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汕路延長線、濱江東路延長線二期、侖頭―生物島隧道工程建設的通告
穗府〔2005〕20號
廣汕路延長線(龍洞―北二環)、濱江東路延長線二期(廣州大橋―華南橋)、侖頭―生物島隧道工程是廣州市重點市政建設項目。廣汕路延長線工程西起天河區華南路龍洞收費站,東至天河區大觀立交運通加油站,全長6??57公里,擬在2005年12月底建成通車;濱江東路延長線工程西起海珠區廣州大橋,東至海珠區華南大橋,全長3公里,擬在2006年6月建成通車;侖頭―生物島隧道工程北起海珠區侖頭,南至海珠區生物島,全長約1??1公里,擬在2007年9月建成通車。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汕路延長線工程建設范圍按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穗規選〔2004〕第211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穗規建證〔2005〕第332號)等文件確定。
濱江東路延長線建設范圍按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穗規選〔2004〕第45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規地證〔2004〕123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穗規建證〔2004〕351號)等文件確定。
侖頭―生物島隧道工程建設范圍按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穗規選〔2004〕第135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規地證〔2004〕第384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穗規建證〔2005〕第223號)等文件確定。
二、以上三項市政重點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分別由市道路擴建工程辦公室和海珠區土地開發中心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以上三項市政重點工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顧全大局,積極支持、配合國家建設,不得阻撓建設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以及征地拆遷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方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處理。
五、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