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1〕232號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聘任王东等同志为第四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批復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聘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请示》(穗公积金中心〔2021〕59號)收悉。经研究,同意聘任王东副市长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市政府副秘书长邓毛颖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市管)芮进、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学系教授曾燕、广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潘宇、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社保中心主任熊红发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届满。林道平同志不再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扬同志不再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强同志、李仲飞同志、刘宇红同志、孙文慧同志不再担任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