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作出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一系列重大戰略決策,就是要解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在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的一系列問題,其中,解決充分就業問題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解決好這個問題對構建和諧社會,體現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步伐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如何解決這個難題?根據國內外有關研究成果,結合我市中小企業發展與吸收勞動力的有關數據分析表明,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是一條有效途徑。
為了解當前我市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況、趨勢和存在的問題,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擴大就業的影響,本文利用全國第一次經濟普查數據,對廣州市中小企業與勞動就業的關系進行詳細的分析研究,為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和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參考。
一、中小企業發展與勞動力就業現狀
廣州市中小企業在改革開放中,伴隨著我市經濟的快速發展而不斷成長。1993年以來,我市在全國率先出臺了一系列加快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措施,尤其是2003年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以來,我市中小企業無論是在數量、總體經濟規模,還是對全市經濟貢獻上都有較快、較好的發展。
(一)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市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
1.中小企業多數經濟指標占六成以上
2004年經濟普查資料顯示,我市中小企業為80194個,其中中型企業8142個,小型企業72052個,中小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9.81%;中小企業實收資本為3427.90億元,占63.94%;總資產為14093.37億元,占69.82%;凈資產為2537.97億元,占72.55%;固定資產凈值為1388.15億元,占72.38%;營業收入為8494.77億元,占68.21%;實現利潤總額369.65億元,占46.09%;繳納各種稅金262.60億元,占53.64%。由此可見,在大多數經濟指標中,中小企業所占份額已占全部企業的60%以上,是我市經濟發展不可忽視的力量。
2.中小企業行業分布廣泛
2004年經濟普查資料顯示,我市中小企業經營范圍十分廣泛,幾乎涉及所有的競爭性行業和領域,廣泛分布于第二和第三產業的各個行業中。從各行業中小企業數占全部中小企業的比重看,工業、批發業、零售業、商務服務業所占比重均超過10%,居前四位,分別有20349家、20001家、9413家、8922家,各占25.37%、24.91%、11.74%和11.13%。其他各行業中所占比重較高的還有房地產業7644家,占9.53%;建筑業2441家,占3.04%;住宿和餐飲業2427家,占3.02%;交通運輸業2132家,占2.63%。從不同行業門類看,除極個別行業外,中小企業個數均占該行業企業數的99%以上,其中,租賃業、環境管理業、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的企業100%均是中小企業(詳見附表1)。
從中小企業的行業分布可知,我市中小企業較為集中于勞動密集型行業和傳統行業。中小企業在發展之初主要以從事簡單的加工、服務行業為主,如制造業領域的服裝縫紉、手工藝制作、食品加工,流通行業的零售業,運輸行業的長短途運輸以及居民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等。隨著資本原始積累的形成,中小企業涉及面開始拓寬,目前已介入到電子、精密儀器、機械化工、房地產等技術要求較高的行業和資金密集型行業,中小企業在我市國民經濟的絕大多數行業中充當重要角色,是我市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
3.中小企業主要分布在私營企業
2004年經濟普查資料顯示,我市中小企業中,私營企業有51844家,占全部中小企業的64.65%;集體企業8202家,占10.23%;其他有限責任公司4726家,占5.89%;股份合作企業4573家,占5.70%;國有企業3590家,占4.48%;此外,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分別占2.43%和2.73%。從不同所有制企業內部結構看,集體企業均為中小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各有1家為大型企業外,其他均為中小企業;私營企業中除9家為大型企業外,其他均為中小企業;國有企業中96.71%的企業是中小企業;國有獨資企業中96.59%的企業是中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中95.05%的企業是中小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中,中小企業分別占99.39%和98.78%。
4.從區域分布看,第三產業主要集中在市中心區域,第二產業主要分布在周邊地區
2004年經濟普查資料顯示,按新行政區劃劃分,第三產業的中小企業主要集中在越秀、天河、海珠、荔灣等市中心區,分別占全市的29.47%、22.43%、11.87%和10.23%,四區已占全市第三產業中小企業總數的74.00%。第二產業中小企業主要分布在白云、番禺、海珠、增城、花都等區(縣級市),分別占19.47%、17.06%、13.05%、10.19%、9.23%,合計已占全市第二產業中小企業總數的69.00%(詳見表1)。
表1 2004年各區、縣級市中小企業數量及比重情況 單位:個、%
行政區 | 中小企業數 | 中小企業占全市比例 | ||||
其中:第二產業 | 其中:第三產業 | 其中:占第二產業比例 | 其中:占第三產業比例 | |||
總 計 | 80194 | 22516 | 57678 | 100 | 100 | 100 |
荔灣區 | 7299 | 1399 | 5900 | 9.10 | 6.21 | 10.23 |
越秀區 | 17744 | 748 | 16996 | 22.13 | 3.32 | 29.47 |
海珠區 | 9786 | 2938 | 6848 | 12.20 | 13.05 | 11.87 |
天河區 | 14878 | 1942 | 12936 | 18.55 | 8.62 | 22.43 |
白云區 | 10113 | 4384 | 5729 | 12.61 | 19.47 | 9.93 |
黃埔區 | 2532 | 930 | 1602 | 3.16 | 4.13 | 2.78 |
番禺區 | 6681 | 3841 | 2840 | 8.33 | 17.06 | 4.92 |
花都區 | 4623 | 2079 | 2544 | 5.76 | 9.23 | 4.41 |
南沙區 | 730 | 403 | 327 | 0.91 | 1.79 | 0.57 |
蘿崗區 | 1523 | 903 | 620 | 1.90 | 4.01 | 1.07 |
增城市 | 3125 | 2295 | 830 | 3.90 | 10.19 | 1.44 |
