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3〕31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轉變我市體育發展方式的意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市委十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大力實施《廣州市體育發展“十二五”規劃》,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轉變我省體育發展方式的意見》(粵府〔2012〕58號)和《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決定》(穗字〔2012〕10號),現就加快轉變我市體育發展方式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轉變體育發展方式的重要意義
體育事業關系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視體育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全市體育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和輝煌成就,尤其是近年來緊緊抓住舉辦第16屆亞運會、廣州2010年亞殘運會的有利契機,大力推進群眾體育、競技體育、體育產業科學發展,“全國一流、國際矚目的體育強市”建設目標基本實現。但與此同時,我市體育發展仍存在著基本公共體育服務與市民期待有一定差距,競技體育與時代發展要求不夠協調,體育產業與我市經濟地位不夠匹配等問題。解決我市體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全省加快轉變體育發展方式的意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體育新型城市化發展的要求,進一步轉變發展觀念,深化改革,開拓創新。
二、加快轉變我市體育發展方式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加快轉變體育發展方式,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為宗旨,以建設“國際體育名城”為目標,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和推動廣州新型城市化發展的核心任務,轉變觀念,先行先試,為民惠民,推動體育發展理念從“重金牌”向增強人民體質、提高競技水平協調發展轉變,體育發展動力從拼投入、拼規模向拼科技、拼規律轉變,體育發展格局從突出競技體育向以群眾體育為基礎、競技體育為帶動轉變,體育發展主體從政府管辦向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吸引社會多方參與轉變。
加快轉變我市體育發展方式,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民生幸福是體育發展的最高追求,要把增強人民身體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體育工作的根本目標。堅持體育工作以人的幸福為根本,更好地服務民生,做到體育發展為了人民,體育發展依靠人民,體育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推進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全民健身事業均衡發展,努力實現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
——協調發展。促進群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協調發展,體育事業與體育產業協調發展,城鄉、區域體育協調發展,奧運項目與非奧運項目協調發展,現代新興體育項目與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協調發展。妥善處理好當前與長遠、需要與可能、重點與一般等重大關系。
——改革創新。適應新型城市化發展需要,以敢為人先的精神,改革傳統的體育發展模式和管理體制,建立具有后亞運時代特征、嶺南特色的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努力實現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科技創新,增強體育社會組織的活力,提高體育社會化水平。
三、加快轉變我市體育發展方式的總體目標
到2016年,市民體質優良,競技成績突出,體育文化濃郁,體育英才薈萃,體育交流頻繁,體育管理服務專業化、社會化程度明顯提高,積極探索群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協調發展、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共同繁榮的體育新型城市化新道路,爭做全省體育科學發展的排頭兵,努力建設國際體育名城。
——群眾體育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健身設施、活動、組織、服務網絡不斷優化,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發展較快;市民體育健身意識普遍增強,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口保持50%以上;市民多元化健身需求逐步滿足,城鄉居民體質達標率保持95%以上。群眾體育各項指標位居全國同類城市前列。
——競技體育綜合競爭力進一步增強。力爭廣州運動員參加2016年奧運會整體實力有所提升,參加2015年城運會成績位居全國同類城市前列,參加2015年省運會團體總分第一;體教結合工作大力推進,后備人才質量數量明顯提升;賽事資源有效整合,賽事品牌不斷優化;職業體育發展態勢良好,帶動競技體育向更高層次發展。
——體育產業綜合效益進一步擴大。形成以體育競賽表演業為龍頭,以健身休閑業、體育用品業、場館服務業和體育彩票業為支柱,體育培訓、體育中介、體育無形資產等多業并舉,特色鮮明、結構合理、規范發展的體育產業體系。力爭2016年全市體育產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2.5%左右,體育產業綜合實力位居全國大城市前列。
——體育服務保障基礎進一步牢固。構建以人為本、管理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人才充裕、經費充足的廣州公共體育服務保障體系。體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成熟規范,體育隊伍人才結構明顯優化,體育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體育事業經費投入穩步增長。
四、立足實現普惠,進一步推動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
