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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 2014-08-04
  • 來源: 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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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14〕25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國發〔2013〕36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推動我市基礎設施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化發展目標,堅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相結合,全面發展和重點突破相結合,深化改革和加強管理相結合,加快關系廣州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和集聚輻射能力。

  (二)主要目標。以強化國家中心城市和綜合性門戶城市功能為總目標,加快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構建“一個都會區、兩個新城區、三個副中心”的城市功能布局,打造花城綠城水城城市品牌,強化區域文化教育中心、金融中心、醫療衛生中心功能,把廣州建設成為低碳經濟、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

  (三)基本原則。堅持“四個強化”:強化規劃引領,發揮規劃的控制和引領作用,有序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有效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和城市功能提升;強化民生優先,加強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設施水平和服務質量,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強化改革創新,深化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堅持政府主導,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措施保障,扎實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優先保障建設用地,加強工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二、城市重點領域建設取得重大突破

  (一)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基本建成。以“雙港雙快”(空港、海港、快速軌道交通、高快速路)為龍頭,通道建設與樞紐建設并重,整體推進綜合交通樞紐體系建設,強化廣州三大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之一的功能和地位,努力將廣州打造成世界級交通樞紐,成為全球交通網絡的重要節點城市。

  完成白云國際機場擴建工程建設,積極推進廣州南沙新區商務機場規劃建設,啟動廣州第二機場、白云國際機場第四跑道前期工作,打造世界級復合型門戶樞紐,到2020年,旅客吞吐能力達到8000萬人次,貨運吞吐量達到250萬噸。

  推進南沙港區三期工程等專業化碼頭泊位,以及廣州港深水航道拓寬工程等港航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優化廣州港口布局,提高港區國際中轉和內河轉關能力,加快建設南沙港鐵路等集疏運體系,打造世界級綜合性樞紐港和國際集裝箱干線港,到2016年,港口貨物吞吐量達到4.8億噸,集裝箱吞吐量達到1700萬標準箱。

  推進南廣鐵路、貴廣鐵路按計劃建成通車,做好廣汕鐵路、廣州樞紐東北貨車外繞線規劃建設工作,打通廣州鐵路樞紐東西通道,完善鐵路樞紐物流體系,強化廣州作為全國四大鐵路主樞紐之一的地位,到2016年,廣州區域內國家鐵路開工建設里程達到130公里。積極推進廣清城際、廣佛環城際等8個城際軌道交通項目建設,強化廣州作為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網主樞紐地位,到2016年,廣州區域內城際軌道交通開工建設里程達到242公里。大力推進城市軌道交通5條續建線路、7條新建線路工程建設,積極推進海珠環島新型有軌電車試驗段項目建設,推動地鐵網與城際網、鐵路網實現無縫銜接,到2017年,城市軌道交通通車里程超過500公里。

  完善綜合交通換乘體系,到2016年,基本建成廣州南站樞紐、廣州東部交通樞紐中心(新塘站)和廣州北部綜合交通樞紐(廣州北站),全面啟動廣州火車站改造工程,有序推進廣州南部綜合交通樞紐(南沙站)和廣州西部交通樞紐(花地生態城)規劃建設。推進區域高快速路網一體化建設,建成覆蓋珠三角、輻射華南地區的“四環十九射七聯絡”一體化高快速路網絡,到2016年,全市高速公路通車里程達到850公里。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調度中心、公共交通站場、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停靠站及城市水上客運碼頭規劃建設。

  進一步發揮廣州中心城市功能,加強與清遠、佛山、中山、肇慶、東莞、惠州等周邊城市交通互聯互通,加快鐵路、城際軌道、地鐵、公路、市政道路、橋梁、港口航道等綜合交通對接,共同加快重大交通項目的規劃建設工作,共同爭取廣汕鐵路、廣中珠澳城際、中南虎城際、廣佛肇城際等項目納入國家(省)規劃、建設計劃,促進廣佛同城、廣佛肇和廣清一體化協同發展。