從化市 | 1160 | 654 | 506 | 1.45 | 2.90 | 0.88 |
(二)中小企業勞動力就業狀況
1.中小企業吸收了大量的勞動力就業
2004年經濟普查資料顯示,我市中小企業就業人數為273.17萬人,占總就業人數的86.95%;其中中型企業就業人數為94.88萬人,小型企業就業人數為178.29萬人,分別占總就業人數的30.20%、56.75%;平均每家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人員34人,其中,中型企業117人,小型企業25人。從不同行業看,平均每家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人員有較大差異,吸納人數較多的行業主要有:建筑業115人,工業77人,住宿業70人、餐飲業48人,交通運輸業42人;吸納人數較少的行業主要有倉儲業23人,房地產業20人,其他服務業19人,租賃業16人,商務服務業15人,軟件業14人,居民服務業11人,批發和零售業均為9人。
從不同行業不同規模就業人數比重來看,除了租賃業、環境管理業、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業、其他服務業全部在中小企業就業外,還有一些行業,中小企業就業人數超過九成,如房地產業,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99.37%;軟件業占95.40%,商務服務業占93.06%,工業占91.27%(見附表2)。
2.中小企業吸納了大量較低文化程度的人員就業
首先從較低文化程度的就業人數看,2004年末,初中及以下學歷人數為145.39萬人,其中,中小企業為131.25萬人,占90.27%;初級工及以下人數為290.63萬人,其中,中小企業為255.92萬人,占88.06%;初級以下技術職稱人數為278.88萬人,其中,中小企業為243.78萬人,占87.41%。可見,中小企業吸納大量較低文化程度的人員就業(詳見表2)。
表2 2004年我市企業就業人數按學歷等分組情況 單位:人
就業人數 | ||||
大型企業 | 中型企業 | 小型企業 | ||
總計 | 314.20 | 41.03 | 94.88 | 178.29 |
按學歷分: | ||||
本科及以上 | 21.28 | 3.63 | 5.73 | 11.92 |
專科 | 38.22 | 5.68 | 10.01 | 22.53 |
高中及中專 | 109.31 | 17.58 | 32.86 | 58.87 |
初中及以下 | 145.39 | 14.14 | 46.28 | 84.97 |
按技術職稱分: | ||||
中級及以上 | 14.54 | 2.21 | 3.98 | 8.35 |
初級 | 20.78 | 3.72 | 6.14 | 10.92 |
初級以下 | 278.88 | 35.1 | 84.76 | 159.02 |
按技術等級分 | ||||
高級工及以上 | 9.83 | 2.69 | 2.8 | 4.34 |
中級工 | 13.74 | 3.63 | 4.19 | 5.92 |
初級工及以下 | 290.63 | 34.71 | 87.89 | 168.03 |
再從不同文化程度人員比重分析,中、小型企業的初中及以下學歷人員比重分別占48.77%和47.66%,而大型企業是34.46%,比重明顯大于大型企業;從不同技術職稱人員比重分析,中、小型企業的初級職稱以下人員比重分別占89.33%和89.18%,分別比大型企業高出3.78和3.63個百分點;從不同技術等級人員比重分析也有類似結果,中、小型企業的初級工及以下人員比重分別占92.64%和94.24%,分別比大型企業高出8.03和9.63個百分點(詳見表3)。
表3 2004年我市企業就業人數按學歷等分組比重情況 單位:%
總體平均 | 大型企業 | 中型企業 | 小型企業 |
|
總計 | 100 | 100 | 100 | 100 |
按學歷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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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 6.77 | 8.83 | 6.04 | 6.68 |
專科 | 12.17 | 13.85 | 10.55 | 12.64 |
高中及中專 | 34.79 | 42.86 | 34.64 | 33.02 |
初中及以下 | 46.27 | 34.46 | 48.77 | 47.66 |
按技術職稱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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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及以上 | 4.63 | 5.39 | 4.20 | 4.69 |
初級 | 6.61 | 9.06 | 6.47 | 6.13 |
初級以下 | 88.76 | 85.55 | 89.33 | 89.18 |
按技術等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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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工及以上 | 3.12 | 6.55 | 2.95 | 2.44 |
中級工 | 4.37 | 8.84 | 4.41 | 3.32 |
初級工及以下 | 92.51 | 84.61 | 92.64 | 94.24 |
發展是促進就業的重要動因,但由于經濟發展方式的不同,經濟快速發展不會自動實現就業的最優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以世界少有的速度快速發展,但由于經濟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等因素,我國就業問題沒有隨經濟增長而得到解決,在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今天,必須高度關注并尋找新的途徑和辦法,切實解決就業問題。我國和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的發展歷程都證明,中小企業的發展對解決就業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在吸納勞動力中的獨特作用
當今中小企業發展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為一項重要經濟政策。為加快中小企業發展,近年來我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戶數約占企業總數的 99.3%,中小企業增加值約占GDP比重的55.6%,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我國促進經濟增長,擴大社會就業的重要力量。特別在解決就業問題上,我國的中小企業表現出了自身的獨特作用。目前,約75%的已就業崗位和90%左右的新增就業機會都來自中小企業。全國工業部門1.5億勞動力中有1.1億以上在中小企業就業;中小企業還安置了2至3億農業勞動力;全國找到工作的600萬下崗職工中有353萬人在中小企業就業(2)。可見,中小企業是吸納農業剩余勞動力、新增就業人口和下崗職工的重要渠道,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加快發展和保持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力量。
(二)借鑒有關國家和地區經驗