深入貫徹《廣州市全民健身條例》和《廣州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堅持群眾體育“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協會組織、社會興辦”的原則,以實現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為核心,加大對公共體育資源的統籌力度,推進城鄉、區域全民健身事業均衡發展,將公共體育資源向基層尤其是農村地區傾斜,切實關注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新經濟和新社會組織員工、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體育健身權益,努力提高市民身體素質和生活質量。
科學統籌城鄉全民健身設施規劃建設。加強市、區(縣級市)、街道(鎮)、社區(行政村)四級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建設,老城區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1平方米,其他地區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2.5平方米,全市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2.2平方米,逐步形成“城市10分鐘體育圈”和“農村5公里體育圈”。每個區(縣級市)建有全民健身中心,每個街道建有1個健身小廣場(公園),每個鎮建有1個全民健身廣場,每個社區(行政村)建有1個健身點,優先安排美麗鄉村試點村、名鎮名村創建村全民健身設施建設,逐步形成覆蓋城鄉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推進綠道體育設施建設,打造綠道休閑健身精品線路,建設一批健身步道(綠道)示范工程和全民健身戶外活動基地。完善社區體育設施管理維護長效機制,各級政府對設施管理和維護按現行管理體制予以支持,確保社區體育設施常用常新。
不斷提高公共體育場館開放服務水平。認真組織實施《廣州市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大力推進市、區(縣級市)、街道(鎮)三級公共體育場館優惠和免費開放,逐年增加優惠和免費時段,切實加大優惠力度。在推動場館對外開放的基礎上,結合場館周邊旅游景點設計推出體育場館旅游線路,推出以體育旅游為主線的產品,將場館打造成為國家級乃至世界級競賽表演舞臺。積極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建設廣州市全民健身網站,實現廣州市政府門戶網站與廣州市全民健身網站的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依托“市民卡”開展全市體育惠民服務。
大力推動全民健身組織發展。依托街道(鎮)文化體育、衛生等機構,整合設施等資源,建立健全文化(體育)工作站(中心)、社會體育指導員服務點、國民體質監測點,建好各社區(行政村)晨晚練點,構建基層文化體育衛生綜合性服務格局。推動市、區(縣級市)建立完善體育總會、單項體育協會、行業體育協會等體育社團,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新經濟和新社會組織、社區、學校發展體育俱樂部等群眾性體育組織,壯大以社會體育指導員為主體的體育志愿服務隊伍。全面啟動城鄉全民健身示范點、星級協會評選,通過“以獎代補”優化基層體育組織建設。
著力構建全民健身活動聯動格局。舉辦嶺南優秀傳統體育健身活動,創新活動形式,繁榮具有廣州特色的體育文化。市一級著力培育“愛我珠江親水節”、“綠道行”、“全民健身月”三大主題活動品牌,鼓勵基層開展“一區縣一品牌、一街鎮一特色、一社區村委一亮點”健身活動創建工作。引導單項體協、行業體協舉辦公務員、職工、農民、殘疾人等運動會,鼓勵指導監督檢查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社區、各類新經濟和新社會組織開展工間操、廣播操、趣味運動會等多種形式的體育活動,形成合縱聯橫的全民健身格局,引導人民群眾進行高雅、時尚、休閑的體育運動。
深入開展城鄉全民健身科學指導服務。加強全民健身科學研究,合理布局城鄉國民體質監測站點,國民體質監測結果納入社會統計指標并向社會公布。科學指導健身活動,提高城鄉居民健身服務水平。推進市、區(縣級市)、街道(鎮)三級國民體質監測體系建設,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資源,推行醫療衛生和體質監測“一站式”服務,確保體質監測覆蓋至街鎮,切實把科學健身指導服務送到基層群眾身邊。
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保證在校學生每天1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時間。組織形式多樣的課外體育活動,廣泛深入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充分利用廣州作為國家足球試點城市的契機,大力推廣校園足球,打造“百所足球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將學校青少年體質監測結果納入中小學校評估指標體系。注重發展學生的體育特長,大力開展學校課余訓練。加強體育教師隊伍建設,配齊專(兼)職體育教師,提高學校體育質量,提升課余訓練水平。
五、著眼打造精品,進一步提升廣州競技體育綜合實力
進一步深化對后備人才培養、運動項目制勝、備戰參賽、運動隊管理和訓練等競技體育發展規律的認識,完善符合我市實際和競技體育發展規律的訓練管理體制,促進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多元化、項目發展集約化、賽事舉辦品牌化,運動員文化教育保障人性化,推動競技體育科學發展,提升競技體育綜合實力。
全面轉變青少年體育訓練模式。加強體教結合工作,充分利用學校資源,拓寬業余訓練渠道,完善業余訓練網絡,增加業余訓練人數,夯實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基礎。加強公辦體育運動學校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做到競技訓練與文化教育兩不誤、兩促進;積極探索“市隊校辦、市隊區辦、市隊協會辦”的新模式,鼓勵有條件的中小學校等重要社會資源承辦高水平后備人才運動隊,贏得家長和學生的支持,從根本上突破“選才難”問題;豐富青少年競賽體系,開展各類項目中小學生聯賽,推動體育項目在學校普及推廣,進一步發現和培養體育人才。
集中力量發展重點競技項目。科學調整競技體育項目布局,大力發展國家奧運重點項目和我市優勢項目,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廣州特色和國際競爭力的品牌項目。全面把握城運會、省運會改革機遇,優化訓練項目,健全激勵機制,確保經費、科研、人力等資源向奪金項目、高端項目和重點運動員傾斜。
加快品牌賽事培育和職業體育發展。借助廣州人才、場館、區位、媒體等資源優勢,定期舉辦品牌賽事,建成層次分明、主體多樣的競賽表演市場,提升賽事綜合效益。著力培育“廣州馬拉松”等若干個具有品牌效應的高端國際體育賽事,加快推進“一區(縣級市)一品牌賽事”工作,扶持、協調各區(縣級市)承辦國際、國內體育大賽,鼓勵體育社團、專業公司舉辦體育比賽,形成市區(縣級市)兩級聯動、社會積極參與的辦賽格局。研究出臺政府支持職業體育相關政策,加快推進職業體育發展。積極支持廣州足球、羽毛球、籃球職業俱樂部建設,努力培養一批高水平本土職業選手,辦好職業聯賽廣州主場賽事,保持廣州恒大足球俱樂部亞洲一流水平。認真總結廣州市高爾夫球協會人才培養工作經驗,力爭涌現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廣州籍高爾夫球職業選手。
