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8〕42號
關于廣州醫學院新造校區一期工程建設的通告
廣州醫學院新造校區工程是廣東省和廣州市的重點建設項目,計劃于2010年建成投入使用。廣州醫學院新造校區分期建設,一期用地面積約47.15公頃,包括主體工程用地35.64公頃、拆遷復建安置區用地11.51公頃,涉及番禺區新造鎮秀發村、思賢村、崇德村地界。現就上述工程建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范圍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關規劃許可文件確定。
二、用地涉及的征地拆遷工作由番禺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具體工作由番禺區土地開發中心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建設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顧全大局,積極支持和配合重點工程建設,不得阻撓工程建設的測量、鉆探、征地拆遷和施工工作。
四、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有關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