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18〕256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增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新塘鎮南安村地塊)的批復
市國土規劃委:《廣州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委員會關于審批廣州市增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新塘鎮南安村地塊)的請示》(穗國土規劃報〔2018〕917號)收悉。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實施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41號)、《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有關規定,現批復如下:
原則同意《廣州市增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新塘鎮南安村地塊)》,并請你單位嚴格按該方案指導增城區開展建設用地規模置換。
本方案將《廣州市增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新塘鎮范圍內的16.9634公頃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風景名勝設施用地)調整為城鄉建設用地,同時將中新鎮范圍內的16.9634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調整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風景名勝設施用地)。調入地塊位于新塘鎮,面積為16.9634公頃;其現狀為農用地16.3775公頃(其中耕地13.1455公頃),建設用地0.5859公頃,全部為城鄉建設用地且屬于歷史建設用地。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16.9634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全部位于中新鎮;其現狀為農用地15.8566公頃(其中耕地11.4662公頃),未利用地1.1068公頃(具體方案見附件)。
請你單位按照有關要求指導增城區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區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增城區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