  (二)國家信息主樞紐地位進一步強化。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打造樞紐型國際化信息港。基本建成國家超級計算中心、新一代寬帶網絡、若干個云計算中心、城市大數據信息資源庫和智能物流骨干網,成為匯聚華南、輻射全國的信息資源中心。到“十二五”期末,實現全市城市和農村平均接入帶寬能力分別達到50兆和20兆以上,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用戶接入帶寬能力達到100兆至1000兆。

  (三)能源供應保障顯著增強。推進現代化智能電網、管道燃氣三年發展計劃、天然氣高壓管網和應急調峰等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黃埔電廠和協鑫電廠熱電聯產、從化鰲頭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分布式能源站、珠江電廠百萬千瓦機組擴建工程等項目建設,構筑優質、高效、清潔、安全的能源保障體系,推動實現能源梯級利用和循環利用。全市能源供應保障和新能源應用水平顯著增強。到2016年,全市新增變電容量1341萬千伏安,線路長度960公里;天然氣消費總量力爭達到50億立方米;新增管道燃氣用戶130萬戶,超過70%的城鎮居民住戶使用上管道燃氣。

  (四)市政道橋、地下管廊系統更加完善。加強主城區關鍵節點城市道路設施建設,推進基礎設施向外圍城鄉區域延伸,完善主干路網,增加及改造進出城通道,增設過江通道,消除主城區交通瓶頸。加快推進“2+3+11”戰略性發展平臺內周邊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全力打造城市發展新載體。強化城市橋梁安全檢測和加固改造,加快推進城市橋梁信息系統建設,嚴格落實橋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城市路橋的運行安全,到2016年,基本完成對全市2014年核定危橋的加固改造,建成市級橋梁信息管理系統。加快推進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建設,新建道路、城市新區和重大發展平臺地下管線應按照綜合管廊模式進行開發建設,到2016年建成總長度超過40公里的綜合管廊示范工程。

  (五)花城綠城水城設施基本建成。圍繞打造以花城、綠城、水城為特點的生態城市,完善森林、綠地、綠道網、濕地、自然保護區、沿海(江)防護林等自然生態系統,到2016年,森林覆蓋率達到42.1%,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1.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6.5平方米,村莊綠化覆蓋率達到30%,生態公益林比例達到60%,建成總長3000公里的綠道以及331公里的生態景觀林帶。

  堅持治水與造湖、建景與人居相結合,推進一批湖泊建設、河涌整治、沙灘泳場等項目,到2016年,全市水面面積達到759平方公里(水面率10.2%)。繼續完善水利防洪減災體系,保護和疏通城市河網水系,提高城區排水能力與城鄉排澇水平。健全城鄉污水處理系統,加強農村污水和工業廢水治理,加快中心城區污水管網建設,到2016年,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3.5%,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60%,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初雨處理能力日處理達到189萬噸,廣州珠江前航道親水節期間水質達到Ⅲ類;廣佛跨界區域16條河涌基本消除劣Ⅴ類。

  完善垃圾分類收集和分流處理系統,提升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水平,到2016年,全市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生活垃圾資源回收率達到40%。

  (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建設廣州博物館新館、廣州美術館、廣州文化館、廣州科學館等一批提升廣州文化形象的國際頂級文化設施,形成一批富有廣州特質的城市文化標識。規劃建設廣州教育城,打造集職業技術教育、培訓、實訓、研發、職業指導、創業孵化于一體的國際一流教育服務聚集區。戰略性謀劃全市醫療衛生設施布局,在黃埔、花都、南沙、增城、從化等區域新建3家至5家三級醫院,進一步優化全市醫療資源配置,同步強化廣州醫療中心地位。加快建設廣州市福山公墓、廣州市第二老人院、廣州市康復實驗學校等一批普惠型民生服務設施,保障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發揮規劃調控引領作用

