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細則》制定目的是什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家政服務是朝陽產業,既滿足了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需求,也滿足了城市家庭育兒養老的現實需求,要把這個互利共贏的工作做實做好,辦成愛心工程”的講話精神,實施“南粵家政”工程羊城行動“五心計劃”,創立本地家政服務品牌“增城媽媽”。通過實施“增城媽媽”品牌項目,以“小切口”推動大變化,擴大“南粵家政”羊城行動社會影響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實現促進就業,改善民生,拉動內需。
二、《實施細則》制定依據是什么?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實施“南粵家政”工程促進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人社發〔2019〕121號)、《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8個部門關于印發<廣州市實施“南粵家政”羊城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人社發〔2019〕28號)和《關于印發<實施“增城媽媽”家政服務品牌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針對《實施“增城媽媽”家政服務品牌項目工作方案》中補貼事項,結合我區實際進行編制。
三、“增城媽媽”證如何取得?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增城區戶籍的女性參加由區人社局組織“增城媽媽”系列培訓,完成家庭保潔、婦嬰護理、粵菜烹飪(廣府風味菜烹飪、廣式點心制作)等技能培訓的考核,考取三項技能證書(包括:家庭保潔技能培訓合格證書、婦嬰護理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以及粵菜烹飪中的廣府風味菜烹飪(含地方特色菜系烹飪)或廣式點心制作(含地方特色菜系烹飪)中的任一專項職業能力證書)、領取“安心服務證”并通過六項個人重要信息核查后可獲發“增城媽媽”證。
四、“增城媽媽”專項補貼項目有哪些?
“增城媽媽”專項補貼項目共有三個,分別為:“增城媽媽”就業補貼、“增城媽媽”商業保險補貼和“增城媽媽”家政服務機構補貼。
五、“增城媽媽”就業補貼申請條件是什么,如何申請?
獲得“增城媽媽”證之日起三個月內實現就業的家政服務人員可申請該補貼。由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分別在每年3月和9月最后一日前向所在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鎮街、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在每年4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初審、復核,符合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補貼申請應于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半年內提出。
六、“增城媽媽”商業保險補貼申請條件是什么,如何申請?
為持“增城媽媽”證并實現就業的家政服務人員購買為期一年、最高賠付不低于50萬元的人身意外商業保險(含意外事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等保險)的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可申請該補貼。由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分別在每年3月和9月最后一日前向所在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鎮街、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在每年4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初審、復核,符合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補貼申請應于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半年內提出。
七、“增城媽媽”家政服務機構補貼申請條件是什么,如何申請?
成功培育家政服務人員獲得“增城媽媽”證之日起三個月內成功推薦就業(以勞動合同或三方服務協議為準)的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可申請該補貼。由選派地鎮街羊城家政基層服務站運營機構分別在每年3月和9月最后一日前向所在鎮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鎮街、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分別在每年4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初審、復核,符合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撥付資金。補貼申請應于符合補貼條件之日起半年內提出。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人(單位)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勞動關系獲取補貼的,依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在申報各類補貼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處理,追回補助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任何財政資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