%

100

100

約束性

完成

11

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占比

%

90.4

≥86

約束性

完成

12

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

微克/立方米

23

≤30

約束性

完成

13

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

分貝

55.7

≤55

預期性

未完成

14

城市交通道路噪聲平均值

分貝

69.3

≤70

預期性

完成

15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9.06

90

預期性

完成

16

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

%

100

≥90

預期性

完成

17

森林覆蓋率

%

41.6

≥41.65

預期性

完成

森林蓄積量

萬立

方米

1954.9

≥19505

約束性

完成

18

自然保護區面積

萬公頃

0.97

0.99

預期性

完成6

19

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

平方米

18

≥18

約束性

完成

20

濕地保有量

萬公頃

7.95

≥7.6

預期性

完成

21

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比例

%

14.25

14.25

約束性

完成

22

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區面積比例

%

41

41

約束性

完成

23

大氣環境空間管控區面積比例

%

22

22

約束性

完成

24

水環境空間管控區面積比例

%

29.4

29.4

約束性

完成

25

水環境超載單元化學需氧量削減任務完成率

%

完成

33.30

約束性

完成

26

水環境超載單元氨氮削減任務完成率

%

完成

33.30

約束性

完成

27

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100

100

約束性

完成

28

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

%

99.64

≥99.5

預期性

完成

29

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

%

100

100

約束性

完成

30

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

%

97.9

≥95

約束性

完成

31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

%

100(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7

≥70

約束性

完成

32

放射性廢源、廢物收貯率

%

100

100

預期性

完成

  注:1.[ ]為2016年至2020年累計數。

  2.根據2016年3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通知》,廣東省對廣州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累計下降”的控制目標為20%。

  3.根據《廣州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和“地表水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水體斷面比例”的考核范圍為13個國考、省考斷面。

  4.“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比例”現狀值為0,是指國家監管的147條黑臭水體全部消除黑臭。

  5.2016—2018年全國開展新一輪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森林資源劃定標準、技術規程、調查方法等發生較大變化,按照新統計口徑,廣州市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2020年目標值分別由42.5%、1975.7萬立方米調整為41.6%、1950萬立方米。

  6.《廣州市環境保護第十三個五年規劃》設置的“自然保護區面積”指標的2015年現狀值為0.99萬公頃,2020年目標值為0.99萬公頃,其內涵是要求自然保護區面積不減少。“十三五”期間,廣州市自然保護區面積未減少,2020年現狀值為0.97萬公頃的原因是由于自然保護區面積測量精度提高,故將“自然保護區面積”指標的完成情況調整為“完成”。

  7.當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指標已不統計。根據《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實施方案(2019—2022年)》《廣東省打贏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關于對標三年取得重大進展硬任務扎實推動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實施方案》等文件,對標省級文件,市水務局目前統計的指標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廣州市2020年底前農村污水治理目標率為100%,當前廣州市已完成該目標。

第二節 對標美麗廣州建設任重道遠

  (一)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問題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全市能源消費總量仍存在剛性增長需求。近年來廣州市能源結構不斷優化調整,通過關停燃煤機組、發展新能源汽車等,煤炭消費比重從2015年的19.8%下降到2019年的13.9%,天然氣、本地水能和太陽能、電力凈調入合計比重從2015年的34.4%提高到2019年的41.5%,但油品消費比重2019年仍為38%,減污降碳仍面臨較大挑戰。廣州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約為全國平均水平的60%,已處于全國領先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的空間有限。全市公路貨運占比超過50%,以公路貨運為主的運輸結構沒有根本改變,柴油車對空氣質量影響較大。全市人口持續增長,常住人口年均增量超50萬,居國內大中城市前列,人口的迅速增長將相應增加能源、水資源等消耗以及污染物排放,生態環境壓力進一步加大。

  (二)對標美麗廣州建設生態環境目標仍有差距。“十三五”期間,廣州市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但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的基礎仍不牢固,與美麗廣州建設目標要求和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日益增長的需要相比仍有差距。臭氧尚未進入穩定下降通道,成為影響空氣質量達標率的首要因素,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水平有待提升。重點流域部分一級支流水質仍為劣Ⅴ類,海珠—荔灣區東朗省考斷面和增城區大墩國考斷面水質達標基礎不牢固;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及排水單元達標工作還需繼續深入;農業面源污染、涉河違建還需加強整治;“散亂污”工業企業整治成效還需加強鞏固。土壤污染防治處于起步階段,風險管控壓力大。

  (三)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有待進一步提升。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全市建設用地需求不斷增長,林地、河湖、濕地等生態用地面積有所減少,城鎮建設與生態用地保護之間的矛盾仍然存在。因歷史原因,部分工業產業區塊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仍存在交叉,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有待優化。森林群落結構相對簡單,森林蓄積量偏低,生態系統穩定性較差。生物多樣性有待提高。

  (四)環境風險防范體系仍需加強。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水平與“無廢城市”要求仍有較大差距,鋰電池回收利用困難,皮革廢物、廢棄紡織材料積壓,部分類別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仍有缺口,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能力保障不足。重金屬與危險化學品風險防范壓力仍然較大,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環境風險源動態管理機制不完善。環境風險預警防控有待加強,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體系有待完善。

  (五)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亟待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各項改革措施還需進一步落地見效,應對氣候變化、海洋環境保護等新領域亟需補齊短板。生態環境監測能力有待提升,監測點位(斷面)有待進一步整合、優化、補充,大氣和水環境預警防控網絡建設有待加強。科技創新的支撐作用有待加強,先進信息技術手段在生態環境領域的應用有待深化與推廣。環境治理模式相對單一,市場、社會組織和公眾的參與度需進一步提高,部分企業治污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環境管理機制需要進一步理順。環境綜合管理水平與超大城市現代化管理要求仍有差距。

第三節 “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面臨新機遇

  “十四五”時期,我國步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廣州市將進入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鞏固提升城市發展位勢的關鍵階段,生態環境保護面臨重大機遇。

  新理念引領: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行動指南。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遵循,為廣州全面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強大動力,“美麗中國”目標的提出為建設美麗廣州指明了方向。我國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明確了將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倒逼產業、能源、交通等結構實現低碳轉型,推動綠色生活方式加速形成,為廣州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計劃、推進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實現碳達峰目標提供力量源泉。

  新階段啟程: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良好基礎及外在激活力逐步增強為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十三五”期間廣州市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明顯,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更加協調,為“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條件。同時,產業技術創新變革,5G(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新業態將給生態環境治理帶來新手段、新模式,為實現智慧環保注入新動能。“十四五”時期,廣州將奮力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在城市更新中嚴格落實“三線”和綠線等剛性管控要求,位于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協調區的城市更新項目,按照生態保護要求開展整治與生態修復,推進城市生態格局和生態功能的優化,環境基礎設施將得到明顯改善,人居環境將得到顯著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迎來新的機遇。

  新格局構建:重大戰略的實施和“大環保格局”的加速形成為生態環境保護帶來重大契機。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正在形成,廣州市正努力打造國內大循環中心節點城市和國內國際雙循環戰略鏈接城市,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進“雙區”建設、“雙城”聯動,引領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建設,推動經濟綠色轉型。粵港澳大灣區、“一核一帶一區”、廣州都市圈等加快建設,有利于協同推進廣州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進一步發揮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和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發展核心引擎作用。生態環境機構改革實現了“一個貫通”“五個打通”,有利于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統籌協調和統一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大環保格局”加速形成,有利于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雙區”建設、“雙城”聯動為戰略引領,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基本方略,以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滿足人民群眾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主抓手,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海一體化保護,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努力探索一條符合超大城市特點和規律的生態環境治理新路子,在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方面走在全國前列,建成美麗中國樣本城市,為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在全省實現總定位總目標中勇當排頭兵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第二節 工作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強化環境準入硬約束,以降碳為重點戰略方向,推動能源、產業、交通運輸、用地結構調整,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形成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方式,努力實現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深入治污、提升質量。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出發點,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高治污成效,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建設幸福廣州。

  堅守底線、系統管控。堅持底線思維,統籌山水林田湖海系統治理,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堅持陸海統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統籌、減污降碳協同,高水平建設生態之城。

  強化監管、嚴控風險。堅決辦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目標,加強環境監督管理,強化環境風險防控與應急,助力建設平安廣州。

  改革創新、多元共治。把改革創新作為基本動力,先行先試,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規政策體系,健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責任追究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民行動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助力建設法治廣州。

第三節 主要目標

  展望2035年,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格局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廣州更有魅力,云山珠水、吉祥花城之美驚艷世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環境空氣質量根本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提升,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國土空間格局,山水林田湖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總體恢復,基本滿足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到2025年,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不斷優化,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明顯提升,深入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生態系統安全性穩定性顯著增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生態文明重點領域改革和制度創新取得重要進展,建設青山常在、綠水長流、空氣常新美麗廣州,建成美麗中國樣本城市。

  “十四五”時期具體目標為:

  ——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明顯提升。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推進,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全國領先,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達到省下達目標要求,深入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生態環境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優良水體比例進一步提升,實現河湖“長制久清”,生態環境得到新改善。

  ——生態系統安全性穩定性顯著增強。重要生態空間得到有效保護,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減少、功能不降低、性質不改變,生態保護與修復得到加強,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

  ——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穩步提升,全市工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得到安全處置,放射性廢源、廢物監管得到持續加強。

  ——積極推進示范創建。有序推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區創建,深化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支持從化區建設全國全省鄉村振興示范區,積極推進碳中和示范建設。

