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24〕8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優化空間載體支撐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建設制造強國決策部署,積極落實省委省政府“制造業當家”和市委市政府“堅持產業第一、制造業立市”工作要求,加快我市產業發展載體存量增效、增量提質,釋放制造業發展新空間、激發產業發展新動能、壯大經濟社會發展新活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扎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通過工業用地高效利用、工業廠房體系保障、工業園區提質升檔、產業園區運營企業培優培強等舉措,全面提升產業與空間載體資源適配有效性,打造節約、集聚、高效的空間格局,進一步聚合創新要素、拓展產業鏈條、提高產業集聚水平,推動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為廣州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堅實支撐。
(二)基本原則。
——化零為整,持續提升規模。圍繞“占補平衡、先補后占、化零為整、穩步提升”落實工業用地和工業產業區塊規模要求,穩住存量現狀,加強增量供應,有序整合零散分布的工業用地,支撐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空間需求。
——成片連片,提高用地效能。堅持存量增效和增量提質雙管齊下,優化空間布局、加大連片開發力度,提升空間容量、鼓勵載體復合利用,強化工業用地全過程管理,適配新型工業化發展需求,提高產業用地績效。
——產業集聚,促進集群發展。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調節雙輪驅動,發揮國有企業支撐作用,激發民營資本投資活力,通過拓寬要素供給通道,豐富資源配置模式,進一步推動企業集中、要素集成、產業集群,形成產業集約高效的發展格局。
——特色鮮明,深化產城融合。堅持產業發展與城市發展互促共進,有序引導產業園區專業化、特色化發展,以載體提質促進產業升檔,以產業升檔推動城市升級,實現“生產、生活、生態”有機融合。
(三)主要目標。
到2028年,工業用地供應能力逐步增強,梯次空間載體體系建設成效明顯,每年工業用地供應量不低于10000畝,占年度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30%左右,打造5個左右特色標桿工業園,推動15個左右低效工業園改造提升,推進20個左右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試點,大力推進各類工業廠房建設,持續增強產業鏈協同、創新主體培育、創新要素集聚、四化賦能發展等能力,實現空間載體質量和經濟效益雙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用地供給,突出規劃保障。
1.嚴格工業產業區塊管理。各區納入工業產業區塊的規劃工業用地面積占全區規劃工業用地面積比例原則上不少于80%,單個工業產業區塊內的工業用地面積不少于該區塊總面積的55%。新增工業用地原則上位于工業產業區塊內。優先支持將存量工業企業用地納入工業產業區塊,推動未納入工業產業區塊的優質工業企業逐步納入區塊內。(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科技局)
2.加強工業用地保障。加大工業用地儲備和供應力度,全市每年新增工業用地儲備不少于10000畝,其中市級不少于10%。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計劃設置“先進制造業項目”用地指標保障專項,固定資產投資額5000萬元至5億元的先進制造業項目所需指標由市優先保障,不足部分向省爭取支持;固定資產投資額5億元(含)以上且投資強度不低于400萬元/畝和地均稅收不低于15萬元/畝的先進制造業項目所需指標由省保障。各區增資擴產項目用地規模、指標等需求由所在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分配。工業園區道路等基礎設施所需的用地指標,由市、區統籌予以保障。(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政府)
3.健全多元供應體系。構建完善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供應體系。加快推廣“大項目供地、中項目供樓、小項目租賃廠房”模式,推進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推動“帶項目”“帶方案”出讓,實現拿地即開工。探索推進商業、住宅用地變更為工業用地,試行以工業為主的混合產業用地供應模式。(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4.盤活存量工業用地。聚焦“工改工”,鼓勵采取統一收儲后出讓、引導企業協議轉讓或者股權轉讓、支持企業自有工業用地提高利用效率、加快解決涉地歷史問題等多種方式盤活工業用地。建立工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新增工業用地指標向集中連片存量工業用地盤活成效顯著的區傾斜。鼓勵國有企業加快盤活自有存量工業用地用房,用于建設工業載體。(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資委,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二)加大廠房供給,推動“工業上樓”。
1.推廣高標準廠房。結合廣州市產業導向和政策要求,鼓勵建設符合《廣東省高標準廠房設計規范》要求的高標準廠房,通過彈性租期產權分割、落實容積率計算標準等政策,打造集設計、研發、智能制造、綠色低碳于一體的“工業綜合體”。(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政府)
