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州至高明高速公路廣州段工程建設的通告
穗府[2008]16號
省重點建設工程廣州至高明高速公路廣州段起點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化龍鎮復蘇村,途經番禺區化龍鎮、石蓉鎮、南村鎮、東環街、鐘村鎮和佛山市順德區陳村鎮、南海區桂城街,至佛山吳家圍與廣明高速公路佛山段銜接,全長30.8公里,其中番禺區境內長約28公里。該項工程計劃于2010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現就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設范圍按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關規劃許可文件確定。
二、工程在番禺區路段建設用地涉及的征地拆遷安置工作,由番禺區國土管理部門依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三、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省重點工程建設,不得阻礙建設工程的測量、鉆探、施工及征地拆遷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處理。
五、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