  規劃指標包括綠色低碳、環境治理、生態保護、風險防控四大方面,共25項指標,其中約束性15項,預期性10項。

  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指標表

指標類型

序號

指標名稱

單位

現狀值

(2020年)

規劃值

(2025年)

指標

屬性

綠色

低碳

1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

%

[19.4]1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約束性

2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31.9]1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約束性

3

再生水利用率

%

28.56

≥30

預期性

4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8

≥42.8

預期性

5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

96.592

≥95.5

預期性

環境

治理

6

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

%

76.9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約束性

7

地表水劣Ⅴ類水體比例

%

0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約束性

8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100

100

約束性

9

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

%

90.43

≥88

約束性

10

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

微克/

立方米

23

≤27

約束性

環境

治理

11

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夜間監測總點次達標率

%

87.5

≥804

預期性

12

地下水質量Ⅴ類水比例

%

9個考核點位中,3個為Ⅴ類,6個為Ⅳ類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預期性

13

入海河流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

%

100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預期性

14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80.1

(2019年)

≥85

預期性

15

化學需氧量重點工程減排量

萬噸

[14.7]1,5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約束性

16

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

萬噸

[18.4]1,5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約束性

17

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

萬噸

[9.5]1,5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約束性

18

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量

萬噸

未核定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約束性

生態

保護

19

森林覆蓋率

%

41.66

≥41.656

約束性

20

生態保護紅線占國土面積比例

%

14.257

達到省下達目標要求

約束性

21

濕地保有面積

平方

千米

13

≥13

預期性

風險

防控

2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9.06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約束性

23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

/

達到省下達考核目標要求

約束性

24

工業危險廢物貯存量占產生量比例

%

8.4

≤10

預期性

25

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

%

100

100

預期性

  注:1.[ ]為2016年至2020年累計數。

  2.指標現狀值來源于《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發布廣州市2020年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的公告》。

  3.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2020年廣州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90.4%,高于正常年份。

  4.該規劃目標值比現狀值低,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影響,交通、工程施工等人類活動強度有所下降,2020年“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夜間監測總點次達標率”現狀值相對較高。該規劃目標值來源于《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高于“全國文明城市”要求的不低于75%的目標。

  5.當前總量指標的統計值為排放累計減少(%)。

  6.森林覆蓋率指標將根據自然資源部門發布的第三次全國國土森林資源調查數據進行修正。

  7.該指標數據與《廣州市環境保護第十三個五年規劃》中“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比例”相同。


第三章 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區域發展

核心引擎作用 全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牢牢把握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支撐構建全省“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培育廣州都市圈,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等重大戰略歷史機遇,積極發揮國家中心城市核心引擎作用,以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為重點任務,以制度完善、政策激勵、技術創新為保障措施,全面開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區創建,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第一節 推動構建區域綠色發展新格局

  引領國際一流美麗灣區建設。加快建設國際化大都市,以推動美麗灣區建設倒逼綠色低碳發展,突出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創新引領作用,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傳統產業深度融合,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積極推動廣州市“一區三城”等重大戰略平臺綠色發展,在低碳示范、生態環境治理、綠色貿易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成果,推動南沙打造成為綠色低碳發展創新高地。推動城市更新和產業升級,嚴格環境準入,實施建設項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削減替代。推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深化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引領水生態環境修復,建設廣東萬里碧道廣州樣板。實施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深化“放管服”等生態環境監管制度改革試點示范。

  深化區域綠色協調發展。加強區域生態環保合作,推動建立粵港澳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合作機制,加強大灣區低碳發展及節能環保技術的交流,積極推進碳中和示范建設。加快建設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廣東廣清接合片區,提升鄉村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質量。推動區域、流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治,加強廣佛、廣清等跨界河流保護和污染整治聯動。開展入海河流綜合整治,推進濱海碧道建設,提升親海品質。共同維育“三面環山、三江匯流、山海交接”的自然地理特征和山、江、田、灣的區域山水大格局。

  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完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優化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完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推進“多規合一”。合理控制國土開發強度,統籌安排城鄉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以珠江為脈絡,立足北部生態屏障區、中部城市環境維護區、南部生態調節區,優化樞紐型網絡城市格局,實行差異化分區調控,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美麗國土空間格局。

  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推動“三線一單”編制與落地實施,科學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合理編制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明確空間布局管控、能源資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等要求,建立環境管控“一張圖”。調整優化產業集群發展空間布局。推動工業項目入園集聚發展,繼續深化村級工業園升級改造,打造出一批生態優良、產業高端、效益可觀、配套完善的典型示范園區。

  有序推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區創建。編制發布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建設規劃綱要。按照副省級城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工作方案的要求推進相關工作,力爭“十四五”期間完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的創建。

第二節 持續推動結構優化升級

  優化提升城市功能結構。推動土地資源合理配置和集約高效利用。推進城市有機更新提質增效,積極推動“三舊”改造、“三園”轉型、“三亂”整治,將生態環境建設作為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抓手,與土地綜合整治、新區開發建設、生態旅游等深度融合,以環境再造提升人居生活品質,吸引高端創新資源,推動城市整體升級。鼓勵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采用“繡花功夫”實施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不搞大拆大建,嚴格審批控制樹木遷移、砍伐數量,注重城市山脈、河流水系、植被等各類自然要素保護,建立高質量城市生態系統。推行低影響開發模式,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加快推進“自然滲透、自然積存、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建設。實施社區設計師制度,提升干凈整潔平安有序城鄉環境。科學利用地下空間,推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預留城市通風廊道,構建有利于污染物擴散的區域空間格局,擴大生態環境容量。

  全面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加快促進優勢特色產業賦能升級,推動汽車、電子、石化等傳統優勢產業綠色化發展。大力發展生物醫藥與健康、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與新能源汽車、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3+5+X”戰略性新興產業新體系。嚴格控制高耗能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制定并實施落后產能淘汰工作方案,綜合運用經濟、環保、行政等手段淘汰落后產能設備。建設循環經濟園區,引導產業園區開展集中供熱、共同治污、企業間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等循環化改造。鼓勵開展重點行業、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整體清潔生產審核模式試點。創建清潔生產企業不少于1000家。嚴格環境準入,強化城市建設、流域開發、能源資源開發和產業園區等領域規劃環評,實施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模式,強化環境污染源頭控制。

  優化能源結構。科學推進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實施煤炭項目減量管理,新建耗煤項目嚴格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加快天然氣推廣使用,完善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構建多元化氣源競爭格局,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積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力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快速發展,推進智能電網產業園建設,到2025年,力爭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100萬千瓦。發展氫能產業,加快氫能基礎設施建設,探索氫能作為化石燃料替代,推進廣州開發區氫燃料電池產業園建設。

  大力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推動中長距離大宗貨物和集裝箱由公路運輸轉向鐵路、水路運輸,大力發展“公轉鐵、公轉水”、鐵水聯運、多式聯運等。優化城市公路貨運站場布局,引導和促進城區貨運物流企業向外圍轉移發展。建設“五主四輔”客運樞紐,加快形成“多站布局、多點到發,客內貨外、互聯互通”客運樞紐格局。

第三節 大力強化綠色科技創新

  加強綠色技術創新。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強化節能減污降耗增效。將綠色低碳循環理念有機融入生產全過程,引導企業開展工業產品生態(綠色)設計,從源頭減少廢物產生和污染排放。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實施環保技術攻關,完善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帶動和引導技術、人才和資本投資等各類創新資源聚集。重點推進危險廢棄物處置、生態土壤修復、地下水污染防治、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及智能環衛裝備制造領域的技術創新。支持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領域揮發性有機物的燃燒法、生物法、冷凝回收等治理技術。示范推廣脫氮除磷深度處理、水生態修復、電鍍和線路板等行業廢水高效處理及回收利用、污泥資源化等技術。

  支持綠色產業發展。促進源頭減量、清潔生產、資源循環、末端治理,推動形成綠色生產方式。打造一批國家級和省級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推動構建節能環保產業鏈。壯大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服務等綠色產業,大力推進技術研發及裝備產業化。污水處理領域重點發展模塊化裝配式污水處理設備、污水提標改造成套設備、膜生物反應器成套裝置等,廢氣治理領域重點發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成套設備、移動式活性炭脫附裝置,土壤修復領域重點發展重金屬剝離集成設備。鼓勵支持市管大型國企進駐治理修復市場,培育具備集成技術與工程經驗的本土化龍頭企業。加快促進固體廢物處理相關產業發展,重點建設七大循環經濟產業園及污泥干化項目,大力推進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業務發展。建立健全能源審計、節能改造技術服務、節能環保產品認證、節能評估等第三方綜合服務體系。引導共享經濟等綠色新業態有序發展。促進綠色產業集聚發展,打造節能環保產業示范基地。

第四節 健全綠色發展體制機制

  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在從化打造溫泉生態經濟總部集聚區。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管理制度。建立生態產品統計和價值核算體系,制定生態產品名錄,開展生態資產實物量統計,建立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核算統計制度,探索制定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規范。推進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化,完善資源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健全生態產品市場交易機制,完善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金融支持體系。探索開展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評估,促進生態調節服務產品有效開發。

  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探索實現森林、濕地、水體、耕地等重要領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等重要區域生態保護補償全覆蓋。探索建立資金補償之外的其他多元綠色利益分享和合作機制。配合廣東省推進跨市河流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持續深化綠色金融體系。深化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大力引進培育綠色金融機構,打造綠色金融總部集聚區。加大力度發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推進綠色金融產品和融資模式創新,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發揮廣州期貨交易所、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平臺功能,搭建粵港澳大灣區環境權益交易與金融服務平臺,推進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提高二級市場活躍度,穩步推進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等碳金融業務創新。探索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外匯試點。

