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06〕27號
關于全市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
為增強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廣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定于9月16日15時40分至16時40分,在全市(10個區、2個縣級市)范圍內進行防空警報試鳴。特通告如下:
一、各種警報信號試鳴的具體時間為:9月16日15時40分至43分試鳴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三遍,時間3分鐘;15時57分至16時00分試鳴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3分鐘;16時37分至16時40分試鳴解除警報,連續鳴響3分鐘。
二、廣州電視臺34頻道和廣州人民廣播電臺調頻廣播(FM962MHz)、金曲廣播(FM1027MHz)和經濟環保廣播(FM106??1MHz)頻道將同步發放預先、空襲、解除三種防空警報信號,廣州電信局、廣東移動廣州分公司和中國聯通廣州分公司將以小靈通、手機短信息形式同步群發防空警報信息。
三、防空警報試鳴期間,除市和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市、增城市及廣州大學組織部分人防專業隊伍和居民、學生進行“羊城天盾”城市人民防空演習外,全市生產、生活秩序及社會活動照常進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