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防空警報試鳴暨“羊城天盾-2018”城市人民防空演習的通告
穗府〔2018〕13號
為增強市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廣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現就我市防空警報試鳴暨“羊城天盾-2018”城市人民防空演習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報試鳴時間和范圍
2018年9月15日11∶00—11∶20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防空警報試鳴。11∶00—11∶03試鳴預先警報;11∶10—11∶13試鳴空襲警報;11∶17—11∶20試鳴解除警報。
二、防空警報信號規定
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時間為3分鐘;
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為3分鐘;
解除警報:連續鳴放3分鐘。
三、防空警報信號(信息)發放
全市固定警報器、機動防空警報車及部分多媒體多功能防空防災預警報知系統,同時發放防空警報信號;廣州市廣播電視臺34頻道和新聞資訊廣播(FM96.2MHz)、金曲音樂廣播(FM102.7MHz)、經濟交通廣播(FM106.1MHz)頻道、公交車移動電視、廣州地鐵電視將同步發放防空警報信號;市有關部門、中國電信廣州分公司、中國移動廣州分公司、中國聯通廣州分公司及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廣州市甚高頻智能防災應急預警系統,將以手機短信息、微信、微博等方式,適時發布防空警報試鳴信息。
四、其他事項
防空警報試鳴前,全市中學組織開展人防宣傳教育和疏散掩蔽演練,在校園內播放防空警報信號。
防空警報試鳴期間,除在部分社區、機關、企業、學校及地鐵二十一號線增城廣場站開展疏散掩蔽等內容的實兵演練外,全市生產、生活秩序及社會活動照常進行。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