2.打造專用型廠房。各區結合區位產業發展導向和行業特點,制定專用型廠房項目的建設規模、經濟數據、廠房技術等指標,通過彈性租期產權分割、落實容積率計算標準等政策,支持建設一批專用型廠房。(牽頭單位:各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3.建設產業保障房。支持各區將工業用地以劃撥或者協議出讓方式給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開發區(產業園區)管委會或者具有產業保障房建設職能的機構,通過政策舉措推動建設一批只租不售、用于工業發展的廠房,作為吸引中小微制造業企業入駐的產業保障房,或者用作因為征地拆遷等搬遷需要安排的產業臨遷安置房、周轉房。鼓勵企業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設可租可售的產業保障房。探索開展產業保障房建設運營試點示范工作。(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打造各類園區,形成梯次體系。
1.市區聯動培育特色標桿工業園。圍繞汽車及零部件、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都市消費工業、生物醫藥及醫療器械等主導產業,聚焦先進制造業“一園區一特色”,市區聯動培育若干主體明確、定位清晰、特色鮮明、產業集聚、競爭力強的特色標桿工業園。(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政府)
2.推動低效工業園改造提升。推動低效工業園批量調整規劃,盤活工業載體、拓寬產業空間、提升承載能力。對低效工業園開展入庫培育,提高產業載體適配度,完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工業廠房,增強運營服務功能,推動低效工業園實現高質高效發展。(牽頭單位:各區政府,配合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國資委、財政局)
3.深化村鎮工業集聚區整治提升。以“工改工”為主攻方向,以支持工業企業發展壯大為主要著力點,以點帶面推動若干廣州市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試點,積極對接引入優質運營企業參與改造運營,鼓勵支持成片連片改造,大力推進村鎮工業集聚區更新改造。(牽頭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區政府)
4.探索建設跨區產業聯動共享機制。探索通過園區共建、政策共享、招商共享、收益共享等試點舉措,鼓勵各區創新“中心城區研發孵化+外圍城區生產制造”跨區合作模式,引導先進制造業在市內完成梯度布局,促進優質企業留穗發展。(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統計局,廣州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5.鼓勵社會資本和基金參與產業園區建設。探索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支持金融機構對產業園區市場化運營項目以供應鏈、產業鏈、信用鏈為基礎進行整體授信,提供中長期、大額度的優惠利率貸款。(牽頭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四)引培專業運營企業,提升園區管理水平。
1.大力引育園區運營企業。鼓勵通過對外引進、內部孵化等方式培育具有制造業產業基礎和創新能力、產業鏈整合組織能力、豐富的存量載體資源和產業園區全鏈條建設運營經驗的園區建設運營企業,為園區建設、運營、招商等方面提供高質量服務。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尤其是本地市屬、區屬國企強化園區投資、建設、運營等功能。(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2.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持續推進園區內千兆光網、5G、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園區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水平。支持園區建設主導產業服務平臺,探索園區運營數據共享方式。鼓勵園區開放應用場景,應用新技術新模式,試點建設智慧園區、零碳園區等新形態。(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廣州供電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
3.推動園區運營企業合作發展。支持在穗舉辦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年會、峰會、資源對接會。發揮社會組織橋梁紐帶作用,評選一批優質園區運營企業,瞄準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跨區域、跨行業、跨園區聯合招商。(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市先進制造業強市建設領導小組作用,強化統籌謀劃,形成工作合力,及時協調解決涉及產業載體建設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載體高質量發展。
(二)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構建區域評估和控制指標體系,推進園區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持續優化消防審驗流程,充分利用數據共享等方式優化、精簡審批環節。
(三)加強財政金融支撐。市、區加強對產業載體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資金支持,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力度,鼓勵設立園區發展基金。
(四)加強工業用電保障。探索通過產權確認“化整為零”等路徑,實現供電服務進園區內部,裝表到終端用戶紅線,進一步提高供電可靠性。
(五)構建產業監測體系。健全完善工業用地產業監管和財稅效益評估體系,構建全市工業園區產業大數據平臺,開展產業大數據匯總分析,探索建立工業園區運行監測與調度機制,促進產業項目經濟稅收貢獻與城市資源投入相匹配。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本市之前相關政策文件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4月2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4年4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