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4〕7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專業批發市場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市委、市政府建設國家中心城市,“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率先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的總體要求,以“12338”戰略部署和核心任務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國際商貿中心的實施意見》(穗字〔2012〕11號),依照“市區聯動、屬地管理,試點推進、典型示范,規范提升、整合轉型”的原則,推動我市專業批發市場轉型升級,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廣州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打造國際商貿中心的目標,以專業化、國際化、現代化為導向,采取原地轉型、關閉搬遷、業態轉營和規劃調整等方式,積極整合市場資源、提升服務功能、加強產業對接,實施傳統專業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建設現代展貿交易平臺。
二、工作目標
以規范提升存量市場、禁止中心城區新開辦增量市場為主要任務。2014年,中心城區(包括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各區選擇1個具備轉型升級條件的專業批發市場進行重點突破,再培育創建2—3家省級國際采購中心,加大電子商務應用力度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推動商流物流分離,打造一批內外貿結合的專業市場,提升市場發展層次和服務水平。
到2016年,按照廣州市專業市場轉型升級評價辦法,全市60家市場實現轉型升級,形成空間布局合理、國際化和現代化水平大幅提高的現代批發市場體系。
三、工作任務
(一)積極推進試點市場原地轉型升級。抓好中心城區重點區域試點專業批發市場的轉型升級,提升市場交易、信息化應用、產業聯動、展示與國際化經營功能及物流服務水平,引導向現代展貿交易中心發展。
1.按照市場轉型升級評價標準,對行業影響力大、輻射范圍廣的市場,升級硬件設施,引進現代交易方式,提升服務功能(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經貿委、發展改革委、交委、工商局)。
2.對率先實施升級改造且符合“三舊”改造標圖建庫范圍的批發市場(群)優先納入“三舊”改造項目范疇,優先解決項目用地,對有關的規劃建筑指標給予支持,支持現代展貿市場(群)建設(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三舊”改造辦、規劃局、國土房管局、經貿委)。
3.引導市場推廣應用總代理、總經銷、遠期合約、拍賣制、競買制、電子交易等新型批發交易方式,推動場內經營業戶向公司化發展,提高專業化、組織化水平(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經貿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著力實施專業市場業態轉營。推動符合條件的傳統專業批發市場推廣應用電子商務、現代分銷方式等向購物中心、商業街等業態轉變。
1.以現代分銷方式應用為手段,積極引進知名品牌總經銷、總代理企業,引入跨國公司和外地企業設立常駐采購分銷機構,引導企業進入國際連鎖采購分銷網絡,向國際營銷方式轉變,積極培育內外貿結合專業市場(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外經貿局、經貿委、工商局)。
2.引導市場加強與國際采購機構、跨國企業和相關行業協會的戰略合作,與國際采購商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構建和延伸國際市場營銷網絡,拓展國際市場發展空間(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經貿委、外經貿局、工商局)。
3.完善塑料、漿紙、鋼材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物流配送、金融服務、研發設計等功能,推廣互聯網與物聯網互動結合技術運用,構筑先進交易平臺和服務系統,打造國際一流的商品采購中心(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經貿委、交委、金融辦、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經貿局)。
(三)以規劃調整促進市場轉型升級。選取符合規劃調整條件的市場(群)為試點,推進規劃調整建設,打造彰顯行業特色、發展水平更高、競爭力更強的標志性展貿市場集聚區。
1.按照《廣州市產業物流發展規劃(2010-2020年)》要求,結合“三規合一”的成果,對符合規劃調整條件的專業批發市場(群),制定規劃調整計劃,出臺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國土房管局)。
2.對符合規劃調整條件的批發市場(群),結合“三舊”改造政策,在項目建設用地、相關規劃建筑指標等方面予以支持,支持現代展貿市場建設(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三舊”改造辦、規劃局、國土房管局)。
3.建設市場園區統一的信息中心和交易中心,推進實現網上支付、訂單管理、物流配送、統一結算等全程電子商務服務,提升園區商品交易、展示的功能及效率,擴大輻射影響力(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經貿委、地稅局、國稅局)。
(四)以低端市場搬遷關閉促進轉型升級。以中心城區部分低端批發市場為試點,結合城市建設拆遷、市政路網建設、交通管制和消防安全整改等,對低端市場依法關閉或實施搬遷。
1.梳理出用地不符合規劃要求,特別是處于交通阻塞點的市場,及所有臨建類市場(含市場中的臨時建筑物),提出處理意見,各區、縣級市將市場有關信息予以公布(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市規劃局,配合單位:市工商局、城管執法局、國土房管局、交委)。
2.加強規劃和消防執法管理,對不符合規劃或消防規范要求的市場,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依法關閉清理(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市城管執法局、規劃局、公安消防局依職能分別牽頭負責,配合單位:市工商局、國資委)。
(五)以專業市場園區創新發展示范帶動轉型升級。推進園區“四個統一”建設,推動單體批發市場轉型升級以及市場園區向展貿中心提升改造。
1.推動存量市場園區的整體規劃提升,打造市場園區品牌;改善物流、金融、信息等公共配套設施和服務,建立專業批發市場公共物流服務區。遠期將物流從專業批發市場和市場園區中分離(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規劃局、經貿委、交委)。
2.推動專業批發市場園區成立管委會或負責實體運營的管理公司,建立園區統一的管理服務平臺,形成市場管理中樞和完善的園區化長效管理機制(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工商局)。
(六)以電子商務應用助推轉型升級。提升電子商務特別是電子交易功能,完善倉儲、裝卸、貨運代理、商檢、電子票據、電子交稅等全方位配套服務。
1.按照廣州市《關于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方案(試行)》,推廣應用物流信息技術,推進專業批發市場物流外包倉儲服務區規劃建設,加快市場商流物流分離(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經貿委、交委)。
2.以皮革皮具、茶葉、鞋服等優勢行業的龍頭市場為依托,推動建立集信息發布、價格指導、在線交易、資源統一配置等支撐輔助功能為一體的行業性電子商務平臺(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經貿委、科技和信息化局)。
