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自動電飯鍋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7批次樣品,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據GB 4706.1-2005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GB 12021.6-2017《自動電飯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4343.1-2018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射》、GB 17625.1-2012 《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標準,對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的試驗)、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的試驗)、內部布線(不包括第23.3條的試驗)、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纜、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耐熱和耐燃、能效等級、連續騷擾電壓、騷擾功率/輻射騷擾、諧波電流等項目進行檢驗。
附件:2022-2023年廣州市日常消費產品專項自動電飯鍋產品企業名單.xls