強化運動員教練員管理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廣州市優秀運動員選材機制,按程序辦理符合標準的優秀運動員選招入隊手續,進入事業編制的優秀運動員由體育部門報人事部門審核批準。落實市體育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廣州市運動員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穗體競〔2012〕48號),切實提高運動員綜合素質。出臺行政規范性文件《廣州市退役運動員安置辦法》,妥善解決運動員后顧之憂。創新教練員管理和激勵機制,修訂完善教練員管理辦法,加強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管理,建立評聘分開、聘期考核、擇優聘任機制,研究制定以業績為導向的獎勵辦法。
六、注重拓展內涵,夯實廣州體育產業發展基礎
深入貫徹《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我市體育產業發展的意見》(穗字〔2010〕16號),充分發揮體育產業作為幸福導向型產業的積極作用,更多依靠市場化、社會化手段繁榮城鄉體育市場,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多樣性的體育消費需求,形成體育公共服務與市場服務相互補充、協調發展的良好局面。
加快體育產業轉型升級。發展體育競賽表演業,推進體育無形資產開發和保護。培育壯大若干個全國知名大型體育用品企業,扶持中小型體育企業發展。推動體育產業與文化、旅游等相關產業的復合經營,延伸產業鏈。積極申報國家體育產業基地,規劃建設若干個體育產業功能區。加快推動馬術、網球、游艇、高爾夫等高端休閑項目發展,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的體育消費需求。
做大做強體育彩票業。落實《廣東省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暫行辦法》,調動區(縣級市)體育彩票銷售積極性。進一步拓展體育彩票銷售市場,創新銷售方法和技術,擴大銷售網點分布,嚴格操作程序,推行標準化銷售服務。加強體育彩票公益性宣傳,加強體育彩票資金監管,確保安全運行,力爭銷售量逐年上升,為體育發展和社會公益提供更多資金支持。
提升公共體育場館服務水平。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深入挖掘場館人文資源,突出服務優先和本體發展,緊貼市民需求調整服務項目,努力提供多元化體育服務產品,拓展服務空間,提升服務質量,防范經營風險。積極探索公共體育場館管理服務機制,實行規范化運作、專業化經營,提升公共體育場館綜合效益。積極開發體育場館無形資產,出售體育場館冠名權。優化體育場館周邊交通、商業配套設施,實現產業互補,增強持續發展能力。
加大體育產業發展保障力度。按照《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我市體育產業發展的意見》(穗字〔2010〕16號)精神,進一步加大對體育產業扶持力度。加強體育市場監管和體育知識產權保護,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建立健全體育產業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推動體育產業統計常態化。
七、深化改革保障,全面推進體育發展方式轉變
強化政府公共體育服務。各區(縣級市)政府要加強規劃建設,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則,加快完善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全市各級政府要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隨著國民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長逐年增加。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確保大部分體育經費用于公益性體育事業;公共體育場館優惠免費開放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主要從體育彩票公益金中予以支持;街道(鎮)文化(體育)工作站(中心)、社會體育指導員服務點和國民體質監測點建設經費,以區(縣級市)為主、市適當補助。要進一步完善支持體育事業發展的金融、土地、價格、規劃等相關政策,切實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著力推進體育管辦分離。加快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從“辦體育”向“管體育”轉變,充分調動各類主體辦體育的積極性。進一步理順體育行政主管部門、項目管理中心、體育總會、協會之間的關系,逐步減少體育公職人員兼職體育社團,做到機構分設、人員分離、財務分開、職責分明。將“辦體育”更多地交由項目管理中心、體育社團、專業公司或中介機構組織實施,促進體育社會化。強化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指導職能,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體育工作督導機制。
加強體育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著力培養具有較高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科學決策能力的體育管理人才,具有良好經濟專業知識背景和市場運作能力的體育產業經營人才,以及具有較高執教水平的優秀教練員人才。加大緊缺人才尤其是體育各類領軍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力度,落實《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人才集聚工程的實施意見》(穗字〔2012〕20號),5年內引進和培養著名教練員、著名國際級裁判員、復合型管理人才、科研人才、體育產品及服務研發人才、體育競賽表演中介人才不少于30名。著力推進繼續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體育人才推動體育科學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人才選拔任用和激勵保障機制,營造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環境。
強化轉變發展方式考核。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按照本意見,制訂本區(縣級市)加快轉變體育發展方式的貫徹意見,對相關約束性指標進行分解,對重要工程項目明確的年度目標責任。動態完善各區(縣級市)體育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對各區(縣級市)體育工作進行分類指導、分區域表彰。市級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區(縣級市)落實轉變體育發展方式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7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3年12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