有關資料表明,在許多經濟發達國家,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在歐盟15國的1800萬家企業中, 25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占99.8%,德國共有中小企業278萬多家,占全部企業總數的99%以上;被譽為“就業天堂”的瑞士,雇員在50 人以下的企業占瑞士企業總數的97%以上,而員工超過250人以上的企業只占1%;西班牙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0%以上,是西班牙經濟活動中不可替代的生力軍;意大利制造業企業中,中小企業占99.87%,在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中首屈一指。意大利中小企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在國際市場上享有盛名的意大利皮革、服裝、玻璃、家具、衛生陶瓷、大理石、鞋類等,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生產的。
世界經濟發達國家(地區)就業崗位的增加,大多數也是由中小企業提供的。中小企業所吸納的就業人數一般都占總就業人數的65%-80% 左右。如日本的中小企業雇傭了全國工業總勞動力的74%;歐盟的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66%;法國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全國職工總數的50%;美國有三分之二的新就業機會來自中小企業;中國臺灣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近80%。上述數據說明,即使是世界發達國家(地區),都把大力扶持與發展中小企業作為解決就業問題的主要手段,中小企業的存在和發展,對促進就業具有重要意義。
(三)從每單位投入能夠吸收的就業人數分析
2004年經濟普查資料顯示,我市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全部企業就業人數的86.94%,而中小企業的總資產、實收資本、固定資產凈值分別占69.82%、63.94%、72.38%,均低于就業人數比重。從每億元實收資本能夠吸收的就業人員看,大、中、小型企業分別是212人、734人、835人;從每億元固定資產凈值能夠吸收的就業人數看,大、中、小型企業分別是774人、1247人、2841人;從每億元總資產能夠吸收的就業人數看,大、中、小型企業分別是67人、160人、218人;從每億元凈資產能夠吸收的就業人數看,大、中、小型企業分別是427人、709人、1485人。上述數據表明,每單位的實收資本、固定資產凈值、總資產、凈資產,中型企業吸收的就業人數分別是大型企業的3.46倍、1.6倍、2.39倍、1.67倍;小型企業吸收的就業人數分別是大型企業的3.94倍、3.68倍、3.25倍、3.48倍。在不同行業,這種現象普遍存在,以工業為例,每億元總資產,大、中、小型企業吸收的就業人員分別為126人、301人、629人,中、小型企業分別是大型企業的2.40倍、4.99倍。這就說明,用同樣的投入,中小企業吸收的就業容量確實比大型企業大得多。
從不同行業看,每單位投入吸收的勞動力有顯著差異,勞動密集型行業比資金密集型、技術密集型行業能夠吸收更多的勞動力,按行業中類分,相同的投入能夠吸收較多的就業人數的行業是,紡織服裝、皮革制品、工藝品制造、居民服務業、文教體育用品制造業、家具制造業和餐飲業等行業(詳見附表3)。
雖然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實力顯著增強,但目前我國終究還是發展中國家,資本缺乏仍是我國長期存在的問題,因而大力發展中小企業,適當發展和保留相當比例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就可以用同樣的投入吸收較多的就業人員,是解決就業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途徑。
(四)從產出每單位勞動成果需要的勞動力分析
2004年經濟普查資料顯示,我市中小企業實現的營業收入占全部企業的68.21%,比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全部企業比重低18.73個百分點;從每億元營業收入需要的勞動力來看,大、中、小型企業分別為100人、303人、329人。以零售業為例,每億元營業收入,大、中、小型企業分別需要勞動力為23人、152人、205人,中、小型企業分別是大型企業的6.61倍、8.91倍。在其他行業也是類似情況,規模以上中、小型工業企業生產每億元總產值所需勞動力分別是大型企業的2.1倍、3.2倍,生產每億元增加值分別是大型企業的2.3倍、3.7倍。
從不同行業門類看,大、中、小型企業創造每億元營業收入需要的勞動力有較大差異,差異較大的行業分別是:商務服務業,中小企業是大型企業的13.45倍;房地產業,中小企業是大型企業的10.30倍;工業,中小企業是大型企業的5.27倍;電信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中小企業是大型企業的4.47倍; 批發業,中小企業是大型企業的3.48倍;倉儲業,中小企業是大型企業的2.75倍;軟件業,中小企業是大型企業的2.65倍。
資本、勞動力、技術進步是經濟增長的三大要素,在經濟發展的三大要素中,我國勞動力豐富,成本低廉,而資本相對缺乏、技術相對落后,從生產同樣的物質財富,能夠吸納更多的就業人員、投入相對較少的資本角度看,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五)從解決我市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的角度分析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解決“三農”問題,其根本出路在于加快農村工業化、城市化和農村產業化的步伐,在這過程中,大量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是必然趨勢。我市也不例外,50萬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任務迫在眉睫,急需解決。然而由于我國城市和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巨大差異,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結構將在相當長時間內存在,相對城市而言,農村勞動力文化程度、勞動力素質相對較低。據廣東省統計局抽樣調查資料顯示,2003年廣東農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87年,僅相當于初中二年級的水平(3)。另據國家統計局農村調查總隊的調查,我國農村勞動力中,文盲或半文盲勞動力占7.4%,小學文化程度占31.1%,初中文化程度占49.3%,高中文化程度占9.7%,中專文化程度占2.0%,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占0.5%;另外在農村勞動力中,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僅占13.6%(4)。從上述數據可知,我國農村勞動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勞動力的比重高達87.8%,這樣素質的人員向非農產業和城鎮轉移時,大多數人只能從事較為低級的勞動,難以進入較高層次的產業就業。
從我市勞動就業人員情況分析,中小企業吸納較多的素質相對較低的人員,如吸納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員比例高達90.27%,吸納初級工及以下人數比例占88.06%,吸納初級以下技術職稱人數比例占87.41%。可見,發展中小企業對接納和吸收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有較好的促進作用。
(六)從解決失業人員再就業角度分析
