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5]9號
關于公布實施廣州市中心八區分區規劃的通告
《廣州市越秀分區規劃》、《廣州市東山分區規劃》、《廣州市海珠分區規劃》、《廣州市荔灣分區規劃》、《廣州市天河分區規劃》、《廣州市白云分區規劃》、《廣州市黃埔分區規劃》、《廣州市芳村分區規劃》(以下簡稱《中心八區分區規劃》)已經市城市規劃審批領導小組于2005年2月25日審議通過,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第二十五條“城市規劃經批準后,城市人民政府應予以公布”的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 《中心八區分區規劃》屬廣州市中心城區的分區規劃,是指導我市中心八區發展建設的綱要性文件;《中心八區分區規劃》規劃管理單元的控制性規劃導則部分已達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深度,屬于覆蓋我市中心八區發展建設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是控制和指導各分區建設管理和下一層次規劃編制的依據。
二、《中心八區分區規劃》的規劃范圍為廣州市越秀區、東山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和芳村區等8個行政區的范圍,規劃編制分區范圍原則參照行政區范圍確定。
三、原則同意《中心八區分區規劃》所確定的各分區發展定位、發展目標、發展規模、布局結構、功能分區及土地利用規劃、公共設施規劃、綜合交通規劃、市政設施規劃等內容。
四、原則同意廣州市重要地區的規劃管理單元的控制性規劃導則。具體包括:
荔灣區:沙面歷史風貌保護區(AL0133)、西關傳統民居地區(AL0117)
東山區: 新河浦地區(AD0149、AD0150、AD0152、AD0153)、華僑新村及七十二烈士墓周邊地區(AD0104、AD0105)、烈士陵園 (AD0128)、農講所 (AD0126)、省委(AD0152)、廣州軍區(AD0124、AD0161)
越秀區:省政府(AY0112)、市委(AY0114)、市政府及市人大(AY0118)、中山紀念堂(AY0111)、廣州火車站周邊地區 (AY0101)
海珠區:國際會展中心(AH0404、AH0405、AH0406、AH0407、AH0408)、果樹保護區(AH0902、AH0906、AH0908、AH0911、AH0914、AH0802、AH0804、AH0807、AH0701、AH0702、AH0703、AH0704、AH0612、AH0613)、領事館區(AH0304)
天河區:珠江新城中央廣場地區 (ATll01、ATll02、ATll06、ATlll0)、天河體育中心地區(AT0705)
黃埔區:南海神廟地區(AP0904)
白云區:白云山地區 (AB3001、AB3002)、 南湖地區(AB2201)
五、有關規劃成果信息可查詢廣州市城市規劃網站, 網址為www.upo.gov.cn。
六、《中心八區分區規劃》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