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2-2023年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非醫用口罩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127批次樣品,經檢驗,有8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GB 2626-2019、推薦性國家標準GB/T 32610-2016、GB/T 38880-2020以及產品明示的質量標準對過濾效率/顆粒物過濾效率、細菌過濾效率、防護效果、口罩帶及口罩帶與口罩體的連接處斷裂強力/頭帶、呼吸阻力/通氣阻力、微生物等項目進行了檢驗。不合格項目涉及過濾效率/NaCl顆粒物過濾效率/顆粒物過濾效率、防護效果、口罩帶及口罩帶與口罩體的連接處斷裂強力/頭帶。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過濾效率/顆粒物過濾效率:采用的過濾材料質量差,生產參數不合理或未經過合適的靜電駐極處理,達不到明示標準的過濾指標要求,則會導致產品過濾效率項目測試不合格。
2.防護效果:產品不能和人體面部緊密貼合,或局部有漏氣的缺陷,都會導致產品的防護效果項目不合格。防護效果差的產品存在過濾性能差或口罩和面部貼合不緊密的情況,往往不能給佩戴者提供有效防護。
3.口罩帶及口罩帶與口罩體的連接處斷裂強力:口罩帶大多為彈性繩帶,采用熱粘合方式固定在口罩體上,如果溫度、壓力、時間等熱壓參數不合理,則可能會導致口罩帶與口罩體粘合強力不足,或粘合處材料受熱脆化,測試時發生分離或破壞,不符合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