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同意,《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長者長壽保健金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民規字〔2021〕6號)印發,該文件從2021年9月1日起實施。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廣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八十周歲以上老年人按月發放高齡老人政府津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擴大發放范圍。具體標準和發放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
我市自2010年起,建立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長壽保健金發放制度,2011年擴大發放范圍至70周歲以上老年人,并提升發放標準。此次修訂,以便利老人、精準發放為原則,有效運用大數據等現代化科技手段,將“依申請發放”流程變更為“智慧”發放,實現數據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讓長壽保健金發放更加便捷、及時、精準,進一步提升我市長者長壽保健金發放管理水平。
二、長壽保健金是什么?長壽保健金發放條件是什么?
我市長壽保健金是對70周歲以上戶籍老年人發放的政府津(補)貼。長壽保健金包括對本市戶籍7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按月發放的長壽保健金,和對本市戶籍百歲以上老年人每年按次發放的長壽保健金(慰問金)。
長壽保健金發放條件:廣州市戶籍且年滿70周歲以上。
三、長壽保健金發放標準是什么?
按月發放的長壽保健金標準:70至79周歲,每人每月30元;80至8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歲,每人每月200元;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每年在敬老月期間向本市戶籍百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長壽保健金(慰問金)每人1000元。
四、長壽保健金申領方式怎樣改革?改革后有哪些優點?
過去長壽保健金的發放按照“依申請發放”的原則辦理。此次《辦法》的出臺,最大的改革在于將“依申請發放”變為“智慧”發放,即由政府部門通過數據交互共享獲取老年人信息,并經老年人確認后予以發放,無需老年人申請和提供證件材料。
改革為“智慧”發放最大的優點:一是老年人無需去辦理網點,無須提交申領資料,讓數據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路。二是改革業務流程。通過對碰公安、人社、衛健等部門數據生成符合資格名單,運用上門服務、電話聯絡、調查核實等方式與老年人確認信息,主動發放長壽保健金至退休金銀行卡或社保卡,實現老年人“一次不用跑”。三是對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應發盡發”,實現全覆蓋。通過數據對碰、上門走訪、保留自助申領通道等方式,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確保老年人及時享受長壽保健金。
五、長壽保健金改革后,老年人如何辦理手續可領取長壽保健金?
政府部門通過數據交互共享獲取老年人信息,老年人應當配合進行信息確認,老年人可在年滿70周歲提前3個月,到“穗好辦”App確認信息。確認后在年滿70周歲當月起,按月享受長壽保健金。
同時,如果因老年人新遷入戶籍等原因造成數據交互延遲,“依申請發放”的申領渠道依然保留,老年人可在“粵省事”小程序、“穗好辦”App、廣州市為老服務綜合平臺等通道或直接向村(居)委提請辦理。
六、老年人年齡滿80周歲、90周歲、100周歲當月,長壽保健金標準有提升,老年人需要辦理待遇升級手續嗎?
老年人年滿80周歲、90周歲、100周歲當月,按照《辦法》規定的發放標準自動調整,無需老年人提請辦理。
七、老年人的年齡、戶籍身份信息以什么為準?
長壽保健金發放的條件是年齡和戶籍,老年人年齡、戶籍身份信息以公安機關戶籍登記信息作為主要信息來源。
八、長壽保健金每月發放時間?
按月發放的長壽保健金:每月25日前完成發放。
按次發放的長壽保健金(慰問金):每年敬老月期間發放。
九、何種情況下長壽保健金不予發放?何種情況下長壽保健金可予以補發?
老年人未配合確認信息,也未通過補充申領渠道申領長壽保健金的,長壽保健金不予發放。
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老年人在確認信息時已年滿70周歲,或老年人在申領渠道申請時已年滿70周歲,可予以補發長壽保健金,補發最長不超過本辦法實施之日。
十、老年人個人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如何處理?
為確保老年人能夠及時、準確享受長壽保健金,老年人個人信息(姓名、銀行卡、聯系電話、緊急聯系人等)發生變更時,老年人或其家屬、監護人應在30日內主動告知村(居)委進行修改。
十一、老年人戶籍在廣州市內遷移的,應如何處理?
老年人戶籍在市內遷移的,老年人或其家屬、監護人應當主動配合戶籍遷出地街(鎮)辦理長壽保健金發放的遷移手續。
辦理遷移當月,遷出地發放長壽保健金;遷移次月起,遷入地發放。
十二、發放扣款協議是什么?簽署發放扣款協議的作用?發放扣款協議如何簽署?
發放扣款協議,是老年人和區民政部門、第三方支付機構簽訂的發放扣款協議。協議核心規定政府按月發放長壽保健金,老年人同意原路退回因辭世、戶籍遷出情況多領的長壽保健金,確保多領取的長壽保健金可以通過發放路徑退回,無需老年人或其家屬、監護人另行到銀行辦理退款手續。
各區民政部門會統籌制定簽署發放扣款協議的工作方案,按計劃逐步推進,長壽保健金發放不會受到影響。
街(鎮)和村(居)委應當主動通知老年人簽署發放扣款協議。老年人簽署發放扣款協議可以通過“穗好辦”App等政府自助終端辦理,也可以通過村(居)委協助辦理。
新增老年人可在信息確認時或“依申請發放”的申領通道辦理時同步簽署發放扣款協議。待各區按計劃統籌安排后,會通知已經享受長壽保健金的老年人可以“穗好辦”App或者通過村(居)委協助辦理。
十三、終止發放長壽保健金的情況有哪些?老年人或家屬應如何處理?
老年人因辭世、戶籍遷出本市的,老年人或者其家屬、監護人應在30日內主動或通過村(居)委告知街(鎮)。
街(鎮)應于老年人辭世或戶籍遷出本市次月終止發放。
十四、長壽保健金業務如何監管?
區民政部門、街(鎮)建立核查機制,對老年人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可以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電話詢訪、數據比對等方式對發放信息進行核查,及時終止發放不符合條件的長壽保健金。
十五、發現多領取長壽保健金的情況,應如何處理?
街(鎮)發現老年人多領取長壽保健金的,應當及時通知老年人或其家屬、緊急聯系人退回,或按照發放扣款協議執行原路退回,老年人或其家屬、緊急聯系人應主動配合。逾期3個月未退回的,街(鎮)應責令退回。
十六、駐穗部隊70周歲及以上由部隊管理服務的離退休干部,計劃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70周歲及以上部隊離退休干部是否領取長壽保健金?如何領取?
駐穗部隊70周歲及以上由部隊管理服務的離退休干部,計劃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70周歲及以上部隊離退休干部的長壽保健金業務由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發放標準參照戶籍老年人發放標準執行。
十七、解釋部門和咨詢電話
如對《辦法》有疑問的,可以在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撥打以下電話咨詢:
市民政局 020-83642047 越秀區 020-83300867
海珠區 020-34073603 荔灣區 020-81894443
天河區 020-37127146 白云區 020-86397300
黃埔區 020-82378616 花都區 020-86973125
番禺區 020-84693403 南沙區 020-34683395
從化區 020-87968578 增城區 020-8262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