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5〕61號
印發廣州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州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廣州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
一、政府集中采購目錄(94項)。
(一)通用類項目(76項)。
注:序號中帶*號的為2006年新增加的項目(共8項)。會議項目僅在市本級單位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和辦法由市財政局另行通知。
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達到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實行分散采購)。
(一)貨物類:單項(個、件)采購預算金額10萬元以上,或批量采購預算金額30萬元以上的貨物。
(二)工程類:采購預算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及其他各類工程。
(三)服務類:采購預算金額30萬元以上的勞務及服務項目。
三、公開招標的數額標準。
(一)貨物類:采購預算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
(二)工程類:采購預算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各類建設工程項目,必須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采購,并按國家、省、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有關規定進行招標。
(三)服務類:采購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的勞務及服務項目,必須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采購。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采購人采購貨物、服務或工程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的,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應在政府采購活動開始前報市財政局批準,工程類項目應報市政府批準。采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四、政府采購范圍。
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起點金額以上)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必須實行政府采購。
五、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規定的采購方式和程序進行。
(一)集中采購的采購方式和程序。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且在起點金額以上的項目實行集中采購。
1通用類項目,采購人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實施。其中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項目,實行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的,由市財政局選定并統一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實施;除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以外的,由集中采購機構依法確定采購方式。
2部門集中采購類項目按下列規定執行:
(1)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采購人應當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2)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項目,由采購人主管部門依法確定采購方式。
(3)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的項目,采購人應當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4)采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采購方式采購的項目,采購人主管部門可依法自行采購,也可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二)分散采購的采購方式和程序。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并在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實行分散采購。貨物和服務類項目應按下列規定進行采購:
1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項目,由采購人依法確定采購方式。
2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的采購方式。采購人依法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符合規定條件的也可以自行組織招標。采購人自行組織招標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招標能力,有與采購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采購和管理人員;
(3)采購人員經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組織的政府采購培訓。
采購人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必須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招標。
3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采購項目,按本通知第五點中第(二)2點規定辦理。
4采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采購方式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可依法自行采購,也可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六、本文所稱采購代理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和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認定資格的其他采購代理機構。
七、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下調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起點金額及采購限額標準,并報市財政局備案。
八、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發布后,因特殊情況需要修改、補充的,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布。
主題詞:財政 采購△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