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1〕3號
批轉市公安局關于加強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管理工作請示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市公安局《關于加強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管理工作的請示》批轉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直接向市公安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日
關于加強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管理工作的請示
市人民政府:
根據中共廣州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市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穗辦〔2000〕19號)精神,結合我市目前管理工作的現狀,經研究,現就加強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請示如下:
一、成立系統管理課題組
在我局成立加強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管理課題組,組織落實流動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網絡系統改造及開發IC卡管理系統等工作。組長由我局副局長林培坤擔任,市社科院院長李權時擔任顧問,副組長由市社科院副院長李江濤、李明華及我局戶政處處長高任擔任,成員由我局戶政處、市社科院及有關部門組成。課題組在2000年11月初組成,并著手組織對系統項目的論證、制定方案和具體實施工作,促使我市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管理由被動控制型管理向主動服務型管理轉變。課題組確定4個課題:一是流動人員和出租屋信息網絡系統的建設。二是IC卡暫住證制作、發放和管理系統(包括建立特種證件制作中心)。三是街區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管理服務中心的管理功能和作用及與公安等有關部門的關系。四是代市政府起草新的IC卡暫住證的管理法規。
二、工作任務
在2000年11月初召開有關專家參加的論證會,研究論證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信息管理網絡建設方案、街區管理服務中心管理暫住人口工作以及新的IC卡暫住證制作發放管理系統。在充分聽取專家和各方面意見后制定工作計劃。從2000年11月開始,用一個月時間完成調查論證工作,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在2000年11月底開展各項具體工作,整個工作的中心是貫徹“政府牽頭,各方參與,統一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建立流動人員和出租屋信息網絡系統。在對我市已建立的流動人員和出租屋信息網絡系統的運行情況進行論證的基礎上,由我局戶政處、科技處等單位負責對我市現行的暫住人口信息電腦管理系統進行改造,將暫住人口信息網絡系統建成一個既有完善的登記功能、高速可靠的網上信息傳遞和高質量的制證信息采集、便捷的信息共享、有指紋加密和比對,有人像信息等功能的網絡,重點解決信息覆蓋率、共享率、使用率以及適應IC卡證件制發的需求。
(二)研制、開發IC卡制作管理系統,以逐步實現對外來暫住人口實行IC卡智能化管理。由我局特種證件制作所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等單位研究、開發與居民身份證IC卡技術相銜接的我市暫住證IC證件(含指紋、相片)制證技術及管理系統,確定制作IC卡證件的工藝,完成機房裝修、設備的購置、安裝、調試及技術人員的培訓等,組織證件的試制,訂購約200萬證卡的原材料,組織批量制證。
(三)研究確定街區服務中心及管理小組具體管理事項。由市社科院牽頭,由我局、市委研究室、綜治辦有關人員參加的對街鎮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管理服務中心及居(村)委管理小組的管理事項進行專題論證。如管理服務中心受各職能部門委托,代辦外來暫住人員登記及核發暫住證,代辦房屋租賃證及治安許可證、出租屋營業執照,代收繳稅費、開展勞務管理、核發計劃生育證明等業務的可行性、管理流程,研究適合各部門需要的軟件平臺,特別是研究新的管理模式如何與目前公安部規定的暫住人口管理工作的銜接問題。
(四)根據有關法規,由我局戶政處、法制處研究起草《廣州市暫住人員IC卡管理規定》(暫定名),明確IC卡的發放范圍、核定IC卡的發放程序以及完善查驗管理機制,充分體現IC卡的使用價值,確立持證人的權益和義務,對違反暫住證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等。
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保證軟件開發和設備購置、機房建設等經費,并盡快選訂和購置專用設備。在全面鋪開發證前,可先選定個別條件較好的街、鎮進行暫住人口登記和IC卡制發的行點。待取得一定的經驗后,在全市全面推廣應用。
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部門執行。
附件
流動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網絡系統改造及開發IC卡管理系統工作日程表
制作和發放IC卡暫住證是一項系統工程,需抓緊作充分論證并組織實施,具體安排如下:
一、建立流動人員和出租屋信息網系統的時間安排
2000年11月20日前,召開由大型數據庫管理系統建設及通信方面專家參加的論證會,確定通信方式、相關設備定型和系統建設的方向,選定為網絡系統提供技術保障的單位。
2000年11月30日前完成對街、鎮出租屋外來暫住人員管理服務中心、公安機關各級暫住人口管理以及IC卡制證整體運行模式的確定。
2000年11月30日前,做好各項投資預算(包括網絡通信,服務中心、各級公安管理部門硬件設備),并向市政府申請經費。
2000年12月28日前完成市公安局戶政處暫住人口信息系統小型機的擴容。
2001年2月28日前試點單位設備安裝到位,完成各有關單位工作場地準備,各級網絡及通信設備調試完畢。
2001年1月底完成信息管理系統升級改造。
2001年2月底前完成市公安局系統與分局、派出所及街、鎮設備聯通。
2001年3月30日前完成制證系統與電腦管理系統聯調工作。
2001年3月底開始對各街、鎮派出所、綜合管理中心等的數據采集點的信息采集試點。
二、研制、開發IC卡制作管理系統時間安排
2000年11月底前,我局定出3000平方米機房用地,編定設備購置費和制證中心機房裝修計劃。
2001年1月至2月定購設備;
2001年1月至3月機房裝修;
2001年1月至3月系統分析和編寫系統軟件;
2001年3月至4月機器安裝、調試;
2001年4月底完成采購證件原材料,并且調試證件制作設備、培訓管理和操作人員。
2001年4月設備安裝后的10天出樣品、試制發行。
廣州市公安局
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