目前,我國還存在為數不小的失業人員,我市的城鎮登記失業人數也維持在7至10萬人左右,這部分人大多數是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和綜合素質偏低,難以從事知識、技能型工作。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計,2005年第二季度期末登記失業人員中,大專及以上人員比重占15.6%,高中、中專及技校人員占46.6%,初中及以下人員占37.8%,可見,文化程度較低人員所占比重較大。從我市勞動就業人員情況分析可知,無論是從文化程度,還是技術等級,中小企業吸納的勞動就業人員比例與我市失業人員的比例是比較吻合的。因此,從促進再就業,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的角度考慮,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對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七)從社會分工更專業化的角度來分析
中小企業的發展是企業間專業化分工的體現和必然結果,企業間的專業化分工逐步深化,企業規模將縮小,在美國、日本等市場經濟較完善的國家都能找到證據,如美國通用汽車公司有6000多家中小企業為之提供零部件;在日本,僅豐田公司一家就有4000家中小企業為其生產零部件。瑞士的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許多久負盛名的產品都是中小企業生產的,長期以來,瑞士中小企業依靠傳統的技術優勢,以深加工為主,生產高度專業化,產品主要面向國際市場,為瑞士工業現代化和產品占領國際市場發揮了重要作用,被譽為瑞士經濟發展的“主動力”和“支撐點”。
在中國的改革過程中,專業化生產的趨勢也越來越明顯。如中國機床行業,專業化生產的中小企業更有效率;又如廣州的汽車產業,隨著本田、日產、豐田三大汽車巨頭落戶廣州,一大批中小汽車配件企業隨即產生。可見,如何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其實是如何在完善的市場環境下加深企業間的分工問題,把握了這個方向,為如何發展中小企業提供了一條思路。大企業和中小企業應有某種有機結合,而不僅僅是大企業做某些行業、小企業做某些行業的問題。實際上,中小企業介入大企業的改革,并成為大企業工藝流程的一部分,不僅有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也有利于大企業的發展。
隨著世界制造中心向中國轉移,我國的中小企業將會有更多的發展機會,與大企業的協作與合作將使我國的中小企業能更好地拓展國內與國際市場,廣州致力發展的三大支柱工業,都是產業鏈較長、幅射能力較強的行業,發展一批與之配套的中小企業,為大企業加工配套產品,必將很有市場競爭力。 從產業結構的布局來看,專業化分工越細,產業聚集度越高,地區經濟越有活力,容易形成中小企業群。中小企業群發展能夠形成規模化效應,降低成本,形成整體競爭力。
(八)從勞動力供給和勞動力就業容量分析
首先從現有經濟結構對勞動力吸收能力來看,利用廣州市1950年―2003年的就業人數和地區生產總值的統計資料,建立經濟計量模型,獲得現有經濟結構對勞動力的就業容量。以ln (J)表示取自然對數后的就業人數,ln(G)表示取自然對數后的地區生產總值, T代表時間序數,用以反映改革開放進程(T=年份-1949);D用以反映體制改革前后的虛擬變量(年份小于1981年時,D=0,當年份大于等于1981年時,D=1),可以建立如下模型(5)。
ln(J)=4.4484+0.1095×ln(G)+0.0236×T+0.3247×D-0.0851×In(g)×D
(51.10) (2.32) (6.90) (2.44) (2.60)
adj_R2=0.9969 F=3398.229 DW=1.9981
根據廣州市“十一五”發展規劃,廣州市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速度達12%左右(可比價),考慮到模型應用的方便,采用現行價,則年均增長速度約為15%,以此為據將有關數值代入模型,在現有的經濟結構下,廣州市平均每年約新增15萬就業崗位。
再從勞動力供給狀況來看,據有關資料顯示,“十一五”規劃期間,廣州平均每年需解決20萬人就業。將勞動力供給狀況和新增就業崗位相比較,我們知道在現有經濟結構、產業結構條件下,新增勞動崗位并不能滿足需要就業勞動力的就業需求。因此,有必要發展一批就業容量相對較大的中小企業,解決勞動力就業需要。
三、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除了技術水平落后、勞動生產率低、生產能耗高、融資渠道不暢、體制環境不順、家族化問題嚴重以及社會服務體系不健全等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各類問題以外,本文通過與其他地區比較,以工業為例,分析我市中小企業發展中主要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企業總量不足,發展緩慢,吸收就業量較低
為便于分析,本文選取蘇州、無錫、寧波和杭州等四個經濟規模與廣州相對接近的城市進行比較分析,以工業企業為例,分規模以上中小企業和規模以下企業(含年銷售收入500萬以下企業和個體工業戶)兩個方面剖析我市中小企業目前存在的不足。
1.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的發展落后于三市
從廣州與蘇州、無錫、寧波等三個市2000年―2004年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比較的情況看,廣州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發展緩慢,特別是在企業數量、工業總產值和吸收勞動力方面均落后于蘇州等城市,尤其與蘇州相比還存在相當差距。主要表現在:
(1)從企業數量看,我市發展緩慢,總量偏小。到2004年末,我市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為4.1萬戶,略多于無錫(3.99萬戶),但比蘇州(7.75萬戶)、寧波(8.58萬戶)分別少了47.10%、52.21%。
(2)從企業產值看,我市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的產值排最后。據2004年經濟普查資料顯示,我市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總產值僅為606.60億元, 僅比2000年增加174.69億元。與此相比,蘇州(2252.59億元)、寧波(1492.79億元)、無錫(1114.60億元)三市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總產值均高于1000億元以上,遠遠拋離廣州。其中發展最快的蘇州,比2000年增加1028.35億元,是廣州增加額的5.89倍,年均增長達16.47%,比廣州年均增幅高7.61個百分點。
(3)從企業就業人數看,蘇州、寧波和無錫等三個城市的就業人數總體呈上升態勢,而我市則呈下降趨勢。特別是寧波市,規模以下工業的就業人數以年均17.80%的速度增長,到2002年末首次超過100萬人,達到108萬人;2003年末近126萬人,2004年末達到135.4萬人。相比之下,我市規模以下工業吸納的就業人數逐年下降,年均下降11.43%,2000年至2004年的就業人數分別為53.14萬、54.1萬、47.84萬、41.98萬和32.70萬人,可見我市規模以下工業發展狀況不容樂觀。
將四城市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的數量、產值和就業人數三者結合來看,企業數量越少、產值越低,與之相對應的必然是吸納就業人數的不足。因此,除非企業數量能夠快速增長,否則企業吸收的就業量就會下降。這應該使我們看到,我市中小企業不但要在數量上擴張,增長速度也要跟上,這樣才能保證吸納更多的人口就業。
2.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領先地位讓位