專欄一 推動綠色發展重點工程

  (一)深化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

  推進重點行業、環境高風險領域、生態環境信用評價范圍內的企業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推廣花都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試點經驗。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參與環境風險治理體系建設。發展各類碳金融產品。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推進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提高二級市場活躍度。推廣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綠色金融服務平臺應用,拓展交易市場。鼓勵有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和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

  (二)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推動“三線一單”編制與落地實施,科學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合理編制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建立環境管控“一張圖”。

  (三)優化能源結構

  提高天然氣消費比重,推進黃埔電廠等“氣代煤”項目;全力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快速發展;發展氫能產業。

  

第四章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推動碳排放達峰

  圍繞碳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推進各領域碳減排,推動碳排放達峰,深化低碳發展試點工作,加強碳排放權交易管理,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增強應對和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第一節 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

  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制定達峰行動方案,加強達峰目標過程管理,細化分解達峰工作任務,落實低碳發展路線圖,推動碳排放達峰。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制定實施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筑等重點領域達峰行動方案,明確火力發電、石化等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標,鼓勵大型企業制定達峰行動方案。開展碳中和戰略研究,明確中長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路徑,推進碳中和示范建設。

  推動各領域碳減排工作。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構建低碳能源體系,推動綠色電力發展,按規定關停服役期滿的燃煤機組,大力發展太陽能、天然氣、氫能等低碳能源,實施電能替代工程,完善區域綜合能源管理。推動產業低碳化發展,開展重點行業全流程低碳化改造,促進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進一步推進工業企業“煤改氣”“煤改電”進程。加速交通領域清潔燃料替代,推動長途重載運輸卡車使用清潔能源,加快推進出租車、網約車、泥頭車、港區物流運輸車等電動化或改用氫燃料電池。減少建筑領域碳排放,推行新建建筑能耗指標限額設計制度。

  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深化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和減排潛力分析,推動將溫室氣體管控制度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構建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制度框架,推進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減排。推動中長期碳排放路徑與空氣質量協同關系評估,探索將碳排放評價與排污許可制度和清潔生產審核工作進行銜接,探索推動將碳排放統計納入環境統計,加強與環境統計體系、環境監測系統的對接。探索開展碳監測評估。加大甲烷、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溫室氣體控制力度。探索建立減污降碳協同治理示范項目。

第二節 深化低碳發展試點工作

  深化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完善溫室氣體相關統計和核算工作基礎,探索推動部門間數據互通互聯。推廣近零碳排放區首批示范工程項目經驗,創建一批低碳示范項目、園區,深化碳普惠制試點工作,積極擴展碳普惠涉及領域,開展碳普惠行為模式研究,鼓勵申報碳普惠制核證減排量。推動重點行業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技術發展。推動森林碳匯工程建設。探索開展低碳企業、產品認證和碳足跡評價。探索推動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

  加強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積極參與全國、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繼續做好重點企業碳排放信息核查、配額清繳履約、配額調整等工作,用市場手段推動企業減少碳排放。鼓勵核證減排量項目的開發和申報,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參與自愿減排項目。鼓勵發展碳排放權抵押融資、配額回購等創新型碳金融業務。依托廣州期貨交易所等重大平臺,探索建設碳排放權期貨市場。大力推進氣候投融資發展,構建多樣化和創新性的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體系。

第三節 提升氣候變化適應能力

  加強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在林業、水資源、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及城市、沿海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提升城市能源供應系統、交通運輸體系、建筑設施、自然生態等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優化城市功能分區及空間設計,推廣海綿城市建設模式,提高城市氣候韌性。加強氣候變化系統觀測和基礎研究,提高應對極端天氣和氣候事件能力。加強氣候變化綜合評估和風險管理,完善區域風險應對機制,提升風險應對能力。

  推動城市熱島效應改善工作。推進“中國可持續發展城市降溫項目”試點工作。開展風廊劃定、生態低碳城區、生態基礎設施等城市規劃實踐,推進改善城市下墊面與表面熱性能及應用節能舉措等技術研究。推進城市降溫示范項目實施,開展中新廣州知識城綠色生態低碳新區建設,探索中高強度開發新區規劃設計中的城市降溫舉措,探索舊城降溫降濕技術。

專欄二 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程

  (一)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制定實施廣州市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分領域分行業推動碳達峰工作,制定實施各重點領域碳減排工作方案。

  (二)低碳能源體系建設

  推動綠色電力發展,大力發展太陽能、天然氣、氫能等低碳能源。

  (三)低碳項目園區創建

  推廣近零碳排放區首批示范工程項目經驗,創建一批低碳示范項目、園區。

  (四)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

  推動將溫室氣體管控制度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體系,推動中長期碳排放路徑與空氣質量協同關系評估。對火電、鋼鐵、石化等重點工業行業實施碳排放總量控制工程。

  (五)推動森林碳匯工程建設

  實施森林碳匯重點生態工程,精準提升森林質量,著力增加森林碳匯。

  

第五章 協同防控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
持續提升環境空氣質量

  以持續提升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協同防控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為重點,以移動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重點污染點源治理為主要著力點,推進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精細化管理,有效遏制臭氧濃度增長趨勢,讓藍天白云成為常態,建設空氣常新美麗廣州。

第一節 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科學決策能力

  深化大氣污染特征基礎研究。開展臭氧、氮氧化物和細顆粒物轉化機理、協同控制等研究,加強臭氧區域傳輸通道和敏感區識別,深化關鍵前體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來源解析,推進源排放清單動態更新,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組分清單編制,探索建立污染源地圖。科學制定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減排動態調控方案,完善減排清單,加強分時分區分類精細化協同管控。研究開展新一輪廣州市環境空氣功能區區劃評估和修編工作。

  強化污染天氣應對機制。繼續做好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工作,不斷完善污染天氣應對指引和重污染應急預案。探索對減排措施效果進行量化評估,制定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對重點行業應急減排實施績效分級管控。強化市區兩級跨部門、跨區域會商聯動機制,優化污染天氣預判和應對,深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

  加強大氣污染信息收集與應用。推進廣州市大氣環境預警防控網絡建設,形成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相適應的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技術支撐體系。完善各種大氣污染源排放在線監控。完善大氣環境垂直監測點位布設,加強邊界層垂直結構監測。探索臭氧關鍵前體物全面走航監測。探索利用船舶進行走航監測。推廣白云區“一鎮街一空氣質量監測站”的加密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模式。

第二節 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加強車油路聯合防控。加快低排放標準機動車更新淘汰。加大老舊柴油貨車淘汰力度。加快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持續推進巡游出租車、物流配送車、泥頭車電動化,推進完善公交車電動化,同步推進充換電設施建設,推廣氫燃料電池物流車和泥頭車。加強機動車聯合監管執法,強化營運柴油車尾氣排放污染整治,加大路檢路查力度。繼續開展對生產、銷售和進口環節新車環保達標情況的監督檢查。持續加強成品油質量和油品儲運銷監管,加強部門聯動,合力打擊涉油品違法行為。整治交通擁堵黑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優化客貨運站場布局,引導和促進城區貨運物流企業向外圍轉移發展,疏解市中心交通壓力。

  加強港口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治理。推進港口用能清潔化,強化新能源設施在港口行業的規劃布局,構建多元能源應用體系。繼續推進老舊港口作業機械和車輛淘汰更新,促進新增或更新的港作車輛全部使用純電動或其他清潔能源。按排放標準對港區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分類管理。鼓勵靠港船舶優先使用岸電,進一步提高岸電使用率。嚴格落實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要求,定期開展船用柴油含硫量專項執法檢查。推進老舊落后船舶淘汰工作。推進珠江游純電動游船型項目實施。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管控。嚴格落實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管控措施。加快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加強在用機械管理。定期開展施工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檢查。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油品質量檢測。加強對新生產銷售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檢查。開展工程機械違法上路專項整治。

第三節 深化工業源綜合治理

  提高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精細化管理水平。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分級管控,及時更新重點監管企業清單,鞏固重點企業“一企一方案”治理成效,推進企業依方案落實治理措施。開展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汽車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電子制造行業、醫藥制造業等重點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推進行業精細化治理。鼓勵重點工業園區建設集中噴涂中心(共性工廠)。

  推動生產全過程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注重源頭控制,推進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生產和替代。推動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工藝淘汰,并嚴禁新、改、擴建企業使用該類型治理工藝。繼續加大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推廣力度并深化管控工作。加強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儲罐綜合整治。對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企業的生產運行臺賬記錄收集整理工作展開執法監管。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加快建設重點監管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控系統,對其他有組織排放口實施定期監測。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異常點進行走航排查監控。推動揮發性有機物組分監測。探索建設工業集中區揮發性有機物監控網絡。

  加強儲油庫、加油站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治理。鞏固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成效,實現在線監控全覆蓋,推進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改造。加強加油站、儲油庫揮發性有機物走航監測。依法依規科學合理優化調整油庫布局。

  深化工業鍋爐和爐窯排放治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強現有燃煤機組(鍋爐)煤炭使用量的監控,鞏固“超潔凈排放”成果。推動開展天然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加強生物質鍋爐監管。嚴格實施工業爐窯分級管控,全面推動工業爐窯的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廢氣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全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繼續擴大集中供熱范圍,推進熱電聯產重點工程。探索火電廠大氣汞、鉛排放控制研究和清單編制。

