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3〕12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廣州市第四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經專家評審和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評定并向社會公示,市人民政府批準第四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7項)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2項),現予公布。
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弘揚民族精神和廣州建設世界文化名城具有重要意義。各區、縣級市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指導方針,堅持科學的保護理念,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管理工作。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