  (一)樹立規劃先行理念。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依據,結合“123”城市功能片區布局,以環境資源承載力為基礎,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城市環境總體規劃銜接,構建各類規劃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規劃協調機制。強化規劃對空間布局的引導和管控,推進“三規合一”成果運用,積極探索“多規合一”,在全市統一“一張圖”的規劃空間平臺上,統籌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二)科學編制和實施城市基礎設施發展建設規劃。著力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整體性、系統性、科學性。抓緊落實《廣州市(2012-2018年)城市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珠江三角洲地區城際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廣州市水上巴士發展規劃》、《廣州市電網“十二五”發展規劃》、《廣州市管道燃氣2014-2016年發展專項規劃和實施計劃》、《廣州市天然氣(LNG)加氣站發展規劃(2013-2020年)》、《廣州市污水治理總體規劃》、《廣州市環境衛生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廣州市醫療衛生設施布局規劃(2011-2020)》、《廣州市社會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等專項規劃。編制并實施《廣州綜合交通樞紐總體規劃》、《廣州通用航空發展規劃》、《廣州市新一輪(2020年)城市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廣州市新型有軌電車近期建設規劃》、《廣州市城市燃氣發展規劃(2011-2020年)》、《廣州市中心城區排水控制性規劃》等專項規劃。

  (三)強化配套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在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過程中,統籌推進醫療、教育、治安、文化、體育、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強化居民密集區、新建小區等公共服務設施在規劃、建設及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同步推進及監管工作。合理布局和建設專業性物流配送場站等,完善城市公共廁所建設和管理,加強通信地下管網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加大公共消防設施、人防設施以及防災避險場所等設施建設。

  四、狠抓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進度

  (一)加快推進前期工作。

  1.扎實做好前期工作。項目單位要科學制訂前期工作計劃,明確每個關鍵環節的時間節點。將前期工作做深、做細,減少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調整和變更,根據實施條件成熟程度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各項目主管部門負責)

  2.優化審批工作流程。嚴格執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優化審批流程試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號)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廣州市建設工程項目優化審批流程試行方案補充規定的通知》(穗府〔2013〕30號),簡化審批程序,加快審批工作進度,建立高效便捷的“并聯”辦理流程。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審批體制改革有關精神,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縮短審批時限。加快行政審批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完善網上辦事大廳,實施行政審批統一、集中辦理制度。加大政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力度,推動政府部門實施服務質量和服務期限“雙承諾”制度。(市發展改革委、規劃局、國土房管局、建委、政務辦等負責)

  (二)優先保障建設用地。

  1.優先保障用地規模和指標。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規合一”的要求,確保列入計劃的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選址在“三規合一”整合形成的“一張圖”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并優先保障其用地規模和指標,特別是涉及公共交通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的項目。(市國土房管局、發展改革委、規劃局,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

  2.實現城鄉統籌土地管理。貫徹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廣州市城鄉統籌土地管理制度創新試點的實施意見》(穗府辦〔2012〕56號),編制廣州市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立城鄉一體的土地管理新機制,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提高土地資源對基礎設施建設的保障能力。(市國土房管局,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

  (三)全力推進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1.全面落實各區、縣級市政府和項目單位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責任。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機制,落實各區、縣級市政府作為基礎設施項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主體的責任。項目單位要共同承擔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推進責任,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土地房屋征收問題。實行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包干負責模式。新開工的鐵路、城際城市軌道交通、高速公路等基礎設施項目土地房屋征收按屬地原則,由各區、縣級市政府與項目單位協商明確,按照批復概算中的土地房屋征收費用,以總包干或據實結算的形式負責完成全部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補償等工作。(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各項目單位配合)

  2.統一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標準。貫徹落實《關于廣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房屋征收地方性立法工作。對于基礎設施項目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嚴格按照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進行補償。加快制定全市統一的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規范征地補償程序、建立糾紛解決機制。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探索縮小征地范圍,進一步推進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的征地制度改革調研工作。(市國土房管局、建委,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

  3.完善土地房屋征收協調機制。要跟蹤協調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尤其是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土地房屋征收難點問題,明確責任部門和工作時限,督促各區、縣級市政府及時交付建設用地。(市建委、國土房管局負責)

  (四)加強工程管理。

  1.嚴控項目投資造價。注重技術經濟方案論證,加強投資估算、概算、預算、結算審核,合理控制工程造價,優化建設方案,嚴格設計變更程序。完善政府投資管理體制,綜合考慮財力,統籌安排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落實市政府投資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健全項目全流程監管體系,研究制訂政府投資項目估算、概算、預算指標控制體系。(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建委等負責)

