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0〕24號
關于全市防空警報試鳴暨羊城天盾—2010人民防空演習的通告
為增強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廣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nèi)進行防空警報試鳴暨羊城天盾—2010人民防空演習。現(xiàn)通告如下:
一、各種防空警報信號試鳴的具體時間為:9月18日11時32分至35分試鳴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時間3分鐘;11時40分至43分試鳴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3分鐘;11時47分至50分試鳴解除警報,連續(xù)鳴響3分鐘。
二、全市固定警報器和機動防空警報車同時發(fā)放防空警報信號,廣州市電視臺34頻道和廣州人民廣播電臺新聞資訊廣播(FM96.2MHz)、金曲音樂廣播(FM102.7MHz)、經(jīng)濟交通廣播(FM106.1MHz)頻道將同步發(fā)放防空警報信號,中國電信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廣東廣州分公司和中國聯(lián)合網(wǎng)絡通信有限公司廣州市分公司將以手機短信形式同步群發(fā)防空警報試鳴信息。
三、在防空警報試鳴期間,除越秀區(qū)、海珠區(qū)、荔灣區(qū)、天河區(qū)、白云區(qū)、番禺區(qū)、從化市局部區(qū)域舉行羊城天盾—2010人民防空演習外,全市生產(chǎn)、生活秩序及社會活動照常進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