第四節 推進其他面源防控

  持續做好揚塵治理工作。保持工地揚塵污染控制高壓態勢,運用視頻實時監控、無人機飛行巡查、揚塵在線監測自動預警等先進技術,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形成監管合力,加大通報、約談、處罰、曝光力度,持續推動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六個100%”要求。推進規模以上施工工地視頻監控和揚塵在線監測設備建設。強化道路灑水保潔,實現渣土運輸車輛全封閉運輸,工業企業堆場實施規范化封閉管理。

  持續推進餐飲油煙高效治理。繼續推廣餐飲企業使用清潔能源。倡導、鼓勵各餐飲企業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開展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加強對餐飲企業巡查執法。推進餐飲油煙在線監控,完善餐飲場所油煙監測信息平臺。推進廣州市高效穩定餐飲油煙凈化系統系列標準發布實施。推廣越秀區餐飲場所準入管理機制工作經驗。

  全面禁止露天焚燒。大力打擊城市建成區露天焚燒垃圾及其他廢棄物等違法行為。強化行政村和村組禁燒聯防聯控責任,鼓勵有條件地區使用無人機等科技手段進行監控。持續加大秸稈、落葉等禁燒力度。加強露天燒烤管控。

  強化煙花爆竹監管。按照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規定,落實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要求,重點做好節假日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專欄三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

  (一)機動車尾氣排放控制工程

  推進完善公交車電動化,推進巡游出租車純電動化更新;加快低排放標準機動車更新淘汰;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做好充換電設施建設;開展油品質量專項檢查;優化客貨運站場布局,疏解市中心交通壓力。

  (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工程

  加快建設重點監管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控系統;建立常態化工作計劃,對排放異常點進行揮發性有機物走航排查監控;研究制定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整治方案。

 

第六章 全面推進“三水統籌” 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

  以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三水統籌”、“陸海統籌”、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兩手發力,構建生態優美、韌性安全的河湖體系,打造世界級精品珠江和江河安瀾、秀水長清的廣東萬里碧道廣州樣板,建設綠水長流美麗廣州。

第一節 全力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持續優化供水格局。推進珠三角水資源配置工程、北江引水工程,加快鄉鎮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優化整合,推進城鄉統籌供水。強化不同片區供水管網互聯互通、互為備用與應急調度能力,推進應急備用水源工程建設,強化應急供水保障。

  持續推進飲用水水源地“劃、立、治”。開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完善水源保護區定界和標志牌建設工作,強化保護區監管巡查,開展水源地環境問題巡查整治工作。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修復,持續推進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安全保障。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評估,構建完善水質自動預警監控網,在有條件的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推動生物毒性實時監控系統建設。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建立健全部門間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完善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應急預案,加強周邊高風險區域應急防護工程設施建設,強化應急監測,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強化重要湖庫水源水質保護。加強流溪河水庫、黃龍帶水庫、聯安水庫、白洞水庫、九灣潭水庫、芙蓉嶂水庫等優良水庫、重點水庫、備用水源水庫的水質保護,推進入庫河流水環境綜合整治。繼續推進湖庫富營養化、藍藻水華治理,探索開展湖庫型水源地富營養化污染控制研究和受污染重要湖庫氮磷減排研究。

第二節 深化水環境綜合治理

  加強水環境空間管控。科學整合水功能區劃和水環境功能區劃,強化考核斷面、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管理,對未達標水體制定限期達標規劃方案。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繼續推進落實“查、測、溯、治”四項重點任務,強化入河排污口規范化管理。統籌考核斷面、功能區劃、匯水范圍、流域和行政邊界、污染產排匯關系等,完善水環境空間管控體系。

  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推行建管一體化、廠網一體化、城鄉一體化模式,統籌各片區污水收集處理負荷,推進有條件的污水廠間實行互聯互通、優化水量調度。強化城鎮污水廠氨氮、生化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進水濃度的監控,對進水濃度偏低的城鎮污水廠管網系統實施整改。推動開展污水廠總氮排放提標改造試點。加強醫療機構醫療污水規范化管理,做好醫療污水檢測消毒,嚴格執行相關排放標準,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完善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等薄弱地區的配套管網建設,強化“洗樓、洗管、洗井、洗河”,有序推進管網隱患修復和錯混接整改,有效控制溢流污染。以合流渠箱為重點,實施雨污分流改造,以流域為體系、片區為單元,全面攻堅排水單元達標。

  強化農業農村污染防控。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建立“畜—沼—種”三結合的循環經濟模式,打造經濟高效、循環利用的綠色養殖基地。加快水產養殖池塘升級改造,推廣應用節能減排、節地節水、循環利用等環境友好型養殖模式。實施化肥農藥減量行動,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推廣水肥一體化施肥技術和設施。強化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保障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提高污水收集處理效能。

  深化工業污染防治。嚴格控制工業建設項目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推進廢水分質分類處理,加強第一類污染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水污染物污染控制,嚴格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推動工業企業“退城入園”,推進園區廢水集中收集處理。鞏固“散亂污”場所和“十小”企業清理成果,加強常態化治理。

  推進重點流域水體污染治理。壓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責任,以鴉崗、大墩等斷面為重點,推進水質達標攻堅。深入推進重污染河流系統治污,實施“一河一策”,加強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中心城區和郊區農村協同治理。推進重污染水體污染源解析研究,研究建立流域污染源—水質對應關系,支撐水環境管理綜合決策。落實河湖長制度常態化管理,鞏固提升城鄉黑臭水體(含小微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實現長制久清。加強重點考核斷面周邊一級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力爭消除重點考核斷面周邊一級支流劣Ⅴ類水體。

第三節 加強水生態保護與修復

  開展水生態系統監測與調查。開展主要飲用水水源地、主要河道、典型污染水體、入海河口等水體的水生態摸底調查。對重要江河湖庫開展水生態環境評價。對海珠濕地、南沙濕地等重要濕地,開展生物多樣性、物種均勻度、外來入侵物種等調查。加強水生態環境監測,選取海珠濕地等開展水生態生物完整性指數評價試點研究。

  深入推進美麗河湖創建。以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濱水生態環境建設為核心,聚焦珠江、流溪河、增江和近岸海域沿岸,構建流溪河涵養區、三角洲河網區、東江干支流區、濱海濕地區四大美麗河湖新格局。以南沙濕地、海珠濕地、白云濕地為重點,進一步完善濕地公園建設,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與修復。以流溪河、增江為重點建設生物多樣性雙廊帶,保護當地魚類物種和水鳥棲息地。高質量推進碧道建設,構建溪—涌—河—江—海多層次,北部山水、中部現代、南部水鄉三片區多節點的廣州特色千里碧道格局,結合碧道建設拓展生態緩沖帶建設,逐步恢復和擴大廣州本地特色物種的分布范圍和種群規模。到2025年,全市建成碧道1506公里,基本建成貫通全市的碧道骨干體系。加強河道生態修復,推進流溪河等河道水生態修復工程,推進中心城區河涌生態整治,重建河涌生態系統,逐步恢復水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專欄四 四大河湖新格局

  依托山、水、城、田、海的空間格局,遵循江、河、湖、庫水系本底特征,構建流溪河涵養區、三角洲河網區、東江干支流區、濱海濕地區四大美麗河湖新格局。

  ——推進流溪河涵養區三水共涵養。以層巒疊嶂、茂密森林為綠壁,以流溪河水庫、黃龍帶水庫兩大水庫為明鏡,以保護本地特色物種、建設碧道和生態廊道為措施,推進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共涵養,構建山水相融、水清岸綠的流溪河水生態花園。

  ——推進三角洲河網區湖城相擁。建設都市碧道,形成中心城區的綠色臂膀;整治中心城區河涌,形成白云湖、海珠湖兩大雨洪調蓄湖的清澈臂膀,構建湖城相擁、水網相通的三角洲南國水鄉。

  ——推進東江干支流區水陸空連通。暢通魚類洄游通道,連通增江干流,形成水上連通;以增江、東江北干流、虎門水道串聯荔湖、增江畫廊等建設碧道,形成陸上連通;開展濕地環境修復,保護水鳥棲息地,形成空中連通,構建白鷺翱翔、魚翔淺底的生態畫卷。

  ——推進濱海濕地區生態保育。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濱海河道岸線,修復和提升南沙濕地、蕉門濕地濱海海岸帶,保護與修復濱海紅樹林濕地等自然空間,建設親水平臺和近自然生態水岸景觀,構建潮灘聽浪、綠樹綴白鷗的美好畫面。

第四節 加強水資源節約利用與保障

  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繼續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定額管理,在取水許可、計劃用水管理、節水評價、節水載體創建等工作中嚴格執行用水定額,推進節水型社會示范區達標建設。深入抓好工業、城鎮、農業節水,全面推進規模以上取水用戶、工業園區、重點工業區塊開展節水改造,推動高耗水行業節水增效,推行水循環梯級利用;加快實施城鎮供水管網改造,推進城鎮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建立精細化管理平臺和漏損控制體系,新建小區全面推廣使用節水型器具;推進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扎實提高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實施灌區高效節水灌溉示范。新建和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優先使用再生水。加強海綿城市規劃建設,促進雨水資源有效利用。“十四五”時期年用水總量控制在48.65億立方米以內。

  強化生態流量保障。推進實施廣州市主要河流基于生態流量保障的水量調度方案,加強河湖生態流量控制斷面監測,保障重要河湖生態流量,探索建立水生態流量保障機制。合理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維持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重點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優化區域水資源調度,推進湖庫建設等水系連通工程。推動污水廠尾水經處理達標后用于河涌生態補水,推進河道增水擴容。