從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數量和就業人數來看,在蘇州、杭州、寧波和無錫等城市中,廣州原本處于領先地位。2000年末,我市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數量為4261家,就業人數為83.85萬人;蘇州為3055家,就業人數為76.82萬人;而無錫、寧波和杭州還不足3000家,就業人數在50萬人左右,廣州在五城市中居于首位。
到2003年末,廣州的企業數上升至4670家,僅比2000年增加了409家,蘇州、杭州和寧波企業數量大幅上升,分別達到4497家、4665家和4649家,與廣州已基本持平。到2004年末,寧波和杭州的企業數量已超過廣州。到2003年末,廣州的就業人數達到111.05萬人,蘇州為104.05萬人,寧波為80.85萬人;到2004年末,蘇州已達127.79萬,已超過廣州(122.71萬人)。至此,廣州“領頭羊”的地位不再。
我市的領先地位讓位的主要原因是發展速度緩慢,從2000年至2004年的企業戶數和就業人數的增長速度看,廣州是五城市中最低的,企業戶數的年均增速僅為5.51%,就業人數年均增速僅為9.99%。而其它城市的年均增幅則大大高于廣州(見附表4)。但對比四城市企業平均就業人數,廣州、蘇州、無錫、杭州和寧波分別為238人、231人、172人、161人和174人,可見,廣州企業平均吸納的就業人數是最多的。如果企業數量的增長速度能超過或者與其它城市持平,那么廣州就會比其它城市解決更多人口的就業問題。
(二)中小企業活力不足,活力有待增強
活力型企業是指在行業內競爭力強、盈利能力好、增值力強的企業。分析活力型企業的意義在于,能夠大致判斷出經濟運行的質量狀況。如果活力企業眾多,經濟運行的質量就比較高,反之則較低。當企業的各項財務指標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我們可以說它是活力型企業: 一是企業的行業活力系數(6)大于1。活力系數越大,企業越有活力;二是企業銷售利潤率大于行業平均水平。通過計算和分析2004年廣州市規模以上工業活力型中小企業主要指標(詳見表4),我們得出兩個結論:
表4 2004年廣州市規模以上工業活力型中小企業主要指標
活力型企業 | 非活力型企業 | |||
指標值 | 比重(%) | 指標值 | 比重(%) | |
企業數(個) | 764 | 17.69 | 3553 | 82.31 |
從業人員(人) | 233689 | 20.85 | 887122 | 79.15 |
總資產(億元) | 1072 | 35.42 | 1955 | 64.58 |
銷售收入(億元) | 1155 | 34.82 | 2162 | 65.18 |
利潤總額(億元) | 169 | 78.34 | 47 | 21.66 |
所有者權益(億元) | 582 | 41.84 | 808 | 58.16 |
注:以廣州市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為例,根據2003年年鑒數和2004年快報數為基礎進行分析,通過數據規范化處理,并去除缺乏可比性數據的企業,實際取得可評估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4317家。
1.非活力型中小工業企業比重過高,凸現活力不足
從上表可以看出,在4317家中小企業中,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活力型企業數量不多,僅有764家,只占企業總數的17.69%,但非活力型企業卻達3553家,比重高達82.31%。按照本文確定活力型企業所用的方法和理論要求,活力型企業應占50%以上,才能從整體上判斷為企業具有活力。從我市規模以上中小型工業企業的總體情況看,活力型企業比重偏小,非活力型企業比重過高,說明整體表現為活力不足。我市中小企業活力不夠的原因還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活力型企業的活力水平不高,多數在較低活力層次上。在活力型企業中,活力系數在1.5以內的企業占70.81%,在1.5至2之間的占17.15%,在2以上的僅占12.04%;二是活力型企業主要集中在較大規模企業中,在活力型企業中,銷售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占97.77%,而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僅占2.23%(詳見表5)。總體來說,企業規模較小時,企業管理水平和抗擊風險的能力都較弱,活力普遍不強。而當企業規模擴張到一定程度后,管理更加規范,整體實力進一步增強,使得企業的活力也較強。
表5 按銷售收入分組的活力型中小企業分布情況
銷售收入規模 | 活力型中小企業數 (個) | 活力型企業比重(%) |
1000萬元以下 | 1 | 0.13 |
1000―3000萬元 | 8 | 1.05 |
3000―5000萬元 | 8 | 1.05 |
5000―7000萬元 | 16 | 2.09 |
7000―10000萬元 | 36 | 4.71 |
1億元以上 | 695 | 90.97 |
2.非活力型中小企業盈利水平低,缺乏生存和競爭能力
我們在分析活力型中小工業企業過程中發現,如果只按第一個條件考察,活力系數在1以上的有1887家,占43.71%,但加上第二個條件(銷售利潤率大于行業平均水平),比重就下降到17.69%,說明多數企業的盈利水平低于平均水平。如果從銷售利潤率考察,活力型企業和非活力型中小企業的差距相當大。活力型中小企業的平均銷售利潤率為9.96%,非活力型中小企業為-0.41%,兩者相差10.37個百分點。由于非活力型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太低,導致全部中小工業企業的平均銷售利潤率僅為1.43%。分行業看,兩者差距最大的前十位行業包括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28.19個百分點),食品制造業(26.25個百分點),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21.42個百分點),飲料制造業(19.33個百分點),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17.64個百分點),專用設備制造業(16.99個百分點),非金屬礦物制品業(16.78個百分點),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它電子設備制造業(14.02個百分點),化學纖維制造業(12.9個百分點),水的生產和供應業(12.81個百分點)等(詳見附表5)。
從附表5可以看出,在非活力型企業中,有6個行業的銷售利潤率為負數,說明這些企業能否生存都成問題;有27個行業的銷售利潤率低于行業平均數,說明這些企業缺乏行業競爭力。
四、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和比較,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緩解和解決我市勞動就業問題,其主要途徑和突破口在于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對如何發展中小企業,確定中小企業的發展方向,我們提出如下建議,供參考。
(一)保持清醒認識,堅持一手抓高新技術產業和支柱產業的發展,一手抓中小企業的發展