3.鼓勵專業批發市場利用電子商務開展網上貿易,鼓勵定位合理、運作規范的行業門戶網站發揮集約優勢,建成行業性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整合相關網絡資源(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經貿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七)以規范整治倒逼轉型升級。
1.嚴格落實《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加強對專業批發市場周邊出租屋的管理和整治,全面清理生產、經營、倉儲場所違規住人問題,中心城區的公有住房要發揮帶頭作用,一律不得出租作為專業批發市場的倉庫與經營場所,堅決查處非法“住改商”、“住改倉”等行為,杜絕消防安全隱患(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國土房管局、流動人員出租屋管理辦、公安局、規劃局、城管執法局)。
2.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建設,針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領域的重點市場,落實市場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市場開辦者為“三打”工作及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市場監管機制(牽頭單位:市工商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知識產權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安辦,各區、縣級市政府)。
3.強化專業批發市場的交通整頓,對各專業批發市場附近“五類車”交通違法和機動車非法營運行為聚集地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優化市場周邊環境(牽頭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交委,配合單位:市城管執法局、殘聯,各區、縣級市政府)。加強對市場周邊各類車輛,特別是“五類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牽頭負責),加強對車輛非法營運行為的監管查處力度(市交委牽頭負責)。
(八)以招商對接帶動轉型升級。
1.發揮會展業優勢促進轉型升級。舉辦系列大型招商推介會,吸引國內外知名投資商進駐我市新建的各大展貿中心(園區);發展“網上交易會”,引導市場實現電子招商招展、網上參展參會,拓展海內外市場(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國土房管局、外經貿局,有關區政府)。
2.推動存量傳統市場與新建展貿市場對接。舉辦新建展貿中心(承接方)和中心城區傳統批發市場(遷移方)對接會,引導中心城區內市場分期分批搬遷到廣州國際商品展貿城等批發市場優先發展區發展(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交委、建委、國土房管局、規劃局,有關區政府)。
(九)以商流物流分離推進轉型升級。
1.結合城市交通系統改善工作,加快中心城區貨運站場的調整和清理,進一步優化全市貨運站場布局,在現有貨運站場中選擇若干區位條件好、符合用地規劃的地塊用于建設倉儲物流園區,推動市場商流、物流有序分離(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規劃局、交委、經貿委、國土房管局、公安局交警支隊)。
2.加強展貿市場與物流園區對接。舉辦展貿中心和專業物流園區對接會,對于原地升級改造市場,引導其物流分離到專業物流園區發展,試點建立專業車隊規范物流配送,減少市場物流對城市交通、環境和消防隱患等影響(牽頭單位:市經貿委、交委,配合單位:市國資委、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安消防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市、區分管領導任召集人的市、區(縣級市)兩級專業批發市場轉型升級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區(縣級市)經貿部門,協調統籌推動專業批發市場轉型升級(牽頭單位:市經貿委、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建委、交委、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執法局、財政局、外經貿局、國土房管局、規劃局、國資委、“三舊”改造辦、農業局、林業和園林局、地稅局、國稅局)。
(二)制定全市專業批發市場及汽車貨運場布局規劃。按照廣州市“123”城市發展戰略和功能區規劃要求,編制全市專業批發市場布局規劃(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規劃局、交委、國土房管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支隊、財政局,各區、縣級市政府),編制全市汽車貨運場布局規劃(牽頭單位:市交委,配合單位:市規劃局、經貿委、國土房管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支隊、財政局,各區、縣級市政府),各區、縣級市按照全市規劃布局制定相關細化內容。在中心城區以外交通便利的區域規劃選址2—3個規模大、業態新的展貿市場園區;加強與清遠市的產業協作,探索在清遠規劃選址建設1個專業市場園區(牽頭單位:市規劃局,配合單位:市經貿委、交委、國土房管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支隊、財政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三)提高增量市場的準入門檻。建立由區、縣級市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聯合工作機制,實行“一票否決制”,中心城區嚴禁新建及開辦以現場、現貨、現金交易為主的傳統批發市場,市有關部門將涉及市場開辦等管理事權下放至區、縣級市政府(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規劃局、環保局、公安局、工商局、交委、國土房管局)。
(四)加大市場轉型升級資金扶持。市、區進一步加強政策、資金等支持,連續3年在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發展資金中對轉型升級的重點市場項目予以扶持,充分利用各類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市、區同步配套資金支持市場轉型升級(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地稅局、國稅局,各區、縣級市政府)。
(五)支持市場用地按規劃開發利用。充分利用省、市“三舊”改造政策,以“結構升級、節約集約”為導向,推動現有市場到外圍城區(批發市場優先發展區)異地新建或轉營,促進市場發展用地“二次開發”(牽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國土房管局、“三舊”改造辦)。
(六)加強批發市場及優先發展區的公共配套建設。對重點批發市場及批發市場優先發展區,與項目建設同期開展相配套的路網和軌道交通設施建設,提高項目的交通便利性(牽頭單位:市建委、交委、規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交警支隊,各區、縣級市政府)。
(七)加強檢查評估。市專業批發市場轉型升級聯席會議定期對市場轉型升級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本實施意見中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通報與督辦(牽頭單位:市經貿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建委、交委、工商局、公安局、財政局、國土房管局、規劃局、農業局、科技和信息化局、林業和園林局、地稅局、國稅局)。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1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4年2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