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2年第四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可移式通用燈具產品質量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共抽查了6批次樣品,經檢驗,有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 7000.1-2015《燈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與試驗》、GB 7000.204-2008《燈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燈具》、GB/T 17743-2021《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625.1-2012《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標準,對可移式通用燈具產品的結構(走線槽、平穩性、夾緊力)、視網膜藍光危害、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電源連接方法、外部接線截面積、軟線固定架、內部接線截面積)、防觸電保護、耐久性試驗和熱試驗(耐久性試驗)、耐熱、耐火和耐起痕(耐熱、耐燃燒、防引燃)、電源端子騷擾電壓、9kHz~30MHz頻率范圍輻射電磁騷擾、30MHz~300MHz頻率范圍輻射電磁騷擾 (或 30MHz~1000MHz頻率范圍輻射電磁騷擾)、諧波電流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結構(走線槽、平穩性、夾緊力):燈具平穩性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燈具會發生傾倒,燈具傾倒后發光面可能貼著桌面,導致溫度過高,有引發火災的風險。同時臺燈傾倒可能會砸傷人體。
附件:2022-2023年廣州市日常消費產品專項可移式燈具產品其企業名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