我國是人口大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勞動力豐富、勞動成本低廉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特征,也是我國商品和勞動在國際市場上最具競爭優勢的要素。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的中小企業在促進經濟發展,特別是促進就業方面都扮演著重要角色。廣州雖然在全國經濟建設和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仍然存在相當差距。因此,對如何發展中小企業應保持清醒認識,不能忽視中小企業的發展。一是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在科學發展觀的統領下,堅持兩手抓,一手全力抓好高新技術產業和支柱產業的發展,以提升廣州的競爭力和綜合實力;一手抓好中小企業的發展,在拉動經濟增長的同時,承擔解決勞動就業,特別是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任務。確保廣州在“十一五”規劃期間,經濟保持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社會通過充分就業,實現社會公平分配,來保持社會的安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二是制定《廣州市中小企業發展綱要》,明確重點發展什么行業,支持鼓勵發展什么行業,抑制發展什么行業,以引導和調動外資及民間資本和企業家發展中小企業的積極性。特別是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扶持發展一批具有比較優勢,又有行業發展前景,就業容量大的中小企業。
(二)明確發展定位,確立發展目標,確保中小企業保持合理適度的發展
從總體上看,我市中小企業的發展定位應為:一是成為吸納就業人口,特別是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的主要載體;二是成為經濟平穩增長的重要力量。要做到這兩點,必須確保中小企業保持合理、適度的發展速度。據測算,每年新增6000個以上個中小企業,就可創造20萬個以上就業崗位。可見,我市中小企業的發展目標應定為:一是企業戶數保持在年均增長8%―10%以上,二是GDP年均增長10%-12%。
從具體來說,要確保我市中小企業的合理適度發展,一是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使第三產業的GDP增長速度達到年均增長12%左右。在第三產業中,一方面要全力推進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如物流、會展、文化創意等新興行業,以提升我市的國際大都市形象;另一方面要重點發展就業彈性系數(7)較高的行業,如房地產業(就業彈性系數(8)為 0.59,下同)、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0.48)、金融、保險業(0.39)、社會服務業(0.26)和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信業(0.12)等,以解決充分就業問題。二是要將規模以下工業的增長速度從近年年均增長5%-8%提升到“十一五”期間的8%-10%的水平。
(三)完善中小企業發展服務體系,建立服務平臺,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寫進我國憲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已于2003年正式實施,因此從法制基礎的層面上,已消除了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障礙。目前蘇州、杭州、無錫等地成立了致力于為全市中小企業的創業、發展提供系統服務的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我市除了成立中小企業管理機構外,也應盡快成立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建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結合中小企業需求和服務機構發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共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更好地為中小企業創業和發展服務,從而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此外,還要重視并發揮勞動保障部門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中的作用,勞動保障部門重點關注的是勞動力市場中的弱勢群體,主要包括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城市有勞動能力的貧困群體、殘疾人和婦女等就業困難群體。應實行更加特殊的優惠政策,扶持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解決他們的就業問題。同時利用分布廣泛的職業介紹機構對各類小企業進行免費的招工服務、法律服務和勞動保障信息服務,以及費用低廉的保管職工檔案、代繳社會保險等勞動事務代理服務,以減輕小企業的負擔,保障其從業人員的權益。
(四)積極引導扶持,推動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一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支持對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切實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企業診斷、信息咨詢、市場營銷、投資融資、貸款擔保、產權交易、技術支持、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和法律咨詢等“全方位”的社會服務;為企業與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開展合作牽線搭橋;組織貿易洽談會、交流展示會等,為中小企業創造展示形象、開拓市場和學習經驗的機會。
二要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依據法律關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推進和組織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規定和關于“國家鼓勵各種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國家鼓勵中小企業依法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性融資擔保”的規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推動和組織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多層次構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工作,為中小企業的融資創造條件。
三要推進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創新是中小企業發展和生存的靈魂,要促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加快企業結構調整步伐,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通過產學研、自立開發、購買技術等方式不斷創新,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五)引導中小企業建立合作聯盟