  2.強化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項目建設各項制度,規范招標投標工作,全面推行現代工程管理。狠抓建設進度,明確工作目標,倒排時間節點,厘清工作責任,落實責任到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一步規范項目招投標、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等工作,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順利推進,打造廉潔工程。(市發展改革委、監察局,各項目主管部門等負責)

  3.確保工程質量。加強質量管理,推行設計、施工標準化,嚴格工程質量標準,強化工程質量檢測,打造放心工程、優質工程。(市建委、各項目主管部門等負責)

  4.確保工程安全。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規定,確保安全生產(含職業衛生)投入。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衛生”的原則,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全面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職責。(各項目主管部門,市安全監管局,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

  五、推進基礎設施建設體制改革創新

  (一)加大財政性資金投入力度。根據市本級和各區財力情況合理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按照經批準的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安排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預算,安排的財政性資金應按投資建設時序及時足額到位。采取“以地換路”等模式,多方籌集交通基礎設施尤其是軌道交通財政性建設資金。實施《廣州市推進軌道交通沿線土地和物業開發工作方案》、《廣州市城際軌道交通項目紅線外TOD開發工作方案》,加大城市軌道交通沿線站場及土地、物業的綜合開發力度,形成結構合理的“軌道交通+土地物業”開發體系,建立城市城際軌道交通可持續發展的建設資金保障機制;落實《廣州市軌道交通市區共建資金管理辦法》,確保市區(縣級市)共建軌道交通市、區(縣級市)出資的落實。探索建立專業化國有投資公司,重點投向城市基礎設施領域。(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區、縣級市政府等負責)

  (二)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強化與各大金融機構的溝通聯系機制,落實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協議,爭取金融機構的融資服務支持。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有效控制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爭取國家支持廣州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方式投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研究制定重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籌集總體方案,根據資金籌集總體方案合理安排重要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時序。(市發展改革委、金融辦、財政局,各區、縣級市政府,各投融資集團等負責)

  (三)充分發揮基金作用。通過廣州基金和城市基礎設施發展基金,加強與保險、信托、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聯合出資,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吸引各種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市發展改革委、金融辦等負責)

  (四)大力引進社會投資。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資產收購、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購買政府債券、投資基金等不同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實施《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加快發展的意見》(穗府〔2013〕16號)和《廣州市面向民間投資開放總體工作方案》,對交通、能源、城建、社會事業等公共資源領域中具有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項目,全面實行競爭性配置,對面向民間投資開放的公共項目實行融資顧問制度。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境外資本享受與民間資本同等待遇。梳理國有投資建成運營的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對符合條件的經批準后可按市場化方式依法向民營企業等各種所有制企業轉讓經營權。(市發展改革委,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

  (五)積極穩妥推進管理體制改革。創新基礎設施投資項目的運營管理方式,研究制定交通基礎設施領域深化改革創新總體方案,分類推進相關國有企業改革,實行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分開,形成權責明確、制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現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事業單位管理模式,推動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模式轉變。進一步完善供排水、生活垃圾處理等城市公用事業服務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研究建立供水、供氣等行業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研究出臺配套財政扶持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市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城管委、物價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等負責)

  (六)推動基礎設施關聯產業發展。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努力實現通用航空、軌道交通、新型有軌電車、生態環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等重點領域制造、運營、維修、服務的產業化,扶持本地企業做大做強。(市發展改革委、經貿委、國資委、城管委負責)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協調督辦制度。做好《廣州市2014-2016年重要基礎設施項目計劃》各項工作的總體協調和督導落實,定期通報項目建設情況,協調解決實際問題,推進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市“三個重大突破”辦負責)

  (二)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級市政府的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本級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基礎設施建設協調管理工作負總責,抓好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各項工作。(各項目主管部門,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

  (三)明確各方責任。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協調落實項目的前期工作、建設協調等工作;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項目征地拆遷工作,配合推進項目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對項目的工程進度、工程安全、工程質量、重大節點目標和造價控制等。(各項目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各區、縣級市政府負責)

  附件:廣州市2014-2016年重要基礎設施項目計劃匯總表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4日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14年8月1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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