第五節 加強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統籌陸海污染治理。健全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分步開展入海河流自動監測水站建設。全面開展入海排污口“查、測、溯、治”工作。健全源頭管控,探索推進入海總氮排放總量控制。加強漁港污染防治,嚴格管控海水養殖尾水排放。完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加強港口和海運船舶環境監管,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單制度及相關聯合監管機制等。加強海漂垃圾治理,建立打撈和處理工作機制。

  嚴控海洋環境風險。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處置的全過程、多層級風險防范體系,嚴密防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運等環境風險。完善海洋環境風險源排查,劃定風險重點防御區,合理布局優化應急物資儲備,合理劃分應急處置、跟蹤監測等責任分區,深入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海洋環境風險應急管理體制,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強化海岸帶保護修復。推進黃埔大吉沙、番禺七沙水閘南側海堤等生態修復,完善南沙區濱海碧道、生態化海堤等公眾親海景觀與設施建設,提升濱海生態空間品質。加強自然岸線管控,確保自然岸線長度不減少、功能不降低。加強南沙區、番禺區紅樹林生態系統保護,逐步恢復紅樹林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

  加強海洋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嚴控新增圍填海造地,盤活歷史圍填海資源存量。強化岸線開發管控,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加強岸線節約利用和精細化管理,嚴格環境準入與退出。健全涉海空間資源利用制度,構建陸海統籌的海洋開發格局。

專欄五 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

  (一)污染減排治理工程

  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實施海珠西部凈水廠等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石灘鎮三江沙莊等片區管網工程、玉棠路方渠等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及支涌清污分流工程、白云區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等。

  (二)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

  開展廣州市地表水水生態及濕地生態環境現狀調查,實施流溪河水生態修復、建成區河涌生態整治等工程。

  (三)水資源優化調度工程

  加強水資源優化配置及再生水利用,實施南沙鳳凰湖建設、北江引水、柯燈山水廠取水口遷移等水資源配置、水系連通工程,以及中心城區利用再生水生態補水工程。

  (四)水質保障支撐項目

  開展流域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完善及相關工作建議、重點區域低溶解氧現象、湖庫型水源地富營養化污染控制、受污染重要湖庫氮磷減排、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業廢水治理先進技術、水環境決策支持系統構建等研究。

  

第七章 推進系統防治 改善土壤和農村環境

  以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安全為目標,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協同推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以鄉村振興為抓手,深入推進農業農村環境治理,建設美麗鄉村,當好全省鄉村振興示范和表率。

第一節 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

  加強污染源頭控制。嚴格涉重金屬行業污染物排放,深入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排查整治,動態完善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防范工礦企業用地新增土壤污染,推動實施綠色化改造,嚴格建設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在排污許可證中明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強化重點監管單位監督管理,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動態調整廣州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制定重點行業企業規范化監督管理工作指南,指導企業規范防治措施落實。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地下水監督性監測。督促重點監管單位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污染隱患排查。持續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生活垃圾填埋處置設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堆場等整治。全面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深入開展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及健康養殖,推動種養結合和糞污綜合利用,全面實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全配套,加快推進水產養殖節水減排。統籌推進農膜秸稈回收利用。強化農業面源污染監管。

第二節 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持續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安全利用。嚴格保護優先保護類農用地,以優先保護類農用地集中區為重點,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確保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根據全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成果,以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為目標,針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優先采用農藝調控類安全利用措施,降低農產品重金屬等超標風險;針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結合當地區域農產品產業優勢,推進種植結構向重金屬低累積或非食用農產品調整。繼續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實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動態管理。

  強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加強廣州市關閉搬遷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分級與再開發利用管理。持續開展地塊調查評估和風險評估。鼓勵列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地塊提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繼續嚴格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的管理,確保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后續規劃使用要求。加強部門聯動監管,實現污染地塊空間信息共享,合理規劃污染地塊用途。針對成片污染地塊分期分批開發、污染地塊周邊土地開發等活動,優化開發時序。開展工業污染地塊“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探索。強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修復項目施工過程信息公開。

  有序實施土壤風險管控與修復。以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發現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以及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建設用地地塊為重點,嚴格落實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加強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監管,推廣綠色修復,強化修復過程的二次污染防控。強化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后期管理,開展廣州市污染地塊修復后再開發安全利用技術評估,完善污染地塊全生命周期管理。

  持續提升土壤環境監管能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技術規范體系,推動廣州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修復方案、土壤樣品監測等地方標準的落地實施。建立污染土壤外運管理制度,強化污染土壤異地處置環境監管要求。結合管理實際需要,動態優化完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布設,規范背景點位、基礎點位和風險點位監測,與普查有效銜接,形成土壤環境質量動態監測網絡。依法將土壤污染修復事中監管等相關工作納入日常執法內容,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鼓勵利用衛星遙感、視頻監控等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防止污染地塊未開展或未完成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即投入開發建設。提升突發環境事件土壤生態環境保護應急處置能力。規范修復行業良性發展,依法對從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風險管控、修復、風險管控效果評估、修復效果評估、后期管理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誠信管理。

專欄六 土壤污染防治重點工程

  ——廣州市土壤修復與資源化利用工程中心:建設廣州市土壤修復與資源化利用工程中心,每年可處理處置30萬立方米污染土壤。

第三節 推進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控

  開展地下水“雙源”生態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探索建立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清單。統籌地表水與地下水協同防治,加快推進地表水環境綜合整治,減少污染河段側滲和垂直補給污染地下水。加強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逐步將地下水內容納入土壤污染調查報告、防治方案及風險管控、修復活動等相關報告、方案中。

第四節 深化農業農村環境治理

  推進美麗鄉村創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升鄉村地區田、林、水、筑、點、路、園七大風貌控制要素的空間品質。推進鄉村綠化美化亮化行動,實施“一路、一園、一林”綠化工程。到2025年,實現市級美麗鄉村全覆蓋。支持從化區建設全國全省鄉村振興示范區。

  深化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治理。補齊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短板。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建立覆蓋城鄉的環保基礎設施體系,健全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推進農村改廁,強化農村污水收集處理。完善農村環境保護機制,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湖長制管理。推進全域實施“五美”專項行動。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

  嚴防養殖種植污染。推進水產養殖尾水治理,健全和完善池塘養殖水排放長效管理機制。強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強化畜禽養殖者主體責任。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推進秸稈、農膜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強農業面源控制,推進農業結構調整,開展農業節肥節藥行動,實現化肥農藥畝均使用量負增長。繼續實施商品有機肥購置補貼和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使用生物農藥等綠色防控產品獎勵政策。到2025年,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第八章 防治噪聲和光污染 營造健康舒適寧靜人居環境

  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舒適聲環境和光環境需要為目標,完善噪聲監管制度,強化噪聲源頭管控,加強各類噪聲及光污染防治,營造健康寧靜舒適的人居環境。

第一節 強化噪聲源頭防控

  完善噪聲監管制度體系。研究制定廣州市噪聲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開展全市聲環境功能區的評估、劃分(調整)工作,加強聲環境質量監測,推進聲環境功能區自動監測網絡建設,加強聲環境功能區管理,推進區域環境噪聲治理。

  加強噪聲源頭防控。修訂完善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強化交通干線對敏感建筑物的噪聲污染防控。加強房地產開發噪聲污染防治,在項目設計、施工、驗收、投入使用環節嚴格落實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標準。

第二節 加強各類噪聲污染防治

  加強交通運輸噪聲防治。推動廣州市城市道路聲屏障建設技術規范編制,強化噪聲污染防治責任主體,優化公路、道路、軌道交通選線,選擇合理的建設方式和敷設方式,有序推動交通隔聲屏障建設。加強部門聯動,有效化解“先有路,后有房”鄰避問題。科學劃定禁鳴區域、路段和時段,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和敏感時段采取限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參數,降低道路交通噪聲。

  強化建筑施工噪聲監管。研究編制廣州市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相關技術指引。加強建筑施工信息公開,建立健全與周邊居民的溝通交流機制。開展行業夜間施工總量控制,優化調配機制,加強夜間施工噪聲專項執法,防止夜間噪聲擾民。

  嚴格工業噪聲污染防治。對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者,嚴格按照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規范其噪聲污染防治,加大監管力度,強化日常執法巡查,嚴肅查處未辦理環評手續、未配套建設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未辦理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驗收手續、噪聲超標等環境違法行為。

  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加強公園等公共場所的娛樂、聚會、體育鍛煉等活動,以及住宅樓裝修活動等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加強居民住宅樓內的電梯、水泵、變壓器等共用設施設備的噪聲監督管控,鼓勵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參與聲環境管理,探索小區居民自治管理噪聲模式。

第三節 加強光污染防治

  強化光污染現狀調查。加強對玻璃幕墻等反射墻體使用區域和材料種類的規范管理。深化戶外廣告和招牌光污染防治,嚴格落實夜景照明和戶外廣告與招牌設置指引、規范要求,鼓勵應用綠色照明技術,發展先進集中或遠程照明控制系統,合理控制城市夜景照明、道路照明亮度和開啟時間。加強光污染危害及預防相關知識的科普宣傳。 


第九章 加強生態保護監管 維護“云山珠水”生態安全格局

  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基本方針,強化系統觀念,統籌山水林田湖海系統治理,加強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完善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第一節 維護生態安全格局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堅持底線思維,建立健全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制度。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管控。明確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監督管理,做好日常巡護和執法監督。確立生態保護紅線優先地位,發揮生態保護紅線對于國土空間開發的底線作用。強化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合理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到2025年,生活、生產與生態空間格局進一步優化,全面構建區域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體系。

