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2年第四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建筑用密封膠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3批次樣品,經檢驗,有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 18583-2008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GB 33372-2020 《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 16776-2005《建筑用硅酮結構密封膠》、GB/T 14683-2017《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膠》、JC/T 485-2007《建筑窗用彈性密封膠》等標準,對23批次建筑用密封膠產品的23℃時最大拉伸強度時伸長率、表干時間、彈性恢復率、低溫柔性、定伸粘結性、浸水后定伸粘結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拉伸模量、拉伸粘結強度、拉伸粘結性能、熱老化、下垂度、硬度(Shore A)、粘結破壞面積、質量損失率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拉伸模量項目:本次抽查有2批次建筑用密封膠產品的拉伸模量項目不合格。建筑用密封膠的拉伸模量是產品拉伸強度和位移能力的綜合性能表現,根據實際使用需求的不同分為不同的級別,標準對各個級別的拉伸模量指標作了規定。如果產品性能不符合其對應拉伸模量級別,在實際使用中就無法良好的起到密封或鏈接作用,降低使用壽命或使工藝結構產生缺陷。
項目不合格原因:對密封膠產品的次級別高模量(HM)和低模量(LM)分類了解不夠清楚,將兩者混淆。
質量損失率項目:本次抽查有2批次建筑用密封膠產品的質量損失率項目不合格。建筑用密封膠的質量損失率是反映產品有效成分的指標,該項目不達標將間接影響產品的其他性能。質量損失率偏高也反映出產品體積收縮率大,易在固化過程產生縫隙影響密封效果。同時,質量損失率高也間接反映出揮發物成分含量高,易造成有害物指標不合格。
項目不合格原因:配方不合理,烷烴增塑劑等助劑占比過多。
3.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項目。本次抽查有3批次建筑用密封膠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項目不合格。密封膠產品中釋放出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不僅會危害生產和施工人員的身心健康,而且釋放到空氣中的 VOC 還會與大氣中的氮氧化物、硫化物發生光化學反應,形成光化學煙霧、破壞臭氧層,會導致農作物減產、破壞森林和生態系統,對人類健康和賴以生存的環境都會造成負面影響。
項目不合格原因:使用的有機溶劑過多或原材料中的低沸點有機物含量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