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液化天然氣輸氣干線工程廣州段建設的通告
穗府[2006]5號
廣東液化天然氣(LNG)輸氣干線工程是國家引進液化天然氣的試點項目,省“十五”重點工程。加快該項目建設,有利于進一步優化我市能源結構,改善環境質量,使市民早日用上清潔、高效、環保的優質能源。現就該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東液化天然氣輸氣干線工程廣州段建設范圍按照規劃部門核發的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文件確定,建設內容包括高壓管線和站場工程。高壓管線全長約92公里,途經增城市新塘鎮,黃埔區滄聯、夏園、廟頭社區,蘿崗區,番禺區化龍鎮、石蓉鎮、南村鎮、鐘村鎮、石樓鎮、大石鎮、東涌鎮,南沙區黃閣鎮,沿線建設5個站場、8個閥室。上述工程計劃于2006年4月前建成投產。
二、該工程由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具體負責實施。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征地、拆遷及相關手續由建設涉及的各區(縣級市)政府和有關工作部門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省國土資源廳委派該廳征地服務中心作為項目用地拆遷工作的總顧問,全線進行指導服務。
三、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該項目建設,不得阻撓依法測量、勘探、施工及征地拆遷等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或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處理。
五、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