企業生存和發展取決于企業是否具備核心競爭力,這是企業持續生存和發展獨有的、其他企業難以模仿的能力。相對大企業而言,中小企業在抗風險能力、研究開發投入等方面處于相對劣勢,但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合作協議方式,結成合作聯合體,達到資源互補、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目標,以此提高中小企業的競爭力。如通過建立產業戰略聯盟,在某個大的產業鏈條中共同尋求發展機會,避免不正當競爭;又如建立地域集群聯盟,通過地域集中可以成百倍地擴大中小企業專業能力,通過地域集中彌補中小企業規模的劣勢。浙江中小企業發展的成功經驗就是對這種戰略的最好注解,也為我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可借鑒的經驗。我市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和服務機構應在引導和組織中小企業建立合作聯盟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二○○六年六月六日
附表1 2004年我市企業行業分布情況 單位:個、%
企業數 | 中小企業數 | 中小企業所占比重 | 占全部中小企業比重 | |
總計 | 80350 | 80194 | 99.81 | 100.00 |
工業 | 20386 | 20349 | 99.82 | 25.37 |
建筑業 | 2449 | 2441 | 99.67 | 3.04 |
交通運輸業 | 2179 | 2167 | 99.45 | 2.70 |
倉儲業 | 243 | 242 | 99.59 | 0.30 |
郵政業 | 35 | 34 | 97.14 | 0.04 |
電信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 | 268 | 263 | 98.13 | 0.33 |
計算機服務業 | 1245 | 1244 | 99.92 | 1.55 |
軟件業 | 1262 | 1261 | 99.92 | 1.57 |
批發業 | 20038 | 20001 | 98.70 | 24.94 |
零售業 | 9433 | 9413 | 99.79 | 11.74 |
住宿業 | 689 | 685 | 99.42 | 0.85 |
餐飲業 | 1744 | 1742 | 99.89 | 2.17 |
房地產業 | 7650 | 7644 | 99.92 | 9.53 |
租賃業 | 168 | 168 | 100.00 | 0.21 |
商務服務業 | 8943 | 8922 | 99.77 | 11.13 |
環境管理業 | 312 | 312 | 100.00 | 0.39 |
公共設施管理業 | 282 | 282 | 100.00 | 0.35 |
居民服務業 | 1588 | 1588 | 100.00 | 1.98 |
其他服務業 | 1436 | 1436 | 100.00 | 1.79 |
附表 2 2004年我市企業就業人員行業分布情況 單位:人、%
企業就業人數 | 中小企業所占比重 | 中小企業平均吸納就業人員 | ||
其中:中小企業 | ||||
總計 | 3141928 | 2731703 | 86.94 | 34 |
工業 | 1715457 | 1565619 | 91.27 | 77 |
建筑業 | 328802 | 279591 | 85.03 | 115 |
交通運輸業 | 199216 | 92093 | 46.23 | 42 |
倉儲業 | 6695 | 5482 | 81.88 | 23 |
郵政業 | 12402 | 5130 | 41.36 | 151 |
電信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 | 31211 | 9013 | 28.88 | 34 |
計算機服務業 | 16498 | 14105 | 85.50 | 11 |
軟件業 | 18750 | 17888 | 95.40 | 14 |
批發業 | 191964 | 174469 | 90.89 | 9 |
零售業 | 100690 | 81753 | 81.19 | 9 |
住宿業 | 54594 | 47792 | 87.54 | 70 |
餐飲業 | 99915 | 83675 | 83.75 | 48 |
房地產業 | 150325 | 149380 | 99.37 | 20 |
租賃業 | 2616 | 2616 | 100.00 | 16 |
商務服務業 | 139692 | 129996 | 93.06 | 15 |
環境管理業 | 16086 | 16086 | 100.00 | 52 |
公共設施管理業 | 12708 | 12708 | 100.00 | 45 |
居民服務業 | 17634 | 17634 | 100.00 | 11 |
其他服務業 | 26673 | 26673 | 100.00 | 19 |
附表3 不同行業吸納就業人員情況表 單位:人/億元
人數/資產 | 人數/實收資本 | 人數/凈值 | 人數/所有者權益 | |
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 | 2232 | 7803 | 21225 | 6976 |
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 | 1950 | 7331 | 39025 | 5510 |
工藝品及其他制造業 | 1786 | 5526 | 16362 | 4133 |
建筑業 | 1726 | 5298 | 25062 | 4357 |
居民服務業 | 1458 | 2820 | 4730 | --- |
文教體育用品制造業 | 1391 | 3623 | 51013 | 2709 |
餐飲業 | 1145 | 3432 | 37575 | 3874 |
家具制造業 | 1021 | 4348 | 9751 | 4155 |
廣播、電視、電影和音像業 | 927 | 1733 | 2877 | --- |
環境管理業 | 917 | 2163 | 1300 | --- |
水利管理業 | 902 | 1232 | 2642 | --- |
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 902 | 2533 | --- | --- |
文化藝術業 | 798 | 1671 | 1119 | --- |
其他服務業 | 781 | 2100 | 2973 | --- |
體育 | 766 | 2423 | 1096 | --- |
非金屬礦采選業 | 693 | 4236 | 3258 | 2404 |
紡織業 | 663 | 1802 | 11323 | 1486 |
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 | 658 | 2316 | 18682 | 2054 |
印刷業和記錄媒介的復制 | 641 | 2144 | 4700 | 1698 |
金屬制品業 | 598 | 2075 | 6731 | 1745 |
橡膠制品業 | 572 | 1325 | 14147 | 1125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548 | 2236 | 6640 | 1662 |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造 | 518 | 3130 | 10541 | 1467 |
研究與試驗發展 | 483 | 1159 | 1892 | --- |
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 | 455 | 2039 | 12486 | 1414 |
其他建筑業 | 443 | 5163 | --- | 1656 |
塑料制品業 | 407 | 1183 | 10007 | 1017 |
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 | 406 | 1711 | 33392 | 1059 |
建筑裝飾業 | 392 | 2877 | --- | 2076 |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 376 | 1156 | 9465 | 829 |
