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郵輪產業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南文廣旅體規字〔2019〕2號)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四年。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關于印發<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郵輪產業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穗南文廣旅體規字〔2019〕2號)有效期延長至修訂完成、印發實施之日為止,延續實施期限不超過1年,即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
廣州市南沙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1年 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