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近期,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流通領域車用美容、表面修補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15批次產品,經檢驗,發現1批次樣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6.7%,剔除純標識不合格,產品實物質量不合格的1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6.7%,其中,嚴重質量不合格的0批次。
本次車用美容、表面修補產品抽查檢驗依據:QB/T 2548-2002《空氣清新氣霧劑》 、GB/T 23436-2009《汽車風窗玻璃清洗液》,對內容物色澤、香型、噴霧形態、耐熱、耐寒、噴出率、內壓力、泄漏試驗、pH值、甲醇、熱穩定性(50℃±2℃,8h)、低溫穩定性(-30℃±2℃,8h)、相容性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 pH值:該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為企業配方設計不穩定或者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在出廠檢驗方面把關不嚴格。
2. 熱穩定性:該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為企業配方設計不穩定或者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在出廠檢驗方面把關不嚴格。
附件:2022-2023年廣州市日常消費產品專項車用美容、表面修補產品企業名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