住宿業 | 360 | 857 | 2206 | 1082 |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業 | 353 | 39792 | --- | 1395 |
地質勘查業 | 346 | 1267 | 1073 | --- |
計算機服務業 | 345 | 618 | 1457 | --- |
造紙及紙制品業 | 323 | 904 | 9308 | 642 |
娛樂業 | 309 | 581 | 419 | --- |
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 | 308 | 2394 | 8250 | 1755 |
零售業 | 299 | 1062 | 6931 | 1911 |
軟件業 | 296 | 566 | 1591 | --- |
食品制造業 | 280 | 822 | 12307 | 690 |
通用設備制造業 | 275 | 1073 | 8552 | 628 |
醫藥制造業 | 257 | 1028 | 7441 | 628 |
城市公共交通業 | 256 | 505 | 268 | --- |
專業技術服務業 | 255 | 759 | 1323 | --- |
建筑安裝業 | 241 | 3608 | --- | 1097 |
化學纖維制造業 | 207 | 410 | 1144 | 524 |
郵政業 | 203 | 582 | 24092 | 246 |
農副食品加工業 | 203 | 733 | 8426 | 588 |
附表4 2000-2004年五城市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主要指標情況 單位:個、萬人、億元、%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年均增長 | |
一、企業戶數 | ||||||
廣州 | 4261.00 | 4318.00 | 4381.00 | 4670.00 | 5281.00 | 5.51 |
蘇州 | 3055.00 | 3673.00 | 4050.00 | 4497.00 | 4988.00 | 13.04 |
寧波 | 2766.00 | 4396.00 | 4026.00 | 4649.00 | 8247.00 | 31.40 |
無錫 | 2778.00 | 3007.00 | 3226.00 | 3881.00 | 4502.00 | 12.83 |
杭州 | 2615.00 | 3480.00 | 3923.00 | 4665.00 | 5599.00 | 20.96 |
二、企業就業人數 | ||||||
廣州 | 83.85 | 85.75 | 89.93 | 111.05 | 122.71 | 9.99 |
蘇州 | 76.80 | 82.35 | 90.92 | 104.05 | 127.79 | 13.58 |
寧波 | 49.13 | 57.69 | 68.16 | 80.85 | 121.95 | 25.52 |
無錫 | 50.44 | 50.97 | 54.36 | 66.59 | 75.99 | 10.79 |
杭州 | 50.77 | 59.78 | 64.37 | 75.12 | 82.28 | 12.83 |
三、工業總產值 | ||||||
廣州 | 1346.60 | 1401.35 | 1702.04 | 2910.17 | 3461.35 | 26.62 |
蘇州 | 2006.03 | 2071.21 | 2611.97 | 3289.50 | 5126.34 | 26.44 |
寧波 | 949.66 | 1137.97 | 1487.47 | 1982.32 | 3147.70 | 34.93 |
無錫 | 1093.79 | 1215.36 | 1434.34 | 2283.64 | 3286.52 | 31.66 |
杭州 | 1048.31 | 1405.13 | 1770.76 | 2576.48 | 3275.65 | 32.95 |
附表5 活力型和非活力型中小工業企業分行業銷售利潤率情況
行 業 名 稱 | 行業銷售利 潤 率(%) | 活力型企業銷售利潤率(%) | 非活力型企業銷售利潤率(%) | 活力型與非活力型企業利潤率之差(百分點) |
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 | 15.65 | 30.45 | 2.26 | 28.19 |
食品制造業 | 9.62 | 27.57 | 1.32 | 26.25 |
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 | 10.78 | 23 | 1.58 | 21.42 |
飲料制造業 | 9.58 | 22.47 | 3.14 | 19.33 |
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 | 10.78 | 20.76 | 3.12 | 17.64 |
專用設備制造業 | 5.17 | 18.38 | 1.39 | 16.99 |
非金屬礦物制品業 | 6.97 | 18.66 | 1.88 | 16.78 |
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它電子設備制造業 | 4.93 | 16.06 | 2.04 | 14.02 |
化學纖維制造業 | -2.81 | 4.07 | -8.83 | 12.9 |
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 9.79 | 16.65 | 3.84 | 12.81 |
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 | 4.36 | 11.72 | -0.31 | 12.03 |
醫藥制造業 | 10.54 | 16.52 | 5.25 | 11.27 |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業 | 1.1 | 7.42 | -2.93 | 10.35 |
紡織業 | 3.15 | 10.7 | 0.58 | 10.12 |
塑料制品業 | 3.11 | 9.59 | 0 | 9.59 |
造紙及紙制品業 | 3.93 | 9.59 | 1.01 | 8.58 |
印刷業、記錄媒介的復制 | 1.72 | 5.49 | -2.31 | 7.8 |
燃氣生產和供應業 | 3.64 | 6.03 | -1.4 | 7.43 |
金屬制品業 | 4.16 | 9.1 | 2.1 | 7 |
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 | 3.09 | 8.01 | 1.02 | 6.99 |
橡膠制品業 | 4.81 | 8.61 | 1.7 | 6.91 |
通用設備制造業 | 5.5 | 9.63 | 2.74 | 6.89 |
文教體育用品制造業 | 3.36 | 7.85 | 1.08 | 6.77 |
家具制造業 | 3.68 | 8.19 | 1.89 | 6.3 |
非金屬礦采選業 | 3.15 | 7.87 | 2.39 | 5.48 |
服裝及其他纖維制品制造業 | 1.6 | 5.02 | -0.32 | 5.34 |
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 2.09 | 6.46 | 1.29 | 5.17 |
皮革、毛皮、羽絨及其制品業 | 2.01 | 4.9 | 0.88 | 4.02 |
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 3.02 | 4.21 | 1.08 | 3.13 |
工藝品及其他制造業 | 3.32 | 4.69 | 1.74 | 2.95 |
食品加工業 | 0.86 | 2.38 | 0.05 | 2.33 |
石油加工及煉焦業 | 2.8 | 3.69 | 1.95 | 1.74 |
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 | 0.85 | 0.87 | 0.83 | 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