  健全自然保護地體系。建立以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廣州市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自然保護區和自然公園整合優化,提升自然保護地生態服務功能。開展自然保護地勘界立標工作。構建自然保護地分類分級管理體系。完善自然保護地管理法規體系、制度體系。到2025年,初步建成具有廣州特色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提升自然生態空間承載力。

  構筑生態空間網絡。依托廣州自然資源本底,保護建設以重要自然資源分布區域為主體、水系與廊道為紐帶、重點生態公園為節點、通山達海的生態空間網絡。加強重要生態片區的保護與建設,推進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等生態保育工作。建設三級生態廊道,結合自然資源要素分布,構建聯通山水、貫串城區、功能復合的生態廊道網絡。加強生態廊道的綜合整治和建設工作,對“三舊”地區、市區重大發展平臺項目應同步建設生態廊道,開展生態修復、生態建設等工作。提升六大生態節點,嚴格保護北部地區農林生態系統,保護中部地區白云山、帽峰山、海珠濕地等生態綠核。

專欄七 生態空間網絡結構

  ——重要生態片區:包括從化北部山地生態片區、花都北部山地生態片區、花都西部農林生態片區、增城北部山地生態片區、帽峰山生態片區、南沙北部農田生態片區和南沙濱海景觀生態片區等。

  ——三級生態廊道:

  區域生態廊道是廊道網絡的主骨架,包括流溪河森林公園—流溪河—珠江西航道—洪奇瀝水道等“三縱五橫”八條廊道。

  組團生態廊道結合河涌水系、道路綠化帶與城市公園設置建設,貫穿城市內部。

  社區生態廊道結合城市與社區綠道、道路綠化帶、街頭綠地等設置建設。

  ——六大生態節點:包括白云山、海珠濕地、白云濕地、大夫山—滴水巖、黃山魯和南沙濕地。

第二節 推進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加強山林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實施受損山體修復,推進白云山還綠于民,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修復,推動綠色礦山創建。加強森林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按照“北部優化、中部提升和南部增量”實施森林資源差異化保護。北部地區推進生態涵養林質量精準提升,中部實施森林圍城進城,南部構建濕地紅樹林和沿海防護林帶。加強林地生態修復,推進造林更新和封育恢復。全面推行林長制,實施國土綠化行動。因地制宜推進林相改造,營造類型多樣、色彩斑斕的林相林貌。推進天然林生態保護修復,加強生態公益林保護和建設。到2025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313.27平方千米,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41.65%,生態公益林面積1766平方千米。

  加強河湖水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加強城市河湖水系保護和空間管控,對北部山水涵養區、中部水廊修復區和南部河網保育區實施差異化水系保護建設。實施重點河段生態修復,恢復河灘地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和利用45個江心島,保護廣州珠江江心島的生態環境。保護南部地區水網與濱海濕地生態系統,推進粵港澳珠江口濕地恢復和防護帶建設。開展海域、海岸帶生態環境修復和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推進虎門大橋(廣州段)北側海灣等整治工程。推進濕地資源本底調查,完成濕地保護總體規劃。逐步完善濕地保護體系、科普宣教體系和監測評估體系。開展南沙區和番禺區紅樹林資源本底調查,推進紅樹林生態修復。

  推進城市生態建設與修復。完善郊野公園、城市公園、社區公園等公園體系建設,基本建成獨具嶺南特色的公園城市。大力推進白云山、越秀山等山體周邊系統整治與生態復綠工程。保護建設海珠濕地等生態綠核,提升“空中云道”,高水平建設廣州花園,增加社區公園和口袋公園。加強立體綠化,保持天橋綠化領先優勢。

  深入推進科學綠化。全面踐行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的城市綠化理念,堅持科學、生態、節儉綠化,加強綠化規劃引領,合理安排綠化用地,加強社會普遍關心的重大綠化項目的科學論證。科學選擇綠化樹種和草種,堅持適地適樹原則,優先選用鄉土樹種。嚴格保護古樹名木及其自然生境,最大限度避讓古樹名木及后續資源、大樹,促進原有綠化樹種與城市基礎設施和諧共存。

第三節 維護生物多樣性

  夯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基礎。開展生態環境本底綜合調查評估、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和長期監測。利用生態系統定位建設、建設動植物棲息地、保護珍稀瀕危植物棲息地、增加生態區多樣性等措施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構建生物通道、生態橋,提升生物多樣性水平和生態系統完整性。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專項規劃,加強多類型生境、物種遷移廊道的保護與恢復,配合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水鳥生態廊道建設。建立健全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管聯動機制和長效機制。打擊區域內跨境走私瀕危物種活動,嚴懲非法捕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行為。

  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實施外來物種管理,健全生物入侵風險管控制度,建立外來物種入侵的監測預警及風險管理機制,完善生物物種資源出入境管理制度。加強基因多樣性保護,采用種子貯存、離體保存等技術實施遷地保護,結合白云山、帽峰山、陳禾洞自然保護區以及石門國家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建設實施就地保護。加強生物技術的環境風險評價、檢測、監測、預警和安全控制。

第四節 建立完善生態保護監管體系

  加強生態質量狀況監測評估。完善生態質量與遙感監測網絡,推進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監測網絡全覆蓋,建設“天空地一體化”監測監管網絡體系。綜合運用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等技術和野外調查、模型模擬等方法,開展生態狀況調查,實施生態環境狀況評估。開展重要生態系統修復工程實施成效評估。

  強化生態保護執法監督。加強自然保護地人類活動遙感監測和實地核查,持續開展“綠盾”等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健全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制定自然保護地內建設項目負面清單。建設自然保護地分類分級管理體制,提升對自然保護地體系的綜合管理能力。依法統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完善執法信息移交、反饋機制。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推進與自然資源、水務、林業等相關部門協同執法。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常態化執法機制,定期開展執法督查。

專欄八 生態保護和建設重點工程

  一)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工程

  推進全市自然保護地的整合工作,編制自然保護地總體規劃。建設自然保護地分類分級管理體制,完善自然保護地體系管理制度。

  (二)生態系統修復工程

  實施山水林田湖海系統生態修復,推進白云山還綠于民工程、海珠濕地品質提升工程與廣州花園建設工程。推進天然林保護與修復,促進生態公益林提質增效;推進沿海防護林建設;推進南沙區虎門大橋(廣州段)北側海岸線整治工程、海鷗島紅樹林修復工程。

  

第十章 強化風險防控 嚴守生態環境底線

  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目標,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底線思維,完善環境風險常態化監管,加強危險廢物、重金屬、危險化學品風險管控,為建設平安廣州提供堅實的環境安全保障。

第一節 強化固體廢物安全利用處置

  建設“無廢城市”。構建綠色循環生產模式,加強產業鏈循環式組合,開展循環化工業園區改造、“無廢園區”建設試點。重點提升粉煤灰、爐渣、冶煉渣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率,深化汽車制造業、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電子產品制造等傳統產業的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鼓勵開展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拓展市政污泥、河道淤泥資源化利用渠道,充分利用水泥制造業等工業窯爐協同處置污泥等固體廢物。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全鏈條提升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建設全國垃圾分類樣板城市。加強塑料污染治理,有序限制、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整治塑料污染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污染行為。優化可回收物利用體系,推行生產企業“逆向回收”等模式,建立健全線上線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資源回收體系。優化可回收物網點和大件垃圾投放拆解點布局,加快建設番禺會江低值可回收物循環經濟產業園。完善7個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建設,推進環衛收運網絡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兩網融合”。推動快遞包裝物回收利用、報廢汽車回收網絡建設。推進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利用體系,完善廢舊地膜回收處理制度,深化花都區、增城區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

  強化固體廢物全過程監管。建立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和管理臺賬。加強醫療廢物和醫療垃圾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全過程的環境污染防治,進一步提升醫療廢物收集處置體系管理水平。加強教育、科研機構和其他企事業單位實驗室危險廢物分類、登記管理。以醫療廢物、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廢酸、廢棄危險化學品、實驗室危險廢物等危險廢物以及污泥、建筑廢棄物等一般固體廢物為重點,持續開展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活動。推動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

  提升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能力。組織開展固體廢物產生和處置情況調查評估,推動固體廢物收集處置能力匹配化。加強工業廢物處置基礎設施建設,完成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二期建設,推進廣州東部工業固廢處置項目、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填埋場三期項目、南沙區工業危廢焚燒處置項目、花都區危廢處置項目建設。鼓勵現有危險廢物處置企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國有企業或骨干企業參與處置設施建設,鼓勵產廢量大的企業自行建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設施。鼓勵在重點區域建立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點,暢通小微企業和非工業源危險廢物收集渠道。推進一般工業固廢處置場建設。生活垃圾處理方式以焚燒為主、生化處理為輔、填埋兜底,大力推進廣州市第四資源熱力電廠二期等重點項目建設。到2025年,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34800噸/日,其中焚燒處理能力達到30000噸/日,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推進南沙區、花都區工業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協同處置醫療廢物,滿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廢物處置需求。

專欄九 固體廢物處理重點工程

  ——資源熱力電廠:福山循環經濟產業園生活垃圾應急綜合處理項目、廣州市第四資源熱力電廠二期(南沙)、廣州市第五資源熱力電廠二期(花都)、廣州市第六資源熱力電廠二期(增城)、廣州市第七資源熱力電廠二期(從化)等項目。

  ——生物質綜合處理廠:花都區生物質綜合處理廠、廣州東部固體資源再生中心(福山循環經濟產業園)生物質綜合處理廠二期工程、南沙區餐廚垃圾處理廠、從化餐廚垃圾及易腐有機廢棄物處理廠。

