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2年第四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生物質成型燃料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5批次樣品,有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年度生物質成型燃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進行。抽查產品按廣東省地方標準DB44/T 1052-2018 《工業鍋爐用生物質成型燃料》對全水分、灰分、揮發分、全硫、氯、收到基低位發熱量、抗碎強度、密度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硫含量(干燥基)
干燥基硫含量是反映生物質成型燃料燃燒產生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量的關鍵指標。根據廣東省地方標準DB44/T 1052-2018的要求,工業鍋爐用生物質成型燃料的干燥基硫含量應不大于0.1%(質量分數)。該指標超標,在燃燒時會釋放超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有毒污染物,它能被大氣中的氧化性物質氧化生成酸,是形成酸雨的重要來源之一,影響大氣和生態環境;同時高含硫量會對鍋爐設備造成腐蝕,縮短鍋爐設備的使用壽命。造成生物質成型燃料產品硫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原料中帶入含有機硫或硫酸鹽較多的草本類原料。干旱地區或在干旱、低溫和高日曬環境的草本植物的硫含量較高,如果生產原料中此類原料占比增加則容易導致生產的生物質成型燃料干燥基硫含量增大。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生物質成型燃料產品及其企業名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