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9〕20號
關于公布廣州市第二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有關通知精神,經專家評審和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評定并向社會公示,同意將“何仙姑與掛綠的傳說”等33個項目列入我市第二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現予公布。
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弘揚民族精神,促進科學發展、建設和諧廣州,實現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區、縣級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科學規劃,切實做好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廣州市第二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表略)
主題詞:文化 文物 保護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