  ——工業固體廢物處置項目:廣州市一般工業固廢處置場、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二期項目(焚燒、物化、應急設施)、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填埋場三期項目、廣州東部工業固廢處置項目、南沙區工業危廢焚燒處置項目、花都區危廢處置項目。

  ——醫療廢物處置項目:南沙區工業危廢焚燒協同處置項目、花都區工業危廢焚燒協同處置項目。

  ——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廣州市光達環保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環保科技生態園項目、建筑廢棄物資源化處置基地。

  ——污泥及余泥處理:仙村生態資源循環處理中心(一期)、龍歸通溝余泥處理站。

  強化固體廢物環境風險管控。承接省生態環境廳委托實施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行政許可事項,做好落實和銜接工作。持續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全面開展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加大企業清庫存力度,嚴格控制企業庫存量,動態掌握危險廢物產生、貯存信息。推進危險廢物轉移運輸全過程定位跟蹤監控,推動轉移電子聯單和電子運單無縫對接,實現危險廢物產生、運輸和利用處置信息共享,堅決遏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利用和處理處置。提高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運營管理水平,逐步推行“裝樹聯”。全面摸底調查和整治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杜絕超量存儲、揚散、流失、滲漏和管理粗放等問題。依托固體廢物利用處置企業建立固體廢物貯存與應急設施清單。嚴厲打擊洋垃圾走私行為。

第二節 加強重金屬和危險化學品風險管控

  持續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控。推進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重金屬減排,動態更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清單。嚴格涉重金屬企業環境準入管理,對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嚴格控制電鍍行業廢水排放。開展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執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加強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

  加強危險化學品風險管控。優化涉危險化學品企業布局,對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嚴格執行與居民區安全距離等有關規定合理布局。淘汰落后生產儲存設施,推動違規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規范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強化企業全生命周期管理,嚴格常態化監管執法,加強原油和化學物質罐體、生產回收裝置管線日常監管,防止發生泄漏、火災事故。組織危險化學品風險點、危險源排查,建立風險點、危險源數據庫和電子圖,完善分級管控制度,加強廢棄危險化學品監督檢查,嚴格安全處置,確保分類存放和依法依規處理處置。

  開展新污染物監測評估與管控。持續提升二噁英、消耗臭氧層物質監測能力,加強評估監測,提升全氟化物、消耗臭氧層物質以及其他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監測能力,開展典型內分泌干擾素、抗生素、微塑料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調查監測。探索開展新污染物“源頭管控、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控。依托高校、科研機構,探索開展新污染物對相關人群環境暴露評估分析,深化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危害機理、跟蹤溯源等基礎科學研究。

第三節 完善核與輻射監管體系

  強化核技術利用監管。承接省生態環境廳委托實施的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等核與輻射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做好落實和銜接工作。繼續加強對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的申報登記和許可證管理。持續開展放射源專項行動,每年開展一次放射源安全專項檢查行動。開展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推動Ⅲ類以上高風險移動放射源開展在線監控。規范核技術利用項目的輻射安全管理,結合項目審批和日常監管動態更新工作,完善放射源和射線裝置數據庫,保持放射源建檔率100%,放射性廢源、廢物收貯率100%。強化對放射性廢物的全過程監管。

  加強電磁輻射監管。加強對電磁輻射污染的動態管理,分類建立全市電磁輻射污染源動態檔案。優化監督管理,對典型電磁輻射設施開展監督性監測。全面掌握通信基站電磁輻射水平,加強通信基站周圍環境敏感點的電磁輻射水平監測。進一步摸清城市電磁環境質量,對主城區電磁環境進行網格化監測。構建電磁環境信息數據庫,提升電磁環境信息管理水平。

  強化伴生放射性礦輻射環境安全監管。動態更新伴生放射性礦企業名錄,開展分級監管。對納入輻射安全監管的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企業持續開展監督性監測。

第四節 加強環境風險預警防控與應急管理

  加強環境風險預警防控。加強企業環境監測與監管,推進南沙小虎島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平臺數據對接和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完善建設,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工業園區、聚集區開展預警體系建設。加強重要環境風險受體的預警監測,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在線預警監測系統。

  強化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加強環境風險源與應急資源數據庫的應用,指導督促危險化學品企事業單位完成應急預案電子化備案。完善市、區政府及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提高區域應急保障能力。開展環境應急培訓和演練,制定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提高基層單位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創新 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以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為目標,建立健全環境治理的領導責任體系、企業責任體系、全民行動體系、監管體系、市場體系、信用體系、法規政策體系,更好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技術等手段,提升環境基礎治理能力,形成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環境治理體系。

第一節 健全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

  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統籌與協調機制。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機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依托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組織架構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統籌協調職能。優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決策機制,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參與政府綜合決策的能力,形成高位推動、多部門跨區域聯動合力。

  嚴格實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明確黨委、政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全方位落實《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及配套責任清單,不斷完善“1+1+N”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制,推動基層黨委、政府對本轄區生態環境保護負總責。深化生態環境目標評價考核,完善廣州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和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制度,強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制,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考核力度。加強考核結果應用,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強化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嚴格落實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

  完善生態環境財政管理責任制度。優化生態環境領域政府間事權和財權劃分,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健全常態化、穩定的地方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和有效的資金專款專用監管制度。

第二節 健全環境治理法規政策體系

  構建系統嚴格的生態環境法治體系。在立法層面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制度體系,適時推動制定或修改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政策、標準、技術規范。在執法層面實施“三項制度”。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和司法協作,加大協同執法力度。嚴格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提高行政處罰效率,強化刑事責任追究機制,健全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優化執法監管服務,推進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化、規范化。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在普法層面對內完善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對外完善面向社會公眾的環境法治宣傳教育體系。建立立法、執法、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普法機制,推進“送法上門”的普法工作,完善以案釋法工作機制。

  全面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線索篩查、磋商、訴訟等工作;探索“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審判結果執行機制;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環境公益訴訟、環境責任保險等制度銜接機制;加強對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的規范管理,培育高資質、高水平鑒定機構,強化專業支撐,構建技術保障體系;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方落實生態修復責任的監督機制。

  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培育環保公益組織機構、壯大環保志愿者隊伍,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探索建立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先鑒定后付費”機制,優化生態環境公益訴訟鑒定程序。探索檢察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

  強化規劃引領。編制實施大氣、水、土壤、海洋、生態、固廢、農村、應對氣候變化、核與輻射安全、生態環境監測、環境信息化等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專項規劃,形成以綜合規劃為統領、各專項規劃為支撐的規劃體系。推進《廣州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4—2030年)》實施年度評估,并適時開展規劃評估修編。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推進“三線一單”編制成果落地應用,推進評估更新和動態調整工作。編制“十四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方案。建立環境規劃管理信息化平臺。

第三節 健全環境治理企業責任體系

  加強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強化污染源自行監測。完善企業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制度、企業環保專員制度,構建分層級的企業環境管理責任體系。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推行企業環保“領跑者”制度。率先對電器電子、鉛蓄電池、車用動力電池等產品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逐步擴大實施范圍。

  完善排污許可制度。加強排污許可證信息公開。強化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加快推進排污許可與環評融合,推動排污許可與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銜接,推動重點行業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監管執法全閉環管理,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換證或登記延續動態更新。

  持續深化環評制度改革。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加強“三線一單”、區域規劃環評宏觀指導。落實環評審批正面清單,提升環評管理效能。強化對環評文件編制單位、編制人員和專家的監督管理。

第四節 健全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創新市場化環境治理模式。規范市場秩序,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積極培育壯大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測等領域的環保產業。創新市場化環境治理模式,大力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廣“環保管家”“環境醫院”等綜合服務模式。探索在工業園區和重點行業推行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治理的模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治理等方式,深入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深化綠色稅費價格機制。健全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制定分類用電限額標準,對國家明令淘汰和限制類項目及高能耗企業實行差別電價;擴大峰谷電價執行范圍,支持蓄能技術推廣應用。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省大氣和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政策,做到應收盡收。健全污水處理收費機制,探索納入管網運營費、污泥處置費等成本。完善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完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第五節 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

  健全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依法開展生態環境信用評價。健全企業信用強制披露制度。建立生態環境信用分類觸發性評價系統,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完善信用評價修復機制,實現多平臺對接。逐步將第三方生態環境治理機構、檢測機構、服務機構等納入生態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完善跨部門聯合獎懲機制,探索將企業生態環境信用評價結果與執法監管、綠色信貸、評優評先等掛鉤。

第六節 健全環境治理監管體系

  強化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整合應對氣候變化和碳減排、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海洋環境保護、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各類生態環境數據資源,整合市、區兩級生態環境數據,推進和完善生態環境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廣州市環境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和環境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深化“穗智管”城市運行管理中樞的生態環境主題建設。

  優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統一規劃建設涵蓋大氣、水、土壤、噪聲、輻射、生態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在國家、省環境質量監測網絡的基礎上,整合、優化、補充全市生態環境監測點位。加強溫室氣體監測,逐步納入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統籌實施。提升生態環境監測一體化能力,充分利用大數據、區塊鏈、5G、無人機(船)、地理信息系統、智能感知、遙感等新技術手段完善監測體系。大力推進大氣和水環境預警防控網絡建設,構建國內領先、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生態環境預警防控體系,提升廣州市生態環境監測預警防控能力。

  健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體系。健全鄉鎮(街道)網絡化生態環境監管體系,組織構建園區基層環境監管體系。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推廣街道(園區)專職環保員管理經驗,按照網格化管理的方式組織專職環保員完成監管工作任務,規范專職環保員監管工作。應用無人機、走航監測、智能預警等科技手段,提高環境執法精準度。推進移動執法系統建設和應用,探索建立全市生態環境執法無人機隊伍。優化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模式,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監管機制。健全執法責任制,規范生態環境執法行為。

  完善環境安全應急體系。逐步建立環境風險分級分類管理體系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多層次預案體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和公眾宣傳。推進應急救援隊伍、應急專家庫建設。完善突發事件響應機制,健全重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事件等的環境應急響應體系建設。強化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和保障,重點強化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加強環境健康特征污染因子監測監控和快速反應能力建設,提升環境監測機構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范能力。

  強化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支撐。組織開展對大氣臭氧、地表水溶解氧、海洋環境等問題以及新污染物的專項研究,加強與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對接。強化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加強先進適用技術成果轉化推廣和產業化,持續開展細顆粒物來源解析,組織實施臭氧生成機理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強溫室氣體與污染物協同減排相關技術研發、示范與推廣。聚焦粵港澳生態環境保護重大科技需求,推進粵港澳生態環境科學中心建設。實施高水平生態環保科技人才引進計劃,強化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和利用。

專欄十 生態環境監管能力重點工程

  ——綜合監管能力:粵港澳生態環境科學中心、廣州市“穗智管”生態環境主題建設、廣州市網格化生態環境信息平臺、廣州市環境綜合管理項目。

  ——大氣環境監測:廣州市大氣預警防控體系項目、廣州市空氣質量精細化預報預警平臺、廣州市機動車遙感監測/黑煙車抓拍網建設、廣州市機動車排放控制措施研究。

  ——水環境監測:廣州市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網絡建設、廣州市典型工業園區地下水污染研究、廣州市水環境新型污染物監測研究、廣州市環境水體中微塑料分布特征及通量研究、廣州市水生態生物完整性指數評價技術研究。

  ——土壤質量監測:粵港澳大灣區典型土壤類型標本庫建設。

  ——聲環境監測:廣州市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項目。

  ——環境應急:廣州市應急反恐監測能力建設項目。

第七節 健全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

  發揮政府機關作用。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強化能耗、水耗等目標管理,推行綠色辦公,加大綠色采購力度,到2025年,政府采購綠色產品比例達到30%。

  加大對環保社會組織的引導、支持和培育力度。發展壯大生態環境領域志愿服務力量,加大民間志愿服務組織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加強與環保社會組織的宣傳合作,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的環保法律法規培訓,積極支持環保社會組織開展環保宣傳教育、咨詢服務、環境違法監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動,鼓勵建言獻策。

  充分發揮各類社會主體作用。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積極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發揮行業協會、商會橋梁紐帶作用,促進行業環保自律。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信息公開機制。繼續推進環境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加強政務輿情監測、分析研判及防控應對。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

  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暢通信、訪、網、電、微等環保監督渠道,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和跟蹤。大力推行有獎舉報,創新獎勵方式。

第八節 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加強對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組織領導。依托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統籌協調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加強宣傳引導,推進督促落實,到2025年,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更好落實,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全國領先,生態系統安全性穩定性顯著增強,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創新。加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健全資源高效利用制度,推動經濟社會綠色轉型,強化生態系統安全保障,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制機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強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重大問題專項研究。進一步發揮南沙自由貿易區生態環境制度改革創新的示范引領作用,加強對南沙生態環境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和支持,推動南沙打造成為生態文明制度創新高地。


第十二章 增強環保意識 積極踐行綠色生活方式

  落實“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活動,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增強生態環保意識,倡導綠色價值觀,健全生態文明推廣體系,營造良好氛圍,更廣泛地動員全社會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推動形成人人關心、支持、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氛圍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消費模式。

第一節 增強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

  持續加強生態文明教育。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核心任務,在領導干部教育培訓中設置生態環境保護專題,支持各級學校、幼兒園開展生態環境教育,推動高等院校開設生態環境教育專業、課程。推進生態文明教育進家庭、進社區、進工廠、進機關、進農村,引導各類人群進行知識和技能學習。充分調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力量開展生態環境保護課題研究、理論宣講。弘揚生態文化。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師資隊伍建設,加大生態環境保護高層次人才培養力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職業教育發展。

  加強生態環境宣教能力建設。健全生態環境宣教機構和人員隊伍配備,加強宣教裝備設施和傳播技術力量建設。以環境監測站、資源熱力電廠、污水處理廠、危險固體廢物處置企業等為重點,持續推進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以景區、公園、社區、學校、展覽館、圖書館、環保領域龍頭企業等為重點,繼續推進各類環境教育基地建設。

  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動員。充分運用好報、網、端、微融媒體優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結合“穗小環”形象創新開發類型多樣的新媒體宣傳產品,推廣“廣州生態環境”政務兩微平臺專欄品牌。創新《珠江環境報》宣傳方式,豐富新媒體表現手法和內容,暢通信息采編渠道。結合“六五環境日”“生物多樣性日”“世界海洋日”“全國低碳日”等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專項活動。廣泛宣傳報道生態環境保護重大進展和先進典型。

第二節 深入踐行綠色低碳生活

  全面開展綠色生活創建。制定綠色生活創建工作方案,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七個重點領域的創建行動,構建多方聯動、相互促進、相輔相成的推進機制,引導和推動創建對象廣泛參與創建行動,力爭創建數量、創建率全省領先,整體提升創建領域的綠色化水平。

  深入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推廣碳普惠制。推動綠色消費,支持綠色包裝,踐行禁塑令,鼓勵選購綠色、環保、可循環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筷子、紙杯、塑料袋等制品,倡導和推動舊衣物、舊玩具等物品的回收與重復利用。深化糧食節約行動和“光盤行動”,鼓勵理性點餐、不剩飯菜、剩后打包。鼓勵綠色出行,優化“互聯網+出行”交通信息服務平臺,鼓勵公眾優先選擇步行、騎車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勵拼車或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在新、改、擴建道路中,適當增加自行車道,引導市民綠色出行,到2025年,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以上。探索基于濕熱氣候的超低能耗技術路徑,全面提升民用建筑能效水平。

專欄十一 綠色生活創建行動

  (一)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

  推動全市黨政機關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推行綠色辦公,率先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到2025年,全市70%以上處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完成節約型機關創建。

  (二)綠色家庭創建行動

  面向全市城鄉家庭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展示和主題實踐活動,倡導綠色價值理念,普及節能環保知識。到2025年,全市60%以上的家庭達到創建要求,涌現一批綠色家庭優秀典型。

  (三)綠色學校創建行動

  開展生態文明教育,建立健全校園節能、節水、垃圾分類等綠色管理制度,培育綠色校園文化。到2025年,全市70%以上的大中小學完成綠色學校創建。

  (四)綠色社區創建行動

  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設計、建設、管理和服務全過程,以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方式,推進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到2025年,全市60%以上的社區參與創建行動并達到創建要求。

  (五)綠色出行創建行動

  健全以軌道交通為骨干、地面公交為支撐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提升綠色出行比例和綠色出行服務滿意率,創建綠色出行城市。到2025年,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以上。

  (六)綠色商場創建行動

  以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場為創建主體,到2025年,全市40%以上大型商場初步達到創建要求。

  (七)綠色建筑創建行動

  探索基于濕熱氣候的超低能耗技術路徑,全面提升民用建筑能效水平。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快推動智能制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到2025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90%以上。

  

第十三章 實施保障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廣州市各區政府和各市直部門應切實加強對本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及配套責任清單,大力推進規劃實施。

  廣州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牽頭推進相關具體工作,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推動“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依托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建立部門之間、市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研究解決推進本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廣州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協調事宜,推動規劃實施。

第二節 分解落實任務

  廣州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根據本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和要求,牽頭組織制訂具體的規劃實施方案,細化分解各項工作任務,明確落實責任單位和進度要求。

  各責任單位應將相關重點工作、項目列入本單位的年度工作方案(計劃或要點)。

  廣州市各職能部門在編制相關規劃時,應與本規劃做好銜接。其中生態環境各要素各領域在編制專項規劃或行動方案時,應落實本規劃的目標和任務。

  各區在編制本轄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時,應與本規劃做好銜接,落實規劃任務和要求。

第三節 實施重點工程

  以推動建成美麗中國樣本城市為牽引,實施綠色低碳發展、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置、生態保護與建設、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重點工程,推動納入市財政預算重點項目庫,推動規劃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第四節 加強資金保障

  將生態環境保護列為地方公共財政預算的重點,積極爭取國家、省專項資金,加大對環境污染治理、生態系統保護、環境基礎能力建設等重點工作的投入力度,優先落實納入規劃重大項目的建設資金,將本規劃的期中、期末評估費用以及規劃科學調整等費用納入部門年度預算。對資金的來源、申請、使用進行嚴格的審核,對資金的使用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對資金使用效率進行審核與檢查。

第五節 強化實施評估

  加強規劃實施評估。廣州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推動年度分解落實的各項任務和目標落地。

  加強規劃實施監督。暢通監督渠道,發揮行政監察、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以及人大、政協、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推動規劃實施。加強規劃宣傳,增強公眾對規劃的認知、認可和認同,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規劃實施的良好氛圍。

  附件: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圖集


附件

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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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廣州市環境戰略分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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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廣州市生態安全格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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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廣州市環境空氣監測站點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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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廣州市綠色低碳發展重點工程分布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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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廣州市污水處理系統規劃示意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2年7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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